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分教职工提出师大“工资十年不涨”。实际情况是教职工个人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自治区财政厅核算下拔的基本工资,其正常工改和年度薪级上调,由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工资总额逐年增长;二是学校自筹的岗位津贴和课酬。我校岗位津贴2009年起已两次调整,额度翻倍,课酬由各学院自行发放。
6月13日上午,校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本校教职工购买雁山校区商品房以及改善教职工待遇等民生问题。下午,学校召开雁山校区商品房购房户代表座谈会,全体校领导与教职工代表就有关诉求进行了沟通交流,再次对推进雁山校区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以期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