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处大宅子,原来是个姓郭的拥有的,后来有个姓龚的从他手上买来了.宅子里有很多租户,这个姓龚的买下来以后就说,俺以前也是穷人,知道穷人难,所以最穷的几户以后就不用交房租了.不但不用交房租,这姓龚的还不时把那几间房给装修一下.
没想到其中一户姓张的不高兴了,说他们祖祖辈辈就住在这里,不但不该交房租,而且这个房子的产权都应该属于他的.为什么呢,因为虽然这个房子最早不是张家盖的,但他们最早住在那儿.后来来了一个姓袁的,把这一附近的宅子全买下来了,后来又卖给了姓明的,姓明的又卖给了姓清的,再后是姓郭的,再后才归了姓龚的.
这个姓龚的不乐意了.这都转过这么多次手了,每次"买卖"那都是用血和命交易的,我不收你房租,还额外补贴你,你居然还登鼻子上脸管我要产权了.你要产权可以,也一样"买"过去就行了,只怕你没那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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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为觉得其实西藏问题就是这么回事.不知道可不可从喜欢这个观点的人那里领到五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