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人文动物园(节选) 张远山 著 王俭 画 上海文化出版社1999年7月 ISBN书号:7806460683 (本书为“新阅读书坊”丛书之一。作者的这本新寓言集,有别于传统的寓言,没 有完整的故事,没有强行的说教,形式自由,说理含蓄,是对动物深刻的人文读 解,在这些短小精悍,形象丰满的篇章里,处处闪烁着思想的光波。 汉林书城(www.hanlin.com)推荐)                自序 伊索寓言是故事丰满而寓意浅显的,而且有一条说教的尾巴。先秦诸子寓言是故 事贫瘠而寓意深刻的,虽然没有说教的尾巴,但也是说教的。可见,中外传统寓言尽 管略有差异,但都具备两个要素:故事和说教。按理,我应该在借鉴中外两种不同寓 言的基础上,创作一种兼两者之长而去两者之短的新寓言,比如有伊索式丰满叙事而 放弃说教性尾巴,有庄子式深刻而避免故事的简陋。然而,我的寓言没有故事。   不过,我的寓言与传统寓言最大的不同,不是没有故事,而是没有说教。对传统 寓言来说,讲故事不是目的,用故事来说教才是目的。寓言的全盛时代还没有小说, 因此寓言的微型叙事满足了当时的人们喜欢听故事的人类固有愿望。故事是糖衣,而 说教是糖衣下的药丸。我不卖说教的药丸,所以不需要故事的糖衣。现代读者如果热 衷于故事,不妨去读小说。 没有故事的纯粹说教是可能的;没有说教的大型故事(比如小说)也是可能的, 而且往往是成功的。但没有说教的微型寓言故事是不可能的──因为读者将无法理解, 作者为什么偏偏要讲这个小故事,而不是另外的小故事?有说教的大型故事(比如小 说)也是可能的,但却一定是失败的──因为大型故事的丰富性一定会挣脱说教的简 单性,丰富的故事会颠覆任何说教。   如果说我的寓言与传统寓言毕竟也该有些相通之处,那就是拟人。动物寓言可以 不讲故事,可以拒绝说教,但必须是拟人的。而只要是拟人的,就一定是寓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本书网上版摘录了100篇动物寓言中与十二生肖相关的篇目。为了照顾十二生肖 的固有顺序,而打乱了书中的顺序。)                六七、老 鼠   除了老虎,中国的人文动物园中,只有老鼠享有称“老”的尊荣。而在十二生肖 中,老鼠更越过老虎成了老大。在以农为本的中国,连耕牛也不得不屈居第二,老虎 做个小三子也无话可说。正如虎将张飞,只是卖草鞋的刘鼠辈的三弟──到不得已的 时候,老虎还得向老鼠三拜九叩呢!想想也不奇怪,虎落平阳之时,尚且被排行十一 的小狗子欺负,让鼠辈占了上风,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许多善良的人们无钱娶妻时,老鼠已经敲锣打鼓地娶了三妻四妾。小时候,谁 都听说过“老鼠娶亲”的故事;长大后,谁又没见过老鼠娶亲的街头活剧呢?娶了三 妻四妾的老鼠,自然生养众多,弄得鼠辈成了天下第一大族。刚才提到虎将张飞受的 恶气,现在再说说属牛的老二关羽。关云长自己没媳妇,却抛下曹操所赐的高官厚禄 和娇妻美妾,过五关斩六将,硬是拚着性命把刘鼠辈的两个小老婆完璧归赵。认为被 鼠辈统治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人,至今把关公的傻气,叫做“义气”。   我觉得称鼠辈为“老鼠”简直就是大不敬,我们该称他为“鼠老”才对。假设我 是鼠辈,虽然我还不老,但却可被比我年长的人尊称为“老张”。待以时日,就有望 成为“张老”。死后如果有幸被追认为羽化登仙,差不多就是“张果老”。而比我年 长得多的老实人,我却可以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地称之为“小李”啦“小陈”啦,等 等──做鼠辈实在是太便宜了!说实话,有时候我可真想做个鼠辈。   做鼠辈的好处,不是鼠辈的人肯定所知有限。比如说,老鼠偷油早已是尽人皆知 的事实,但鼠辈既然是尊长,就得为贤者讳(天知道鼠辈“贤”在哪里),因此偷油 必须叫“揩油”。中国人特别讲究“说法”,不懂“说法学”,就容易祸从口出。比 如“马尾巴的功能”不能说,那样知识分子会翘尾巴;“鼠尾巴的功能”也不敢说, 那样鼠辈的偷油就会尽人皆知。读者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说话颠三倒四:刚说过“早已 尽人皆知”,现在又说“就会尽人皆知”──仿佛还没有尽人皆知似的。殊不知既然 是鼠辈,就一定会弱智到这种地步:尽人皆知的事,他以为尚未尽人皆知。退一万步 说,即便真的早已尽人皆知,只要是鼠辈,就一定不肯承认。   我请读者原谅我的颠三倒四。因为既然这个不能说,那个不敢说,那么颠三倒四 就是一种不得已的“说法”。况且说得颠三倒四,总比什么也不说强一些吧?                六八、鼹 鼠   慑于人人喊打的声威,鼠辈不得不转入地下──成了鼹鼠。   鼹鼠是“地下工作者”,但并非光荣的地下革命者。地下工作是否“光荣”,端 赖乎地面上的世界是“光荣”还是“梦想”。也就是说,地面上如果永远“伟大光荣 正确”,那么地下工作就是不光彩的;反之亦然。我所说的鼹鼠,无疑属于不光彩的 前者。   地面道路越是不畅通的地方,鼹鼠们的地下通道就越是四通八达、畅行无阻。鼹 鼠向各地运送着鸦片大麻、淫秽音像、违禁读物、盗版书籍,甚至运送着被拐卖的妇 女(给人做媳妇或逼良为娼)和儿童(给人做养子或做童工)。一切地面上的鼠辈想 运而不敢运送的东西,鼹鼠都可以运送。当然,这种运送常常得到了地面上的鼠辈的 关照和掩护,因为地面上的鼠辈也需要这些违禁的东西。   即使地面道路很畅通,一切地面上可以运送的东西,鼹鼠们也照样在地下运送─ ─只不过运送的都是劣质的廉价水货、逃税的走私物品。   所谓的“鼠目寸光”,说的正是鼹鼠:他们长途跋涉所做的一切,都是短期行为 。所谓的“武装到牙齿”,说的也是鼹鼠:他们的牙齿,专门用于“挖社会主义墙角 ”。所谓的“挖空心思”,说的更是鼹鼠──他们的全部心思,都用于研究如何挖空 地面建筑的基础。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地面上的老鼠和地面下的鼹鼠的相互勾 结和猖狂活动,那么一切地面上的伟大建筑,无论是“纪念碑”还是“里程碑”,都 有可能因地基被挖空而遭到颠覆。   