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局和石景山分局的刑侦部门是不错的,排查那么多人跑了全国那么多地方,这么快就把案子给破了。功劳苦劳都不小。
但是,石景山分局的预审科就很不像话,居然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向检察院移交案件。理由是“没多大伤情”,因此“就不追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了”。
石景山公安分局预审警察的“逻辑”是为这个案子专设的。没有多大伤情就被追究故意杀人的案子多的是。最近北京丰台法院网上就公布了一个此类案例:一时激情犯罪,以砖块砸头。事后马上报警救被害人。如此轻微的情节,照样被控杀人罪并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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