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朱苏力老师所犯低级错误 格致 我是从事物理研究的,欣赏那些思维严谨而细致的人。读了朱苏力老师的《关 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觉得一个如此了得的法学研究者,会写下如此粗 糙的文字,实在不可思议。以下是朱文中的一段原话: “博士生面试时,强世功因为临时有事,迟来了约20分钟(整个面试持续了约 1小时40分),对甘怀德同学提出的这一异议我们诚恳接受;但由于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这并不影响面试成绩的确定。” 1.你们怎么“诚恳接受”? 举一个例子,某3人团伙,被检举其中一人杀人(或放火或抢劫),领头的就去 警察那里说“我们诚恳接受”。然后就没下文了。警察也可以不追究他们了。可能 吗?很奇怪一个法学研究者会想不到“诚恳接受”是要付出代价的。 2.还在面试进行过程中,朱老师怎么就已经知道“少数服从多数”了? 在面试现场,即使朱已经感觉到周对甘的回答不满,他也应该无法确定周就一定 会与自己组成“多数”。除非他们事先商量好。这应该是最起码的常识。 所以说这场面试对于甘来说,除了愚弄,没有任何合法性。无论问题的水平高 低,也无论甘回答得好坏。 朱文最后诚恳说到:“也欢迎甘怀德同学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修养”。我想朱 老师在教导别人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提高一点自己的行文修养呢? 在最近的一篇“朱苏力回应“甘德怀事件”:不录取他是一个正确决定”中有 文字写到:“朱苏力认为,目前的教育体制确有尚待改进之处,但是建立“师道尊 严”是发展学术的必然”。我很赞同。但“师道尊严”是靠为师的人格魅力以及难 以被驳到的严谨的处世修养来建立的。可遗憾的是朱老师连上述常识性的问题都解 释得一塌糊涂,还谈什么“尊严”? 另外写错了自己当事人的名字,对一个从事法学的研究者来说,就更让人啼笑 皆非了。举一个例子,如果某教授在一篇文章中,从头至尾把“邓小平”写成“邓 平小”,这当然影响不到他文章的内容,但我相信看过文章的人很难对该教授有什 么尊严感。因为他太粗心! (XYS200407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