可见鼠辈不除,安定团结就没有真正的保障。                五二、袋 鼠   袋鼠是最尽责的母亲。   要不是袋鼠有哲学天赋,知道物质并非无限可分,她原计划永远不让她的任何孩 子离开她的大肚兜。   袋鼠的乌托邦计划,叫做“无限的袋鼠”:   母鼠有袋,袋中有子;子又有袋,袋又有孙;孙又有子,子又有孙;孙又有袋, 袋又有鼠……千秋万袋,绵延无尽。   但袋鼠母亲知道,这样一袋不如一袋下去,必将落到“鼠亦无袋,袋亦无鼠;鼠 袋合一,同归空无”的悲惨境地,而她拖家袋口地把倾国倾城的全体鼠辈一袋子兜着 走,顶多是个可泣而不可歌的绝袋佳人,最后很可能连个为她建造纪念碑的下一袋也 不会留下。   于是袋鼠母亲不得不放弃了这个“一揽子”计划。   但袋鼠毕竟还有些想不开,她仗着自己曾经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拳击绝技,以为只 要自己在世一天,就有责任保护自己的鼠辈儿女不被阿狗阿猫们欺负。   于是她袋着早已长大成鼠的“袋中加袋”小姐和“客落袋儿”先生,开始周游世 界。                八三、旅 鼠   当巨大的鲸鱼冲上海滩的时候,作为个体极为渺小但作为集体庞大得惊人的旅鼠 ,由于地面的食物已经完全被耗尽,不得不义无反顾地冲向大海,为自己的种族举行 一次集体海葬。   老鼠是哺乳动物中繁殖力最强的动物。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类的一切家畜 ,都是人主动驯养的,只有家鼠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老鼠们大概觉得,作为哺乳 动物中繁殖力最强的物种之一,人类是最值得他们亲近的。在不可控制的繁殖力上, 老鼠与人类犹如棋逢对手的天然知己。反过来,或许正是由于老鼠在这一点上与人类 极为相似,因此人类的大部分医学实验,都首先在老鼠身上试刀。   而当人类的数量膨胀到一定的极限时,鼠疫通常会十分凑趣地及时出现,为减少 人口,为维持地球上不同物种之间的平衡而略尽绵薄,作出残酷而有效的贡献。   然而现代医学在老鼠身上的实验更为成功,人类已经消灭或至少是有效地控制了 旨在大规模减少人口的鼠疫,并且控制了大部分能够减少人口的传统不治之症。于是 人类不得不束手无策地看着自己的同类急剧增长起来,甚至对不会增加人口的同性恋 加以阴险的鼓励。热衷维持道德传统的人们,对此也不得不眼开眼闭。   战争曾经是减少人口的有效手段,尽管更是愚蠢的手段。但在一切战争中,交战 双方希望减少的都是对方的人口,而不是己方的人口。因此每一方都致力于提高己方 武器的杀伤力,这种竞赛终于走到一个临界点:核武器──已有了原子弹和氢弹,更 高级的中子弹虽有能力制造,但已毫无必要。因为现有的核武器已不仅能够消灭全体 人类,而且能够毁灭整个地球。于是一切敌对的民族同时达成一个共识:全面核战争 不仅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幸存者。由于战争的目的仅仅是减少人口,而不是消灭人类 ,因此用战争手段减少人口在核时代已经基本无效。然而战争还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 台。个别大国正在研究如何人为地定向引发地震,以便像《圣经》中的上帝消灭罪恶 之城所多玛那样,一举毁灭整个敌对城市和敌对国家。这肯定是个减少人口的最新手 段,但无疑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疯狂的逆天之举。   无论如何,人类正面临与旅鼠相似的困境。与人口作战,将是下一世纪的人类面 临的最大挑战。或许比老鼠聪明的人类不是像老鼠那样主动奔向大海,而是让过多的 人口消耗更多的能源,使地球升温,让两极冰山融化,然后悠闲地坐在海滩上,在一 次辉煌的落日中,守株待兔地等着巨浪呼啸着向所有的城市和国家扑来……                七二、牛   牛在印度最尊贵。虽然印度人口正在直逼中国,但造成新德里交通阻塞的主要原 因并非人多,而是牛们吃饱青草,随意在马路当中睡午觉。没有人敢驱赶圣牛,连警 察也只好乖乖地替它站岗。大概印度人下辈子都指望转生为牛,即便做不到牛魔王, 也不枉了为牛一世。   中国人对牛也不算薄。平日小酹,只用猪头羊头,谓之少牢;只有春秋大祭才添 个牛头,谓之太牢,俗称“猪头三(牲)”,这是为牛避讳来着。能够讳上一讳,当 然是了不得的。国人有以牛为姓的,却没有人以猪为姓,足见尊卑之不同。   古罗马人敢于跟所有的强大动物斗。现代人觉得自己远比古人强大,认为别的动 物已不配与人奋斗,只有牛,至今还配与人对垒。在西班牙,能斗牛的都是英雄。一 个穷小子,可以靠着斗牛一夜之间变成贵族,犹如在中国考上了状元。在西班牙的古 山洞里,画着牛;西班牙画家毕加索,也长着一个牛头。中国人说,初生牛犊不怕虎 。牛犊尚且如此,大公牛当然更非同小可。   不少中国人都患有便秘,这是因为长期生活在恐惧中的缘故。而治便秘的最佳方 剂是牛黄。牛黄是牛胆的分泌物,按照吃啥补啥的原理,牛黄能壮胆,吃了可以暂时 忘却恐惧,也就暂时不便秘了。顺便一提,由于牛黄治便秘颇为灵验,因此中国人把 一切灵验的药方,都叫做“秘方”。另外,由于中国人牛黄吃得太多,终于把脸都吃 黄了,虽有“防冷涂的蜡”做掩饰,但谁都明白,这是恐惧留下的后遗症。                二七、犀 牛   犀牛在古书中叫做“兕”──他是动物中的坦克。谁都知道,犀牛是最迟钝朴讷 的动物。他皮粗肉厚,完全是个粗坯。由于犀牛皮太厚,动物园中的兽医最怕的就是 犀牛生病,因为给他打针十分麻烦,得用锤子把针头钉进皮肤里,再把针管套上去注 射。幸亏犀牛十分皮实,很少得病。   犀牛轻易决不招惹谁。如果有谁向他挑衅,他唯一的战术就是像坦克一样向挑衅 者猛冲过去。他虽然没有坦克的炮管,但有一只坚硬无比的大角。所有的食草动物都 有两只角,惟独犀牛只有一只角。传说中的人文动物“夔”只有一只脚,孔子说“夔 ”是一个贤人,这样的贤人只要有一个就足够了。犀牛似乎深明此理,他认为角不在 多,只要管用,一个就够了。这就犹如树上两鸟,不如手中一鸟。粗通两技,不如精 通一技。   生活中的粗人正是这样,他们虽然没什么学问和修养,但他们都有足以谋生的一 技之长。