吃碎渣儿的狗 ·方舟子· 《旧约》清清楚楚地表明了耶和华只不过是以色列人的神,《新约》 清清楚楚地表明了耶稣只不过是以色列人的救世主(〖太10·05〗外 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 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 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圣经》再好,也只是别民族的经书;基督教再妙, 也只是别民族的宗教,更何况其教义浅薄谎谬,其教规野蛮残忍,其教史 血腥凶暴了。这种靠洋枪洋炮的威胁、奶粉面包的利诱硬塞进来的破烂, 我们理当原物奉还,更无需去当吃碎渣儿的狗: “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 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 耶稣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 发他走罢。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啐渣儿。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罢。从那 时候,他女儿就好了。”(〖太15·22-28〗) 可见这些有信心的异邦人,在耶稣的眼中,也不过是吃桌子上掉下来 的啐渣儿的狗而已,只有以色列人才是坐在桌上大啃圣饼的主人。 而我们,才是自己文化的主人。我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儒、墨、法、 道、禅、玄,哪一个不比基督教更真、更美、更善?这世上,岂有主人不 当去当别人的狗之理?读了十年《圣经》,还真没发现有丝毫的可取之处。 罗素说:耶稣所讲的话,凡稍有可取的,佛陀、老子都早已讲过--真是 于我心有戚戚焉。 199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