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0-09/24/content_421040.htm上海法制报
“像建反贪局那样建立打击学术造假的执法部门”
打假斗士呼吁“执法猫”尽早开工 律师指肖传国或面临从重处罚
民间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引发新一轮舆论浪潮,本报记者昨日连线方舟子和另一位打假名人司马南。曾被指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方舟子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希望自己能有一天不再去拿耗子,同时能看到更多的猫追捕耗子。”同样是打假名人的司马南感叹,打假人士为打假事业付出太多, “但打假决心不会改”。
本报律师大顾问团成员、博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东品律师指出,如果证据确凿,肖传国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受害者是出于公共利益进行学术打假,犯罪嫌疑人又是以买凶雇凶的形式,在公共场所公然行凶,对社会构成的危害性比一般故意伤害罪要大,在量刑上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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