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应该跟在楼下“不懂中医可以批中医,但不可以探讨中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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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国际法 于 2010-10-29, 10:13:15:

回答: 事实上你已经否定了楼上你自己的说法,只是你没意识到或不愿意承认而已。 由 国际法 于 2010-10-29, 1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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