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在汪晖抄袭案里为他担保的“根本读不懂中文,并不知道基本的事实”的那海外“许多人”是在社会资本缺乏的中国还是在社会资本较不缺乏的美国?如果学者都是海外的,为何一会儿要“私德”,一会儿又要“公德”,难道他们双重标准是因为当事人的国籍?
比如这次汪晖抄袭案,一经爆出,许多学界的朋友就挺身相护,甚至有海外八十多位“国际学者”公开发表联名信担保他在学术上的清白,尽管这些学者中许多人根本读不懂中文,并不知道基本的事实。与此相对的是,最近哈佛的明星教授、心理学家Marc Hauser涉嫌学术造假,尽管他在国际学术界根基很深、朋友和追随者众多,但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他讲半句好话。大家遵守着的是一个共同的原则:不能为了个人的互益纽带牺牲公共的互益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