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开搞说白了,本质就是尊重人渣 : 车主撞人后反复碾压致人死亡 因故意杀人判10年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095 于 2014-10-07, 21:28:23:

回答: 中土要拿NB奖,首先得把汉芯龙芯之类的叫兽院士剥皮实草,或者改造它们学倭人自杀。 由 095 于 2014-10-07, 21:26:00:

http://news.163.com/14/1008/08/A8166ST900011229.html


车主撞人后反复碾压致人死亡 因故意杀人判10年
2014-10-08 08:16:30 来源: 华商报(西安) 有0人参与分享到

华商报讯 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被撞者在自己车下,渭南一男子不仅不救人,反而数次后倒、前开后逃逸。最终,被撞者死亡,该男子也因故意杀人罪终审获刑10年。

去年6月28日下午6时,渭南市临渭区崇凝镇花庙村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渭桥公路上,一辆吉利轿车与前方同向的一辆自行车相撞,驾驶车辆的是29岁的渭南男子孙某。

渭南中院一审认定,在与自行车碰撞后,孙某即下车查看,发现骑车的段某就在车下。孙某上车后,仍将车后倒、前开了几次,其间,段某在车下大声呼喊。孙某明知段某还在车下,不顾其安危驾车逃离现场。段某最终死亡。当晚11时,孙某投案。

经司法鉴定,发生事故时,吉利轿车时速约为83公里。交警部门认定,孙某驾车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渭南中院认为,孙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年6月,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孙某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孙某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明知被撞人在车下 后倒前开数次后逃逸)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