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岳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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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eau 于 2015-05-07, 07:22:57:

回答: 《白痴笑料岳东晓》(精简本) ZT 由 eau 于 2015-05-07, 07:20:32:

节选自《白痴笑料岳东晓》by iMan

七 法律专家岳菊花


这位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牛人学者还有另外一个光环:美国法律专家。因为他参与过贺梅案,自己在美国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把这白痴的这层画皮也剥了吧。

岳东晓因贺梅案出名是因为他自己写过一本介绍贺梅案的书,从而让许多人知道他也是贺梅案积极参与者,混了个脸熟而已。他从此以美国法律专家自居,经常要给华人普法,动辄用起诉来威胁玩不过的对手。这是可与美国物理博士比美的另一个白痴笑话。

我没看过岳写的那本书,但我可以想象,在谈到自己的作用时,他是如何把芝麻说成西瓜、自恋自摸、自吹自擂的。从薄熙来的白鞋底到站着不动的走路力学再到上楼梯的失重感,一路走来,我们都看到了他是怎样把自己的白痴笑料当作真知灼见而恬不知耻地自我显摆开启民智的。维基上的贺梅案介绍,提到了包括两个义务律师在内的许多对此案有贡献的人和团体,但无一字提及岳东晓。贺梅案已经结案八年了,岳东晓若现在去更新维基,把自己的名字硬塞进去就又会像上楼梯那样又出现失重感了。

岳东晓帮助老乡自己出风头的热情和勤奋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法律专业上的作用是什么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当然你要听他自己说的话,那他对于贺梅案胜诉的作用就相当于毛泽东对共产革命胜利的作用一样大-如果不是更大的话。如果你要去找客观凭据的话,那只有那封他写给法院的人民来信(又称法庭之友)。人民来信是人人可写的,起作用有多大可想而知。但岳东晓的码字能力是不可否认的。他博客上有上千篇垃圾文章了吧。一个走路力学问题,他就得意洋洋洋洋洒洒写了至少六篇旨在开启民智的科普文章。现在我们知道,篇篇是白痴笑话,是弱智自证的经典妙文。

以自己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作为法律专家的证据更是可笑。陕西农妇秋菊在岳东晓之前许多年就赢得过一场全国闻名的民事官司。秋菊因此就成了中国的法律专家?她可能到现在还是法盲加文盲呢。判案的根本是事实和法律。美国最大牌的律师偷小城流浪汉的破自行车,只要有证据,到法庭打官司,谁赢?流浪汉赢了官司就成了比大牌律师还牛的美国法律专家,就能去中国给美国同胞普法?岳东晓能这样,因为他是白痴博士啊。白痴蒙自己、博士唬别人。


我跟岳东晓在法律上当然是交过手的。因为,诉讼威胁是岳东晓和人辩论争斗时的原子弹。

有位加拿大教授跟他辩论,说岳没有独立科研能力。岳理屈词穷恼羞成怒,就威胁那人,若不道歉就告他诽谤。那人道歉了。英雄所见略同。当我也这么说时,岳告诉我那位教授因此观点道歉了,以此证明他是有独立科研能力的,顺带威胁我一下。我告诉他:1)那教授道歉不过是他认为犯不着跟你个小无赖纠缠。2)我固执己见,欢迎你告我。后来呢?当然没有后来。

有个叫翰山的,从他网站出去后,自己也开了个总共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闲扯胡侃的小网站。这类网站用的都是一样的免费开源程序DISCUZ。翰山偷懒,抄了岳网页上的几行代码,岳就威胁要告翰山侵犯他的知识产权。翰山也不想跟这无赖纠缠,就自己写了两行CODE,息事宁人。我说这压根就没有CASE,并嘲笑他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骂他是讼棍。他开始唬着要跟我辩论、顺便给华人普法。我追着他来辩论。后来呢?当然也没有后来。

最激烈的一次法律上的交锋是头像事件。他说我新换的头像涉嫌儿童色情,要我换掉。我说那是幽默艺术,不换。于是他搬来一大堆有关儿童色情的法律条文,什么联邦重罪啊,什么网络犯罪啊,之乎者也,ABCD,连蒙带吓。我嘲笑他是EQ太低的草包文盲,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你就是把美国全部法律条文和案例都搬来又有什么用呢?我连看都不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你是白痴胡扯。因为,岳白痴基本事实判断错误。然后,他用报警威胁我。我说,我坐家里等FBI来抓我。他跟我要地址,我说FBI会找到我的。后来我主动催促他去报警和起诉,岳讼棍反而否认他曾要报警和起诉了。只能以涉嫌儿童色情把我封了给自己找台阶。有个好事者,真的向旧金山的警察报了警。警察看后说,那不是儿童色情。你知岳专家怎么说?他说,警察没有资格解释法律。我问他,那你去报警干吗?如果警察以涉嫌儿童色情去抓你,你是不是以同样理由拒捕?哦,还要告诉警察:“我参与过黑莓案,我在美国赢过民事官司,我是美国法律专家,我是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警察会说:”嗯,我们看出来了,你是白痴,但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现在说的每句话都将会成为呈堂证供和《阿Y正传》的素材。“

邓肯无法教老母猪跳舞,我无法教小无赖幽默。于是我换了张类似的头像。当然,又被他当作儿童色情给封了。这个头像无需多费口舌,我只告诉他,那张头像是布鲁塞尔第一公民小于廉的照片。

岳讼棍在美国搞过七个诉讼,就赢过一次。相比之下,我应该是更大的法律专家了。我一年内在三个不同的法院打过三个官司,全赢了。而且,事实和法律全在对手那一边。而且,我的对手是强大的市政府。我是自辩,只要一报名字,就赢官司结案了。每次庭辩都不到半分钟。吹牛吗?字字属实。奇迹吗?稀疏平常。为什么呢?警察没来。其中有个官司,我认为是不需要警察出庭的,是法官给错了判决理由。但法官判我赢了,我就不好意思跟他抬杠子了。再说,停车费半小时4美金。我还不如省下这钱去买酒呢。


一个FULLTIME 学了10年物理的博士,连初中物理都整不明白,科普一次,就闹一次白痴笑话的理呆,他对法律社会的理解、见识和经验更可想而知了。用脚后根想想就知道这法律专家的成色了。比白痴笑料的物理专家还低一个量级是保守估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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