犀牛是谦卑的,所以脾气通常是极好的。但如果认为犀牛软弱好欺,那就错 了。发怒的犀牛可以把一群狮子全部顶翻,正如老实人发起倔脾气来,往往一发不可 收。话说回来,蔑视粗人、欺负粗人、戏弄粗人都是无德之举,所以一旦招来打击, 也是咎由自取。   每一头巨大的犀牛背上,都站着一只小小的犀牛鸟。此鸟以犀牛身上的寄生虫为 食,又为视觉不佳的犀牛随时望风,一有危险立刻鸣叫,提醒犀牛准备战斗。牛与鸟 之间具有相依为命的关系和最纯正的友谊,这说明淳朴的粗人更容易赢得生死不渝的 友谊。有学问的人多有戒心,虽然朋友遍天下,但却可能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己,因此 他们感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每个粗坯犀牛都有一个这样的知己,因此孤独的 诗人李商隐写道:“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四五、蜗 牛   世界上最自卑的就数蜗牛了,他终生背着巨大的罪恶感。   世界上最自负的就数蜗牛了,他终生负着沉重的纪念碑。   蜗牛是悲观主义者,他带着房子旅行;他怀疑没有人会愿意与自己分享卧榻。   蜗牛是乐观主义者,他带着房子走路;他相信任何地方都是阳光灿烂的家园。   蜗牛心情忧郁,他为过去的行迹涂上闪闪发亮的光环,他想隐瞒自己过去的出身 ,过去的卑微。   蜗牛心胸坦荡,他在走过的地方留下闪闪发光的痕迹,他不隐瞒自己走过的弯路 ,犯过的错误。   ──蜗牛就是这么矛盾!   因为蜗牛就是芸芸大众。蜗牛从来就是奴隶,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他们不得不 自卑,不得不悲观,不得不忧郁。   蜗牛被告知创造了历史。蜗牛突然成了主人,成了世界的名誉主席:他们很愿意 自负,很愿意乐观,很愿意坦荡。   哪一天蜗牛不再是名为主人的奴隶,哪一天蜗牛才能不矛盾,才能扔掉罪恶感, 也扔掉那纪念碑──它们都是自由的枷锁。                六二、老 虎   老虎的额头上写着一个大大的汉字──“王”,这就注定了中国人在老虎面前不 得不俯首称臣。   老虎在中国受到青睐决非偶然,因为中国人有敬老的传统。而狮子既然是儿子辈 ,在中国只配坐冷板凳──顶多在衙门口站站岗放放哨,登堂入室则轮不上狮子。中 国人的厅堂上如果要悬一幅动物画,可能是老虎,但决不会是狮子。印度的文殊菩萨 坐一头青狮,中国的山鬼却骑一头白虎。狮子怒吼,在印度算是振聋发聩的真理之声 ,在中国却是河东泼妇的大发雌威。连到印度取经的唐三藏,也要穿虎皮裙的孙猴子 保驾──中国人认为,打死老虎的才是英雄,舞弄狮子的只是戏子。   谚语有“云从龙,风从虎”,道教则有龙虎山;谚语有“左青龙,右白虎”,连 包公升堂,也要左张龙,右赵虎。虎与龙总是相提并论,但龙的地位更是独一无二, 只有老虎敢于对之挑战,于是就有一场沃血盈野的龙争虎斗。唯一的一张龙椅,虎降 龙则虎踞,龙伏虎则龙蟠。不过传统观念认为成则为龙,败则为虎,坐不上龙椅的山 大王,只好弄张虎皮椅坐坐。因为龙是帝王的象征,虎则是草寇的象征。   然而无论张龙还是赵虎坐龙廷,总是“苛政猛于虎”,因为“东山老虎吃人,西 山老虎也吃人”。但老百姓从不痛恨老虎,而是痛恨为虎作伥的猫,和被猫纵容的老 鼠。中国老百姓认为,老虎会被猫蒙骗和利用。由于猫惯于拉大旗做虎皮,总是“折 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 道’似的脸来”,所以龙钟老态的老虎,看不出猫的大奸似忠,甚至被猫在睡梦中卖 了,被食肉寝皮、敲骨榨髓浸酒喝,还不知道呢!   这样的昏君,只要活着,就永远是“吾皇圣明兮,臣罪当诛”。只有等他死了, 变成了死老虎,老百姓才敢口诛笔伐。民间对老虎的嘲笑是,老虎是猫的徒弟。正如 许多奸臣,正是昏君的师父。猫不肯捕鼠,是因为老虎看在猫的面子上,不好意思过 分为难老师。由于老虎的眼开眼闭,猫自然就懒得捕鼠──鱼肉人民是最省心的事了 ,于是导致了鼠辈的猖獗。但是当猫最后被鼠辈咬死,或者被鱼骨鲠死的时候,谁都 认为,猫是忠臣,只有老鼠是奸臣,可以人人喊打。                八六、兔 子   据说兔子的红眼病是有历史渊源的。当年嫦娥偷吃了丈夫后羿的不死药,白日飞 升去了月球。嫦娥的宠物兔子一时眼热,把药罐里的药渣舔食得干干净净,于是他也 得以附骥登仙。其他没能升仙的凡间兔子,此后每当月夜就翘首仰望,久而久之,眼 睛都巴望出血来了。   据说偶而也曾有过其他的幸运动物仰赖主人的提携,得道成仙的,所谓“一人得 道,鸡犬升天”。但这只是查无实据的野史。鸡狗们前往的升仙之地是天国乐园也好 ,蓬莱仙境也罢,毕竟都“只在虚无缥缈间”,凡人眼不见心不烦,犯不着神经衰弱 。嫦娥是天生丽质,选美大会的锦标获得者,美貌是上帝赐福的最大证据,獐头鼠目 之辈也只好接受这种天生的不平等。至于她在踏上月球之时,是否说过阿姆斯特朗那 样的妙语:“对于我,这是一小步;对于人类,这是一大步。”我们也无从查考。毕 竟她原本是天仙化人,得道成仙没什么说的。但兔子算个什么东西,他凭什么一步登 天?所以不仅其他兔子,连其他动物都嫉妒得眼红了──当然,他们自己说是因为愤 怒的缘故,或是由于熬夜赏月的缘故。   然而,赏月者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吴地的牛,一看见月亮就喘得慌;蜀地的狗 ,一看见月亮就叫得凶;饿着肚子的狼整夜盯着月亮里的兔子,哀嚎着,恨不得一口 把他吞了。人类每年要特地留出一个日子来,借着吃月饼,狠狠地咬一口兔子,偷偷 地亲一口嫦娥,以平息内心的不平和焦虑。当然,他们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借口── 所有的借口都与口有关──那是为了诗意的缘故。可是我也跟着大伙儿看了几十年月 亮,竟愣是没有看出,月亮到底有什么诗意。                五八、龙   最早的人文动物,是图腾兽。图腾兽大多杂合多种动物的特征,或是人与兽的合 体,至少要对自然动物做某种人为的加工和改造。比如太阳中有三足金乌,那第三足 就是人文之足;而乌鸦乌鸦,顾名思义应是黑的,居然成了金色,也是人文之色。