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说政府和个人的关系问题,不能要求个人权利没受侵害的时候就起来。吴思讨论过;更早的阐述当然还是在白大哥那里:
“正如政治学家斯科特·戈登指出,人类政治的基本形态是且永远是:有组织的少数支配无组织的多数;一群有着共同利益诉求的人,无论人数如何庞大,都不能自动成为有效行动的利益集团,假如他们没有被恰当的组织起来的话”——刚在辉格老师那里看到的。
http://www.impencil.org/Portal/pencilwork/20110310111906.aspx
一个推论就是昏昏反复强调的,民主让别人去争取吧,争取来了自己跟着去投票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