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教师在强势方,无论学业、分数等各方面都有“威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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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4-07-13, 12:06:10:

回答: 那如果花心男生是不是也应该事后按强奸罪论处? 由 bluesea 于 2014-07-13, 02:07:04:

这种 强势--弱势 的案例就不能以“诱奸”论。
试想你在你公司“诱奸”一刚毕业刚入职的外地年轻毕业生,人家为啥要“同意”被你“诱”?如果你不是老板,人家评杀和你奸啊?

这个“诱奸”就是一个恶词条,直接把强奸洗白,或者说把“逼良为娼”洗成“自愿作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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