可 见动物的人文化都须有所变异增减。作为中国的第一图腾兽,龙的特征据说是马首、 蛇身、鱼鳞、鸟爪。   龙凤龟麟是中国四大灵兽。龟有自然的原型,凤与麟是中国人发明的独家专利, 而龙在西方神话中也有,只不过西方的龙是恶的代表,因此有圣乔治斗杀恶龙的传说 。中国人对龙的分类很接近恐龙的实际种类。比如恐龙中有食肉的霸王龙,食草的蛇 颈龙,能飞的翼龙等;而中国人想象中的龙,有鳞的叫蛟龙,有翼的叫应龙,有角的 叫虬龙,无角的叫螭龙。这是十分奇怪的,因为恐龙是早就灭绝的动物。中国人想象 中的龙如此接近真正的恐龙,与印地安人想象中的天神如此接近真正的马,是两件不 可思议而又相映成趣的事情。   但我更奇怪的是,中国的古人并没有“龙的传人”的观念,只有天子才自称是龙 子龙孙,因为那时候龙是天子的象征,小民百姓怎么敢随便攀龙附凤?如此“僭越” ,在当时是要灭族的。因此老百姓自称“龙的传人”,一定是帝制结束以后的事。于 是问题就来了,难道自称“龙的传人”是为了表明我们对帝制或天子的怀念吗?答案 似乎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要这样自称呢?如果要给自己找一个鼓舞民族精神的象征 物,凤凰不是更合适吗?所以我以为,中国人不该自称龙的子孙或龙的传人。自称龙 的传人,或许又是叶公好龙的祖传陋习在作怪。   事实上,自古以来的中国百姓对龙一向是抱着敌视态度的。无论是周处斩蛟的传 说,还是那吒把龙王三太子剥皮抽筋的神话,都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中国到处都有 龙王,连一口井都有龙王,但是谁都明白,那些龙子龙孙,不过是地头蛇罢了。                一一、变色龙   变色龙可能是真正的隐士,尽管他们不是山林中的隐士。山中的隐士被称为高士 ,不仅仅是由于他住的地方海拔较高,他确实别有高明之处,但他的问题是“高处不 胜寒”。   住在城里的变色龙,地势比山中高士低得多,但也不仅仅是由于住的地方海拔较 低,他们的问题是低到尘埃里,低到没有自己。变色龙有一种奇妙的本领:能够随着 环境的变化,不断改变自己的颜色。这是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变色龙知道,真正的 保护色,就是与周围环境保持同色。与环境再和谐的保护色,假如不变,那么一旦环 境改变,最佳迷彩服就会成为最显眼的广告衫。因此变色龙根本不需要自己的本色。 变色龙无论在那里,都永远不在任何人的视野之内。由于人们对变色龙视而不见,因 此他们自许为大隐隐市。   变色龙自称不求闻达,实际上却是再怎么求,也不可能闻达。变色龙自称渴望不 被人注意,实际上却是再怎么求,也没有人注意。变色龙声称只求任何人都别去打扰 他们,只有这一点他们能够如愿──然而一旦如愿以偿,他们又颇为失落。   人们以为变色龙是可鄙的,其实大部分现代市民都是变色龙。流行红色,她们就 穿红色;流行咸菜色,他们就穿咸菜色。他们的颜色始终与周围十分一致。紧追流行 色,是变色龙的基本特点。无论是身体的时装,还是精神的时装,流行什么,他们就 穿什么。你在流行的街头根本分辨不出他们谁跟谁,或许这就是流行时代的口头禅“ 咱俩谁跟谁呀”的来历。                九五、恐 龙   恐龙正在重新成为地球村的正式成员。恐龙是真实存在过的,但现代人心目中的 恐龙,源于一个现代神话,一个科学知识与心理需要共同创造的神话。任何神话,仅 仅对于不信的人才是神话,而对于相信的人却是真实的,正如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耶 稣复活是真实的。神话并非毫无价值的东西,神话自有神话的功能。   道德家以为,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以后,失去信仰的人类就会堕落下去。失去信仰 的人类确实会堕落,但人类不会失去信仰,正如上帝不可能死去。旧信仰会失去,新 信仰也会产生;旧上帝会死去,新上帝也会以各种形式层出不穷。对恐龙神话的信徒 来说,恐龙就是“上帝”。不少现代人相信,尼斯湖里有一头蛇颈龙。相信尼斯湖怪 存在,与相信耶稣复活是同样性质的。我认为尼斯湖怪是个愚人节的玩笑。上帝没死 的时候,每年只有一天是愚人节;自从上帝死了以后,每天都可能是愚人节。如果有 那么一天,尼斯湖怪真的出现了,我愿意正式受洗成为一个基督徒。   几乎没有人不喜欢恐龙,然而假如恐龙知道他是现代人的心理宠物,而在某一天 早晨重新大驾光临,使地球村变成侏罗纪公园,那么所有的人都会立刻变成寓言中的 叶公。其实恐龙的信徒与上帝的信徒一样,正因为上帝不可能出现,所以才相信。正 如基督教的名言:“正因为荒谬,我才信仰!”叶公好龙的寓言作者,一定不是一个 好的信徒。恐龙与神龙的区别并不太大,它们都是心理神话。恐龙神话的功能与神龙 的功能也完全一样:蚂蚁喜欢大象,蚊子喜爱人类,人类喜欢恐龙。人类需要一个比 自己巨大的存在。但现在是科学时代,再相信神话中的龙毕竟过于幼稚,所以人们在 科学家的帮助下,编造了一个有根有据的神话。   人喜欢在大海的怒涛中,在高山的“对此欲倒东南倾”中,体会宇宙之神奇,体 验宗教性的崇高感,以渺小的自我向巨大的非我移情,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巨大满足。 而比现在的大象大得有限而且样子也差不多的猛犸巨像,就没有人感兴趣。恐龙让无 根的现代人觉得自己是有来历的,正如上帝让基督徒觉得自己是有依靠的。然而,现 代人对恐龙的崇拜是对上帝崇拜的反动,具有恶魔崇拜的倾向。                三五、蛇   在人文化的动物中,蛇的污名最难洗刷。蛇像鸵鸟、骆驼一样,在其同类中都被 视为异类,所以蛇、鸵、驼三个字,都由自身的族类加上一个“它”字。也就是说, 他们都被同类视为“它者”。鸵鸟不会飞,体形也太大,被鸟类视为“它鸟”;骆驼 的形象太怪,长得也太丑,被马、驴、骡视为“它马”;蛇没有脚,却既善走又能爬 树,被虫类视为“它虫”。   所以关于鸵鸟,有埋头沙中躲避危险的著名谣言。关于骆驼,也有一个流传不广 的诽谤性寓言。据说马对自己的完美形象还不满意,反而要求上帝加以改进,他要求 给自己添上天鹅般的长脖子,还要求添上一个天然的马鞍,以免人造马鞍磨痛他的背 脊。