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伊犁 于 2010-10-10, 20:22:40:
“二方”被袭暴露法律漏洞
法院判决后,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劲松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二方”袭击案社会效应并不是很严重,但是由于《刑法》具有对犯罪者惩罚和对社会惩戒的作用,加之肖传国作为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却采用极端暴力手段解决和方舟子的矛盾,起了不好的社会导向。“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很正常,如果都采取这种方式解决,文明社会是不允许的,而且他还指使了2次袭击,这是性质比较恶劣的。”
李劲松说,法院对肖传国定罪为寻衅滋事也不恰当。“寻衅滋事罪是从以前的流氓罪演化过来的,有无事生非的意思。这和报复两者之间动机是不一样的。”
李劲松还指出,法院最后采纳检察院对“二方”验伤结果是没有构成犯罪的轻微伤,这实际暴露出现存法律体系的“漏洞”: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以最终治疗后的伤情作为判断,也就是说罪名与受害人是否得到救治有关,“方玄昌是晚上下班头部受到袭击流血,如果当时他附近并没有出租车,也没有及时送到医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