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新规:越级上访材料不予接收(图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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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2cents 于 2014-05-04, 06:38:03:

国家信访局新规:越级上访材料不予接收(图)
2014年05月04日17:07 法制晚报 我有话说(3,590人参与) 收藏本文


雷霆丨影风[河北秦皇岛]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上什么访。祖宗说:官官相护;冤死不告状。你要觉得能咽下这口气那就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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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元子[广东深圳]
此“办法”出台,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政府部门可以高枕无忧了。
10秒前支持(173) 回复

zhouaijie[北京]
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官相护不越级恐怕事情不知拖到猴年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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