上帝满足了他的愿望,于是马的家族中出现了骆驼这一丑八怪。   关于蛇的谣言更是众所周知,他引诱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下了原罪,于是上帝 罚他用肚皮行走,使人类与蛇互相敌视:蛇咬人的脚跟,人打蛇的七寸。蛇被认为是 人神共愤的魔鬼的化身。   人类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动物,一概泼以污水。人类总是强行推广自己喜欢的“ 理想型”,要求一切他看不惯的人和物符合自己的要求。所以鸵既然是鸟,就应该会 飞;驼既然与马相近,就不该肿背;蛇既然是爬虫,就应该有脚……等等。人类却从 来没有这么想:马既然没有天然马鞍,人就不该骑;鸡既然原本会飞,人就不该强迫 他们放弃飞翔;蛇既然天生没脚,人类历史就不该与它同行。   然而人类的历史恰恰属蛇,总是曲线前进。有人说,历史是个小姑娘,你想怎么 打扮她,就可以怎么打扮她。把这两种对历史的理解结合起来,那么就能发现,可以 认为历史是在朝任何方向前进。当然也很容易得出另一个结论:所谓的前进,其实很 可能是倒退。                八四、马   没有人会否认,马是上帝创造的最完美的动物。斯威福特在《格列佛游记》中, 甚至认为在一个理想的国度里,马才是万物之灵长,而人类则是马的奴仆。   在不产马的美洲,印第安人竟能无中生有地想象,天神就该是马的样子。因此当 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骑着马踏上美洲大陆时,印第安人迅速地屈服了,迅速得让自信 不可战胜的征服者们也吃惊了。可以说,征服美洲的根本不是这些美洲人的欧洲同类 ,而是上帝的真正杰作──完美无缺的马。而屈服于马的印第安人,却被自己的欧洲 同类假借上帝的名义屠杀殆尽。人的卑劣,更反证了马的高贵。   神话制造者让人类最了不起的一员耶稣诞生在马槽里,决不是偶然的──把耶稣 视为人,在基督徒眼里或许是亵渎神圣。我不是基督徒,但我敬仰耶稣的人格。   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陆上帝国──天之骄子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们的蒙古汗国,就 是在马蹄下产生的。且不说蒙古马队如何秋风扫落叶般狂扫整个可知世界,设想一下 :一个信使带着十匹骠悍的蒙古马,骑死一匹换上一匹,连续七昼夜只吃不睡,人不 下鞍、马不停蹄地从东亚草原穿过整个亚欧大陆到达东欧,把大汗于一周前签发的命 令递交到蒙古统帅的手里,然后与他的最后一匹马同时口吐白沫倒地而死。这人与马 同创的奇迹,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难怪蒙古人和许多曾横扫世界的游牧民族, 都曾骄傲地自称“马背上的民族”。定居民族中的狂人,也大多自诩为“马背上的伟 人”。许多欧洲城市的广场上,高耸着不可一世的征服者们骑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雕 像,这些人被每一个国家奉为民族英雄。围绕着马,产生过多少悲喜剧啊!但这一切 与马何干?人不能为马增色,也不能使马蒙羞。征服者的荣耀随时间流逝而化为乌有 ,被征服者的浩劫被历史记载而成为人类共同的耻辱。   使人类获益最多的除了马,还有狗。然而狗眼看人低,尽管狗对人无限顺从;马 却使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尽管马对人从未真正驯服过。因此,诗人们对狗的赞美 ,大大超过对马的赞美。我不认为诗人们应该为此受到谴责。因为诗人可以俯视着赞 美狗,却不能仰望着赞美马──那是阿谀。而阿谀是一把双刃剑,会同时葬送阿谀者 与被阿谀者。诗人们的沉默是明智的。诗人们明白,只有当人像马一样高贵时,才能 尽情地倚马万言。狗是渴望被豢养的,而马渴望旷野。在不产马的美洲原野上,现在 到处是皮萨罗们带去的马的后代──但他们成了真正的野马,无可争议的天地之骄子 。我为他们的“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感到由衷的欢欣。                二六、斑 马   马的姻亲很多,比如驴子、骡子,但在外形上与马最相似的是斑马。马的肝火旺 、胆气壮,而斑马却是世上最胆小的动物。他身披迷彩服,整天躲在树丛的阴影里。   但斑马毕竟是马的表弟,他不可能像变色龙那样不断改变自己的颜色。斑马身上 的条纹,固然是他的保护色,但同时也是他最后固守的原则。斑马身上的竖条纹,仅 仅适宜藏身于枝干纵横的丛林,但是在树木稀少的城市里,他依然保持自己的竖条纹 ,而不是改变成横条纹。正如当大多数人都乱穿马路的时候,坚持走横道线的斑马, 就在众人眼里成了醒目的怪物。──这正是斑马与马的区别,也是街道被称为“马路 ”,横道线被称为“斑马线”的缘故。因此,斑马用于隐藏自己的保护色,常常会变 成使自己格外引人注目的与众不同者。   斑马并非真正的胆怯者,他胆怯的是自己违反了规则,他害怕的是自己成为害群 之马。他是一个对一切都循规蹈矩的人,可是他的循规蹈矩只是为了明哲保身,车祸 的受害者永远不是他,他决不可能闯红灯。可见有一点敬畏之心确实没有坏处,这使 斑马决不可能成为亡命之徒。在治安良好的城市中,斑马将是最安全的。但是斑马也 不是见义勇为者,如果马路对面有人在抢劫银行,他也会以不能擅闯红灯做借口,而 无动于衷地置身事外──他认为那是警察的事。   因此斑马的缺点是,他对文明的贡献完全是消极的,即他自己决不制造混乱,但 是他对不是他制造的混乱也决不制止,他对恢复秩序或增进安宁没有任何贡献,这是 斑马不如马、驴、骡的地方。马、驴、骡可能自己制造了一些混乱,可是他们也在积 极工作,试图减少一些混乱。归根结蒂,谨小慎微的斑马是冷漠而且自私的。斑马应 该明白,如果他不能制止混乱,那么即使他站在自以为安全的斑马线上,也有可能被 横冲直撞的犀牛撞死。                九四、羊   公元前两千年,耶和华为了考验亚伯拉罕,要求他把自己的长子杀死祭神,亚伯 拉罕决定遵命。由于他经受住了考验,耶和华在最后一刻让他用一只羊代替。