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志愿军在北韩有强奸群众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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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e 于 2014-02-18, 13:00:34:

http://book.douban.com/review/5803996/
这个帖子我记得转过,但搜不到了
--本文节选自《王平回忆录:保卫和参加朝鲜和平建设》

停战以后,志愿军与朝鲜党政军民的关系基本上是好的,但也发生了不少问题,下面是从
1954年到1956年的一些较严重的事件。
第一,从1954年到1956年8月,共发生志愿军扣押或侮辱朝鲜政府人员、人民群众的事件3
55起,其中最严重的是几次扣留朝鲜党政高级负责人员,以及擅自搜查、逮捕朝鲜人员并
进行非法审讯的事件。1955年10月21日,志愿军某军所属部队曾将到部队驻地附近打猎的
朝鲜外务相南日大将等一行数人滞留两小时。南日的随行人员将证明掏出,向志愿军一个
排长介绍说:“这是南日大将。”这个排长竟然说:“不管你是谁,进入我们的禁区就不
行!”南日曾不满地问道:“朝鲜停战以后,不该再有禁区,为什么你们这里还有禁区?
”在此前后,还曾经发生过滞留朴正爱、朝鲜的内务相方学世及苏联专家等几次类似的事
件。
1956年6月,志愿军某师教练汽车不给在他后面行驶的一辆朝鲜吉普车让路。吉普车从旁边
超车,志愿军车上人员喝令人家站住,吉普车未停,志愿军车上一个班长就用手枪向前车
方向打了两枪,吉普被迫停车。志愿军车上人员随即跳下车来质问:“为什么不遵守交通
规则?”,气势汹汹。朝方车上人员是江原道党委员会的副委员长,他对超车表示道歉,
问志愿军车上人员属于哪个部分,志愿军车上人员不予回答,开车扬长而去。
1956年3月,志愿军后勤部二分部供应站助理员杨振华等5人,到胜湖里购物,宿于朝鲜国
营旅馆。晚上出去看电影时,放在旅馆内的文件、行李等被盗。杨等向当地内务机关报告
后,朝方对此非常重视,多方设法查询。但杨竟毫无根据地怀疑是朝方的旅馆人员所盗,
就将旅馆经理捆绑,要送往朝方内务机关。经朝方内务人员解释,杨把经理释放。但几天
后,杨等又把旅馆中一名招待员拖至野外,加以捆绑,用手枪逼问文件、行李等物所在。
因没有结果,杨等再次把旅馆经理捆绑,押在炉灶间,直到朝方内务人员闻讯赶来才把人
放出。
第二,从1954年到1956年8月,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汽车肇事、枪走火、强奸行凶等事件,
朝鲜人民共伤亡417人(自志愿军入朝以来,总的数字已达1,000人以上),其中以车祸伤
亡数字最大。志愿军后勤部汽车某团的汽车曾在宽七公尺的公路上肇事,死一伤四。这类
严重事件,大多是由于在行人密集的地区不减车速、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导致。志愿军后勤
部汽车某团的一个司机,用枪吓唬小孩,不慎走火,把一个14岁的朝鲜女孩击毙。而这个
女孩的弟弟在我部队搜山时又误被击毙。当地朝鲜居民说:“志愿军打死一个又一个,像
打麻雀一样!”1954和1955年,共发生强奸杀人事件20起。
最严重的如:1954年11月,某军班长李自祥强奸朝鲜妇女不遂,用刀砍死母女二人,砍伤
一人,并放火烧房,企图灭迹;1954年10月,某军卫生员曹伯庆,强奸时被人撞破,杀死
男孩一名,伤男女四人。1954~55年中,共发现强奸朝鲜妇女案件68起,通奸的数字则数
十倍于此。仅在1956年上半年中,全军共发现强奸、强奸未遂和通奸案件208起。
特别严重的是,这类事件甚至发生在个别师团军官中。由强奸、通奸而产生的私生子为数
不少。有时部队移防,朝鲜妇女就背着私生子找到部队,影响很坏。仅某军某师在1955年
移防时就曾发现私生子13名。
第三,1955至1956年间,志愿军修建营房中,全军占用的耕地总数大约有800多万平方公尺
。有些单位为求营房集中,讲排场,曾发生过叫当地居民移坟、拆房的情况。有些田地被
占的朝鲜人民,虽然得到了补偿,仍很不满意,含泪去别的地方开荒。个别落后群众说:
“志愿军在朝鲜战地修营房、靶场,还不是和美国在日本修军事基地一样?”
第四,个别人员利用回国机会违法走私,牟取暴利。如志愿军政治部的敌工助理员金王禄
曾在国内买了价值700多元的颜料,企图到朝鲜高价出售;军交部军官王宏被新义州的不法
华侨利用,由安东购买大批盘尼西林、链霉素等药品,企图走私出口。仅在1956年5~7月
中,经安东市海关查获的军事人员走私案件就有十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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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我有一些数字,比如1952年6月到11月,志愿军后勤系统“有关违反政策纪律,危害中
朝关系的就有五百四十八起,其中汽车轧死、轧伤群众者六十七起,强奸与强奸未遂者二
十六起,通奸二百四十八起,调戏妇女者二百零七起。还有的部队发生了其他不尊重朝鲜
政府、军队的工作人员,甚至捆绑打骂群众的严重现象。从一分部整纪中的统计数字可以
看出违法乱纪的严重程度:
1.与朝鲜妇女通奸、强奸、调戏妇女者计四百五十八件,仅十一大站通奸案即有七十七件
之多,二大站有一联络员与朝鲜妇女私自订婚。
2.打骂朝鲜人民军、政府的工作人员和群众者九百六十七件。
3.借物不还,损物不赔,强迫群众交易者六百六十三件。更为严重的是十一大站的一个连
队竟有二十九人借口说话听不懂,买群众的东西不给钱。
4.汽车轧死、轧伤群众十四件。特别是汽十五团五连二班司机王福林在新义州撞了人(伤
亡不明),轧坏了自行车,肇祸后不但不停车进行妥善处理以挽回影响,反而开快车逃跑
,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5.违反金融政策,滥使用人民币。如四大站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人用过,十一大站百分之五
十的人用过,该大站某油库一百八十人中仅有五人未用过。
6.乱砍树木现象亦迭有发生。仅二大站警通连在准备冬季烧柴时即偷砍了六万多斤树木。 ”
摘自:《一九五二年政治工作总结报告》。志愿军后勤司令部政治部,一九五三年一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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