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郑重声明”却只敢发在你的博客上。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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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ysreader 于 2015-02-02, 14:13:07:

回答: 你们“在此郑重声明”不作数。请在你们的官网上发布此声明,我将转发并评论。 由 羽矢 于 2015-02-02, 13: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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