这是历 史上第一头“替罪羊”──无辜的羊替有罪的人赎罪──于是产生了犹太教。   每年的赎罪日,犹太教祭司就把双手按在一只被选定的公羊头上,对上帝承认本 民族一年来所犯的种种罪孽。这样,罪行就转移到了羊的身上。他们把这只替罪羊带 到耶路撒冷郊外的一个悬崖上,把羊推下去,让它摔得粉碎。   公元初,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降临人间。他认为犹太人已经误入歧途,是一群“ 迷途的羔羊”。他要求犹太人悔改,但是没有人听他。出于对犹太人的爱,他不得不 代替全体犹太人受罚。耶稣在耶路撒冷被钉上了十字架,他成了犹太教的“替罪羊” ──无辜的人替有罪的人赎罪──于是产生了基督教。   七世纪,伊卜拉欣(即亚伯拉罕)的后裔默罕穆德降临人间,他认为阿拉伯人食 用的猪是世界上最肮脏的动物,食用这种动物的人也会使自己变脏和有罪。他要求阿 拉伯人食用干净的羊肉,但是没有人听他。出于对阿拉伯人的爱,他率领他的信徒, 用武力迫使全体阿拉伯人改邪归正──从此干净的羊代替肮脏的猪充实了阿拉伯人的 肠胃──于是产生了伊斯兰教。   中国人从古到今信奉的都是崇拜祖先的宗教,祭祀祖宗的两种形式:少牢(猪和 羊)和太牢(猪、牛、羊),都离不开羊。牛常常有机会得到豁免,羊却一次也逃不 掉。战国时代有个诸侯,有一次举行太牢。他看见牛流下了眼泪,产生了同情心,下 令用羊代替了牛。有人问为何不索性取消祭祀。诸侯说:祭祀是不能取消的,但用小 羊代替大牛,杀生之罪较小一些。于是诸侯被称赞为仁慈,但羊却成了仁慈的牺牲品 。牺牲常常是没有价值的。作为牺牲者的羊,甚至被看客们认为与猪一样蠢,恶骂为 “猪头三”。   为什么劝人为善的宗教,总是要用替罪羊来为罪犯开脱?为什么罪犯总是能轻而 易举地找到替罪羊?嫁祸于替罪羊的传统,会不会使罪犯们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历史 正走向公元后两千年,以耶稣为原点,时间发生了对称,古老的替罪羊故事,是否到 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四八、猴 子   如果说男人是上帝的草稿,女人是上帝的定稿,那么猴子就是人类的漫画。见到 猴子,我们有理由相信上帝也是一个杰出的漫画家。   成功的漫画要求神似,这一点上帝做到了。所以即使在达尔文以前,诚实的人们 也不得不承认,猴子就是自己的走了样的复制品。然而即使在达尔文以后,护短的人 们也不肯承认猴子是自己的近亲。因为达尔文的结论与前人是相反的:人类是猴子的 走了样的复制品,猴子倒是人类的原版;盗天火的人类,只是猴子的盗版。   猴子差不多有人类的所有毛病,比如好色:由于常常对着镜子臭美,结果不慎把 镜子打碎。他能在每一片碎镜子里发现自己破碎的脸,却找不到完整而真实的自己。 而那颗破碎的心,则分赠给了无数的人。又如贪食:吃饱了不算,还得撑满两嘴巴, 回家慢慢嚼。有桃子必吃,见好处必捞。贪心起来,时常伸手捞过界,甚至想打捞水 里的星星月亮,却美其名曰钦慕李白的风雅。   猴子趋炎附势:看见老虎,必拍马屁。老虎不在,就充老大。见树就爬,树倒就 散。但猴子毕竟是猴子,一旦树倒了,他就成了一只耍把戏的猢狲。而老虎毕竟是老 虎,树倒后也依然是老虎。   猴子爱慕虚荣:脏的时候有魏晋名士气,抓住虱子就往嘴里放;洗过澡后爱戴高 帽,在街头耍耍把戏。只要有人围观,就以为自己出了名;只要有人喝彩,不管是正 彩还是倒彩,都喜滋滋。如果不能留芳百世,猴子就宁可遗臭万年。   猴子最大的特点是好模仿:喜欢跟着潮流走,流行什么就学什么。看见有人喝酒 ,他也跟着喝,不怕脸红得像屁股,反正屁股已经够红了。看见有人穿高跟鞋,也学 着穿,不怕脚上生鸡眼,反正自己已经是斗鸡眼了。   猴子一旦有钱,就要与出名的古人攀亲,甚至觉得自己的名字就是由侯爵和子爵 组成的,所以他看不起任何平民百姓。                四七、鸡   不能否认,鸡有一定的才干。但是有了一点成绩(比如生了蛋),就叫得满世界 知道;略有一点先知先觉的小聪明(比如比别人先知道天亮),就认为有资格搅扰所 有人的安宁,也不管别人是否整夜都在废寝忘食地工作。   由于鸡的才干,他很快得到了应有的提升──鸡被供上了屋顶,负责气象工作。 从此鸡再也看不起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小民。鸡开始变得很不安分,他气不过 猴子比自己地位高。他认为猴子不过是替主人耍耍把戏、逗逗乐子罢了,然而官衔却 比自己大,外快也比自己捞得多。   别人以两脚直立为荣,猴子虽然不能长时间两脚直立,时不时地要用两只手帮着 走路,一旦上了树简直就废弃了双脚,完全靠两只手攀缘。但鸡却不满足于像人一样 站稳双脚的立场,而要显示自己有比猴子更不同凡响的特殊本领。比如冒着从屋顶上 摔下来的危险,作一些单腿站立的惊险动作──他利用自己的才干和地位,做了一些 不该做的事情。鸡这么想:猴子能做的,我为什么不能做?猴子敢上树,我为什么不 敢上屋顶?他甚至把自己的顶风作案自夸为“金鸡独立”。小风小浪来时,他依靠自 己对风向的特殊敏感,能够高屋建瓴地及时调整自己的姿态。如果暴风骤雨突然来临 ,使他来不及调整姿势,他也做好了从屋顶上摔下来,跌断一条腿的准备。他自作聪 明地认为,平时的单腿站立正是对不测后果的未雨绸缪。他知道猴子比自己干了更多 的坏事,如果猴子受罚,他也甘愿遭到严惩。   然而出乎鸡的预料,主人对猴子毫发无伤,却对鸡的招摇和小奸小坏进行了从重 从快的严惩──鸡被处以极刑。鸡感到冤屈,他认为惩罚超过了他所应承担的。主人 说:杀鸡是为了警告猴子。   但屋顶下的小民却知道,猴子根本没有受到任何触动。他们明白,鸡虽然也干过 一些坏事,但却罪不至死。谁都知道鸡是替猴子背了黑锅。所谓“杀鸡儆猴”,只是 不想杀猴子的借口;而所谓“杀鸡给猴看”,其实是做给小民看看的。小民们也确实 欢欣鼓舞,因为鸡再也不会吵醒他们,他们可以继续做自己的好梦了。                三二、狗   基督教徒难以理解中国人:他们既吃人类最凶恶的敌人──蛇,又吃人类最可靠 的朋友──狗。   关于蛇的冤案应该得到平反,而关于狗的神话也应该得到澄清。如果真有原罪, 导致亚当和夏娃犯罪的魔鬼也决不是蛇,而是情欲──然而根本没有原罪。魔鬼的诱 惑是意志薄弱者推卸责任的凭空捏造,而狗的忠诚则是灵魂寂寞者自我安慰的向壁虚 构。   