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Psychina 于 2011-11-22, 17:32:39:
谢谢水手。
翻出旧作,督促自己改变读书的习惯。
《书虫》
记得最早的时候想要拥有书是5-6岁的样子。缠着大人要买小人书,而一本书的价钱可能可以买1-2个菜,所以这个愿望是常常得不到满足的。拥有就是一个很大诱惑,它意味着一种在朋友当中炫耀的可能性,而精美的印刷装帧也令人眩目,得不到书时间久了,居然落下一个毛病,就是把书的最重要的东西,里面的文字,当成了拥有书籍里面最不重要的成分。每次买到一本书,先反复摸外面的封面,然后左手抓住书脊,右手把书顶成弓状,拇指把书页快速放过去,闻到新书的油墨香味,继而把鼻子伸到书里面去闻个够。这个仪式要搞好几遍才把书放到书架,读不读再看时间看心情了。有些人找老婆就和我买书差不多,千辛万苦娶回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都看个遍,然后放床上不管了。老婆逢人便说,他呀,书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