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又遭羞辱!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coubert 于 2010-01-12, 19:42:04:

犯规了,语气挺吓人。编辑嘛,说话就是气盛。 (956 bytes)
Posted by: 立委
Date: January 12, 2010 11:55AM

佳娜那篇不应该犯规吧,要不是镜先生哪篇?还是我自己的涂鸦?
整个一个一头雾水。

引用:
发表评论人:[游客]科学网编辑部 [2010-1-13 0:16:56] ip:119.32.30.* 删除 回复
科学网博客事宜--发送人:科学网编辑部
李维老师:
您好!
因您在博客中发布属于“个人学术理论”的博文,不符合科学网相关管理规定[www.sciencenet.cn] ,您的博客已暂时被取消在最新博文和博客首页各栏目显示,限制期限为一周。
请您于三日内删除“个人学术理论”相关博文。您可以将相关博文发布到科学网论坛《个人学术展示区》。如果您再次在博客上发布上述内容,或者三日内未删除相关内容,编辑部将关闭您的博客,并取消您的注册账号。

科学网编辑部

博主回复:犯规了?

没懂您指的是哪一篇?

是你的地界,你只要指出那篇犯规,我删除就是了。看了三条红线的规定,还是没懂什么叫“个人学术理论”?
在外国流浪时间长了,大脑愚钝了。指教就是。

如果编辑忙,蒋老师等请帮忙。一帮一,一对红。回国我请客。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