向往友谊而又得不到友谊的人,才不得不满足于狗的效忠;需要奴仆而又得不到 奴仆的人,才不得不陶醉于狗的谄媚。   社会不能保障每个成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才会借助狗的警戒;社会不能容忍每个 成员思想言论的自由,才会纵容狗的吠叫。   狗是最虚伪的狼,狗是上帝的造物中最下贱的──不!上帝只造了狼,是需要奴 才又自愿做奴才的人,把上帝的造物改造成了狗。   在一个需要狗也豢养了大量狗的社会中,一条不愿做狗的狗,会逃离城市,来到 旷野,像犬儒主义者第欧根尼那样,拒绝帝王的恩宠。如果这条不愿做狗的狗被困死 在围城中跑不出去,他就会自觉地变成疯狗,像叔本华和尼采那样,拒绝受到庸众的 任何赞扬;或者像萨特那样,拒绝来自官方的一切荣誉。                二三、家 猪   猪猡天庭饱满,耳大如扇,是天生的富贵相,自然一生不愁衣食享用。   猪猡脑满肠肥,大腹便便──腹中充满大、小两便──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   猪猡可爱的短尾巴总是打着圆满的小曲卷,表示对任何现状都打满分。   猪猡把两个大鼻孔亮在最显眼的位置,表示他决不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一鼻孔 出气。如果需要,他随时准备发表时事评论,对偏离常规的不良风气予以抨击。但他 更乐于对如何顺应潮流,发表现身说法的高见。   在嗅觉灵敏的强大鼻子和积满脂肪的高大额头夹击下,猪猡的小眼睛如同两颗绿 豆,这使他对读书不感兴趣。于是他用大耳朵代替思考,并愉快地发现,流行歌曲里 充满足以指导人生的格言警句──他想当然地认定这是哲学的精华。于是他的人生观 随着每周的榜首歌曲略作变动,体现出他兼收并蓄的灵活性──因为他是和平主义者 ,他对一切争斗都退避三舍。   只有当主人唱起他最熟悉的饭前圣歌:“噢──猡猡猡猡……噢──猡猡猡猡… …”他才精神亢奋,勇猛得像一个橄榄球队员,奋不顾身地冲向食槽。   只要肚子充实,他就对世界充满感激之情。于是他穿上自备的双排扣演出服,随 时随地准备表演他的保留曲目:“呼哧呼哧……呼哧呼哧……呼噜噜……呼噜噜…… 嗯哼嗯哼……卡拉……咳咳……永远OK!”                二四、野 猪   猪与狗在一点上很相近,家狗很容易变成野狗,家猪也很容易变成野猪。区别在 于,丧家的野狗虽然很快就会恢复狼性,但野狗与家狗的样子几乎完全一样;而家猪 一旦不受豢养,很快就会长出坚利的獠牙,变成真正的野猪。   众所周知,猪具有非同寻常的适应能力,他很容易被豢养,所以汉字的“家”, 指的就是一头被关起来的“野猪”──屋顶下的野猪,很快就会獠牙脱落,变成知足 常乐的家猪。儿童们常说的把鸟儿虫儿“养家”了,就是指把野的养成了家的,即使 你把他放到野外,他也会不远千里万里、历经千难万险找回“家”来。   汉字的“家”之所以不在屋顶下写个“人”,是因为中国人最明白,人具有十足 的猪性。因此,中国人用于骂人的最常用动物就是“猪猡”。唐僧师徒四人中,猪八 戒身上具有最多的人性:贪生好色,又懒又馋,总是想着回高老庄。   如果你拒绝一切冒险,害怕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那么你就永远不知道自己 有多大的潜力。如果你享有高老庄的终生劳保和铁饭碗,满足于做高员外的乘龙快婿 ,你就永远不知道自己也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不知道自己潜力的人,就是“捧着金饭 碗讨饭”的人。猪就是这样一种能安逸则安逸、得省心便省心的动物。他永远不知道 ,自己一旦回归丛林,连狮子、老虎都会对他退避三舍、忍让三分,而阿猫阿狗、狼 狈为奸之流更是不在话下。只要不安于现状,不向自己的惰性和兽性妥协,猪八戒就 会从“猪无能”变成猪悟能──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天蓬元帅。   狗的家狗性比猪的家猪性更为根深蒂固,因为一旦有新的主人愿意豢养狗,狗立 刻就会恢复狗性,尽管狗对不豢养他的人永远保有狼性。然而家猪一旦脱离了樊笼, 长出了獠牙,要重新豢养他就不那么容易了。他尝到了与虎狼分庭抗礼的尊严感,哪 怕丛林中不无危险,但懂得了自由与尊严的价值的野猪,敢于迎接任何挑战。                二五、豪 猪   豪猪既不是丛林里与虎豹豺狼分庭抗礼的勇敢的野猪,也不是乡村社会中安分守 己的知足的家猪。豪猪不仅早已摆脱了野蛮,而且通过争取平等的长期斗争,在不久 前摆脱了任人宰割的家奴身分,豪猪是现代市民、城市白领甚至中产阶级。   家猪与豪猪的区别在于,“家”是茅草简陋的一重屋顶下的低贱的猪,“豪”是 两重飞檐还带窗户的高贵的猪──也就是说,豪猪住的是高级别墅。豪猪不仅在物质 生活上大大高于父亲家猪和祖父野猪,而且在精神装备上也是豪华型的。他很可能受 过高等教育,有博士学历甚至留洋经历,是大学教授、高级工程师或业务主管,读的 是牛皮精装的豪猪型书籍,写的是辞藻华丽的豪猪型文章。   从家常平庸的猪,变成豪华不凡的猪,这肯定是猪的生活的升华,也是猪的历史 的进步。豪猪有了很大的权利和自由──只是他正在竭力逃避或滥用它们,除了沿着 高速公路规定的路径和方向,快速而危险地行驶,他不知道还有其它路可走。   由于再也没有主人豢养他,也就再没有主人来保护他。豪猪不必再恐惧虎狼,但 现在他恐惧所有其他的豪猪。他已经失去了祖父的獠牙,他不可能再回到丛林,因而 也不可能再长出獠牙,于是他不得不长出一身利箭──一套豪华的防卫装备。他担心 刚刚获得的不受奴役的权力随时有可能失去,为了保住这些权力,他不惜践踏其他豪 猪的同等权力。于是他身上的利箭全方位地对外,以抵御一切想象中的可能侵犯。为 了先发制人,他常常会率先向另一头同样箭拔弩张的豪猪发起进攻。   即使在谈情说爱的时候,他浑身上下的箭杆也不会真正软化,而是顶多像那个聪 明的外科医生那样,把身体以外的部分剪去,而留下埋在体内的部分──箭毒已深深 进入豪猪的血液。野猪的世界虽然不安全,但却是开放的;家猪虽然是封闭的,但却 是集体主义的;然而豪猪既是个体的,又是封闭的。因此,豪猪是最孤独的。   