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是"综合各种证据", 还得把证据列出来, 并回答人们的疑问. 当然, 从无罪推论出发, 根本就没有做这种调查的必要. 但是要调查就应该有个调查的样子, 写个报告起码应该达到及格标准.
比如,分段而言, 不能只是一(一)(二)二, 应该先有个背景介绍, 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需要做这个调查, 调查团的成立背景等. 再来个调查经过, 走访了哪些人, 收集了哪些物证等等. 再来个分析, 哪些证据可靠, 哪些不一定可靠, 证据是否相冲突等等. 最后再来个结论, 或如果证据不足以做出个结论, 做出一定的推论, 指出哪些其它的推论站不住脚, 哪些人们的疑问可以得到回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