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nm 于 2005-11-07, 19:08:01:
回答: No, if you can prove that your "permanent home" is in US. 由 Latino2 于 2005-11-07, 18:23:15:
肖证明自己在武汉居住即可,甚至也许不必是“经常”居住。而这个“经常”,应该没有具体时间的规定,单位证明即可。版主的管辖权异议这点上应该不成立。
在武汉经常居住,和在美国有永久home,一点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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