豪猪的困境和进退两难的策略,被叔本华概括为:挤得太近怕扎痛,离得太远怕 冻坏;最后只好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附录:            令人晕眩的美丽              ──游“人文动物园”有感 曹 齐   读张远山先生《人文动物园》和观光城市动物园一样,都可以让人轻松愉快,增 长见识,也都可以让咱多见识一回人类的老朋友(如马、喜鹊、熊猫)、老前辈(如 猩猩、猴子、乌龟)、老对手(如狼、老虎、兔子)或老相好(如狗、鸽子、狐狸) 。写在纸上的动物与空中、地上、水下的鸟兽虫鱼当然不会完全一样,如果一样,张 远山也就没必要写这本书了。我们也不该指望作者凭个人之力打造出的这座动物园, 可以在规模上与城市动物园相抗衡。不过反过来,即使集中人间所有动物园的精华, 似乎也无法在丰富性上与张远山的“动物园”媲美。   因为,张远山邀请我们前往观光的,乃是一座闻所未闻的“人文动物园”。里面 除寻常飞禽走兽外,还有神话动物(恐龙、饕餮)、理想动物(鲲鹏、凤凰)、民俗 动物(狐仙、变色龙)、观念动物(上帝)、科技动物(克隆人)、社会动物(网虫 )。正是这些无法被动物学纲目所归类的“人文动物”的存在,使我们得以用一种全 新的眼光审视世界,从而把世上的万千生灵打量得更有趣些。说起来这似乎也是张远 山写作本书的内在原因,这使他虽然具有渊博的动物学知识,却仍能充满自信地与亚 里士多德、布丰等辈倡导的动物学自觉拉开一箭之地。显然,在他的“动物园”里, 没有关于动物的等级优劣,也无意于对动物的体貌特征、生命习性作出科学的描述。 作者感兴趣的是动物的意味和象征,而所有这些意味与象征,又与作者独具的人文意 识和诗性目光密不可分。   张远山笔下的的长颈鹿有着“令人晕眩的美丽”,如同“宋代的碎花青瓷:优雅 ,名贵,易碎”,此外,“她”还是“阿波罗的缪斯,一位诗人”。而“比目鱼是艺 术家”,“骆驼是朝圣者”,蝙蝠则居然是“哲学家”。关于蛇,作者几乎放弃了任 何形象描述,只是妙语解颐地指出:它是人类的属相。于是我们发现,在“人文动物 园”里,所有的动物其实都是人物,所有的人物也都不妨是动物。因此,借助一种破 除物障的佛性眼光,作者遂幽默地将“网虫”、“克隆人”和“上帝”与大象、老虎 、蚊子一起陈列在自己的动物园里。动物与人物的外在藩蓠消失了,思维与想象的学 理界限失踪了,张远山似乎借鉴了他笔下生命自由不羁的天性,笔墨上天入地,思绪 碧落黄泉,想象扶摇三千,遂使得这本充满阅读快感的小书,同时也成为一种尼采意 义上的哲理寓言。因为,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在作者所有貌似嬉笑怒骂的文字 背后,都隐含着某种坚实的理性判断。一百种动物如天花乱坠,待飘落到读者眼前, 却已“似花还似非花”,我们但感觉到对世事万象的理解,已经焕然一新。   将张远山《人文动物园》买来作为儿童读物供孩子阅读,这样的父母是值得鼓励 的,但如果他们认为这本书与自己无关,则又会引起我的同情。有一点似可断言,由 于作者在学养、抱负、见识和(最重要的)性情上都显得过于与众不同,遂赋予“人 文动物园”强烈的排他性。我想,虽然中国人有能耐将“缩微景观”模仿得如同一地 鸡毛,但“人文动物园”大概可以免受此类污染。                百兽率舞                张远山   我从小喜欢动物。幼年最喜爱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第十卷《动物》,其中的 插图被我一一摩画下来。后来有幸读到希腊的伊索、中国的庄子、印度的《五卷书》 、法国的布封、法布尔、列那尔等人的作品,我对这些先辈大师充满感激。当然,闻 名不如见面,与书相比,我更爱看电视里的动物节目。不过电视里的动物虽然活灵活 现,毕竟还隔着一层,所以我更喜欢去动物园。每到一座城市,有机会我总要去动物 园。只要能够看到一种久闻大名而从未见面的动物,我就觉得不虚此行。当然也忍不 住要对这种新结识的动物说一声“久仰”──此话我似乎没对什么人说过。这也是我 喜欢动物的原因之一,说起来相当不恭,大多数人都过于雷同,足以用《旧约·传道 书》中的格言“阳光底下无新事”概括之。 只能到动物园看动物,是现代人的不幸──人类正在把动物兄弟从旷野中一一消灭。 我有一个痴念:丰富的大自然,本该百兽率舞;人与兽的生态平衡,是天造地设的。 想当年,动物与人类曾经是完全平等的。上帝并没有为了多救几个人,而让诺亚把某 些“邪恶”的动物逐出方舟。地球剧场就这么大,人多了,兽就必然减少。假如地球 剧场有一百个包厢供百兽一一对号入座,那么多一个敝同类进入剧场,就必有一位动 物兄弟被逐出包厢。因此,随着文明发展和人口爆炸,原本由野兽扮演的角色,现在 改由人类来反串了。于是通人性的兽少了,而通兽性的人却多了。所以我写的100种动 物,其实就是100种人。这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我把这本小书称为《人文动物园》。   为此,我向本书的读者推荐一种读法或玩法:你不妨在目录里挑选自己最喜欢的 三种动物。依次而言,你第一喜欢的动物,或者代表你的性格的理想型,或者代表你 潜在的本性──总之是尚未达到和尚未实现的。你第二喜欢的动物,则可能代表你的 现实性格──你很可能说不出喜欢的理由,然而就是喜欢。你第三喜欢的动物,大抵 代表你的密友的性格──如果是同性,则是知己;如果是异性,则可以相爱。当然这 并非性格测试,更不是算命,而仅仅只是游戏,何况我的文字只能供你参考──但愿 这一游戏能有助于每个人进一步认识自己。   我希望本书为读者带来快乐──如果你像我一样喜欢动物,那么即便不看文字, 起码可以欣赏漫画名家王俭先生所配的100幅精妙插图──我决不会认为你是买椟还珠 。我更希望本书有助于实现《旧约·以赛亚书》展望的美好图景:“豺狼和羊羔同居 一室,斑豹和幼童相卧而安;幼狮、牛犊和幼畜在牧童的驱使下,前行缓缓;水牛和 熊罴在同一片草地上啃草,它们的幼仔平躺在一边睡觉;雄狮像水牛一样吃草,孩童 在虺蛇的洞口玩耍,婴儿的嫩手触摸蝰蛇的洞穴。在我们的圣山各处,邪恶和歹毒将 踪影全消。大地充满对上帝的敬意,就像无边之水覆盖着汪洋。”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