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www.xys2.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 四朝守墓今难继,政府实事待落实 在中国历史上不断发生报国者屈死的悲剧,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总是让本国本 民族的英雄流血又流泪,总是让他们屈死在自己的刑律之下,那么这样的国家和 民族实在应当认真地反思。与此同时,如果有这样一个家族,他们世世代代为一 位屈死的英雄守墓长达四个朝代372年,那么这样的文化现象同样有必要认真地 对待。 壬午年正月初五,笔者与朋友一同前往袁崇焕墓吊唁,并拜访佘义士第17代守墓 人佘幼芝女士。袁崇焕幕在北京东花市斜街(原地名为佘家馆,已有三四百年的 历史,理应恢复原地名)的59中学院内,墓不大也不高,墓基周砖24块;墓碑有 字“有明袁大将军墓,大清道光十一年二月,乡后进吴荣光拜题”。佘义士墓紧 邻其西侧,墓基周砖18块,墓碑可辨之字有“明故先考佘太公之墓,中华民国五 年十一月云云”。在佘义士后裔向袁崇焕墓、佘义士墓祭奠之后,笔者亦在墓前 宣读连夜所作《悼念袁崇焕》诗:“清兵压境城欲摧,一将当关民且安;忠心反 遭凌迟辱,悲歌千古袁崇焕。佘家义士埋遗骨,相守冤魂三百年;何时报国不蒙 羞?龙马驰骋天地宽!” 372年前(公元1630年,明崇祯三年)的马年八月十六日,兵部尚书、总督蓟辽 的袁大将军,明朝抵抗清兵入侵的主帅,在北京菜市口被崇祯皇帝以“谋叛罪” 凌迟处死。此前数年,袁崇焕率兵驻守在抗清最前线,屡败清兵入侵,努尔哈赤 亦被击毙,清兵在战场上没有讨到便宜,遂施展反间计。不幸的是,此计一施就 灵,因为崇祯皇帝与其它多数中国皇帝一样,始终把皇权的利益放在国家的利益 之上,因此只要一听说有武将要谋反,就宁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 袁崇焕屈死之后,其部下有佘姓者,冒满门抄斩的危险从刑场取回将军尸骨(头 颅),秘葬在自家院内,并从此退武为民,长期隐姓埋名,立下家规,世世代代 为袁大将军守墓。佘义士为第1代守墓人,传至第17代守墓人佘幼芝女士,已历 经明朝、清朝(包括八国联军入侵、军阀混战)、中华民国(包括日本入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朝代372年。由于佘家17代均为单传,故而佘义士后裔寥寥 无几;更由于佘家出于安全考虑长期对外人保密,而佘家的家谱又在文化大革命 中烧毁,因此许多原本就鲜为人知的故事在今天已经变成无人知晓的历史秘码了。 1952年李济深、柳亚子、章士钊、叶恭倬四人上书毛泽东主席,建议保护袁崇焕 祠墓,主席隔日即批复“请彭真同志查明处理,我同意袁崇焕祠墓如无大碍,应 予保存。”1984年北京市文物局设立袁崇焕祠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北 京市政府将重修袁崇焕祠墓列入当年要办的60件实事的第57件。 如今2001年已经过去了,重修袁崇焕祠墓的实事并没有动一草一木。那么问题出 在什么地方了呢?这样一件并不复杂的事情,究竟被什么东西扯住了皮呢?说起 来恐怕也属于中国特色了。这个特色就是中国政府习惯于垂直管理,而不大适应 横向协调,因此凡是需要多部门协调处理多个当事人关系的事情就很容易变成扯 皮的问题。 具体说来,市政府要办的重修袁崇焕祠墓的实事,到了崇文区政府就考虑要增加 危房改造的内容,再到了房地产开发商那里,侧重点就又变成了如何确保自己的 最大商业利益。但是,上述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开发商、拆迁公司,既缺少相互 沟通与协调,更忽略了与守墓人家族的沟通。因此,当拆迁公司在2002年1月底 要求守墓人一家(包括其它住进袁崇焕祠里的住户)搬走时,并没有人告知他们 以后是否回迁,也不知道重修的袁崇焕祠墓是什么样子,更不清楚佘义士后裔能 否继续其守墓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佘家第17代守墓人拒绝了拆迁公司的搬迁 指令,并向市政府紧急提出两项要求:一是按照1952年的原貌重修袁崇焕祠墓 (占地约1万平方米,包括原佘家自用房产,20世纪50年代已上交政府),二是 佘义士后裔继续为袁崇焕守墓。目前,佘家人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复,而这种为 异姓英雄守墓17代的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文化行为能否继续下去,就在此一举了。 在笔者看来,问题的核心或争议所在,乃是在重修袁崇焕祠墓和相应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中,政府和社会是否有必要尊重佘义士后裔继续为袁崇焕守墓的愿望,以 及是否有能力为佘义士守墓的愿望提供必要的支持。事实上,如果没有佘义士及 其后裔数百年为袁崇焕守墓的义举,袁崇焕祠墓与中国历史上其它英雄的祠墓并 没有什么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今天为了重修袁崇焕祠墓,而中断了佘 义士后裔守墓的长期独有的文化行为,恐怕是得不偿失。 为此,笔者建议北京市政府在重修袁崇焕祠墓的时候,在祠墓的建筑群中为佘义 士后裔修建一处住宅,供其继续为袁崇焕守墓,同时整理陈列有关佘义士及其后 裔为袁崇焕守墓的文物、文献,使之成为一种独特的守墓文化陈列馆,并形成鲜 明的旅游资源(历史上的守墓行为有记录的是孔子去世后,弟子为其守墓三年, 其中子贡守墓六年,在此期间可能组织了《论语》的编辑工作。此外,历代有不 少皇陵亦设守墓人,并由政府发给俸禄或免去税赋)。与此同时,佘义士的后裔, 也有必要在新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观念的变化中,考虑并形成某种家规,以确保其 家族的守墓行为能够稳定地有文化地持续下去。这里可能会涉及到守墓人资格的 认定问题,守墓人的职责与义务的问题,以及守墓人与袁崇焕祠墓管理者的关系 问题。一种可行的办法是,佘义士后裔之法定守墓人,同时也成为袁崇焕祠墓的 工作人员或特聘顾问,从而使两者的关系能够协调起来。 北京山海文化企划苑AM16-2000 重构(王红旗)2002年2月16日 电话51843850 信箱whqtpw@sohu.com ◇◇新语丝(www.xys.org)(www.xys2.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