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30说如果你老板雇用你那肯定是他算过了他能赚更多的钱,他能赚100所以才给你50。这是事实,但以此来评是否有垄断利润或剥削,这是不懂经济学的人的通病。
因为你也可以这么说,有消费者愿意花$1000买WINDOWS当然说明他收到的效益大于$1000,难道这能说明MICROSOFT没有MONOPOLY PROFIT吗?
或者说在雇主垄断的情况下(比如那些雇用非法移民的),工人愿意以一小时$3的价钱出售他的劳力,当然说明他的收益大于在家里待着,难道这能说明这个雇主没有剥削工人吗?
如果按LS30这个逻辑,哪里还有什么剥削可谈?
经济学不是这么算的!
经济学算的是在完善市场下的价格和数量,与在垄断下的价格和数量,两者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