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违宪"的问题,早有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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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虎子 于 2009-08-13, 14:29:28:

回答: 民国宪法说匪区人民是民国公民,但是《人民关系条例》把匪区人民当成外国人处理 由 heartwaver 于 2009-08-13, 14:03:03:

但是解决起来十分麻烦。几年前蒙古(外蒙)政府派去台湾的商务代表也表示了疑问。
中华民国政府至今不承认蒙古独立,但是又接受蒙古派来的代表,这算不算违宪?

一般来讲,当de jure 和 de facto 发生抵触,政府会尊重de facto,然后赶快修
改法令跟上实际。但是修宪是大事情,在台湾这么泛政治化的地方尤其敏感。政府
不管谁执政,要碰这个烫手山芋前都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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