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谁伤害了北大或北大法学院?   木木   北大或北大法学院是公共机构,面对这样的公共机构,公众是有权要求它的 行事及其制度和规则是公开、公正的,有权要求它公正最大化,有权对它进行评 说的,它也有义务如实回应公众的质疑和不满。但朱苏力先生却倒打一把,把自 己、把北大和北大法学院,当成此次事件的受害者,而污蔑网络上是口水仗,伤 害了北大和北大法学院。   在此次阿甘事件中,已披露出来的事实有如下一些:1、复试名单不公布;2、 对提前几天通知复试没有明确规定;3、复试时有招考老师迟到20分钟多—— (一个高考学生如如此迟到,还能参加考试吗?);4、复试现场没有第三方记 录员,导师自问自记;5、在对甘德怀的面试中,朱苏力两次接听手机;6、同堂 面试,却以同样的问题面试考生;7、在长达一小时40分钟的复试过程中,朱苏 力“没有给何女士提问”,仅有甘德怀和艾女士回答了复试问题,但此人被录取 了;8、有的没有面试,也被录取了。——这些细节让人真难以想象其是受过西 方文化熏陶和受过西方法律教育训练的人。   至今为止,朱苏力及其门徒对这些事实,有一些解释,更有一些诡辩和谎言, 但没有人出来一一否认这些事实。因此,无论辩白的理由是什么,有多少,只要 这些事实存在,就已经知道到底是谁在伤害北大和北大法学院了,因为这让公众 看到了所谓最高学府的北大或北大法学院原来是怎么一回事,也让公众看到了一 个具体事例:不受公众监督的学术机构、学术权力和学术精英,同样会腐败和无 耻的。就算阿甘是个道德小人,但道德小人就不能捅破这层漂亮却蒙人的外衣了 吗?在这些事实面前,所谓“学术素养”,所谓“作为一个学者,重要的是学术 品格,学术上一定要诚实”,所谓“实质正义”,所谓“宁缺勿滥”,所谓学术 自主权的“改革”,所谓“面试很重要”,所谓“问心无愧”,等等;所有这类 再三的自我标榜,是多么的苍白和可笑。辩解者如有点羞耻感,还有脸说这样的 话吗?   由以上的事实所构成的形象,我总觉得无法与北大法学院、与法学教授、法 学院院长联系在一起,看上去倒象是某些下三烂的法院或公安机构的行事作派: 头上是堂堂大盖帽,身上是堂堂国服,但行为作派却露出一副市井泼皮的随心所 欲和江湖痞气;也总使人联想起那些痞子起家的大人物如刘邦、洪秀全之类,尽 管附庸风雅,诵文作诗,满口“仁义理智”,一身正气,但不经意间常常会露出 原始底色——痞气——的尾巴一样。   人们当然不会要求一个法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把法理精神与自己的私人生 活完全一致,但要求一个法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将公正最大化的法律人精神与他 的公务行为和公共活动一致,将严谨、自律、公正、规范、透明的作风,体现在 他的公务行为和公共活动中,以及他所倡导的改革或制度建设中,这决不是什么 过高的要求。况且,博士招生对一个大学而言,也绝非是一件小事,对考生而言 更是决定其前途命运的大事,理应在规则和程序上严肃、严格和严谨对待,但是 从以上披露出来的事实看,能看到这一点吗?事后用“问心无愧”来自我标榜, 就能消解以上程序上的随心所欲和制度规则的粗鄙丑陋吗?什么制度给了朱苏力 们如此蔑视程序的行为权力?即便有这样的制度,那到底这是他要否定的制度, 还是他要维护的制度?他如此欣赏这样的制度,那他的“改革”到底要改向哪里?   一个法学教授、法学院院长的公务行为和公共活动,不只是单纯的公务行为 和公共活动,也是他的教育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以身作则、率先示范 进行身教的随机载体,是他自然、真实展示其法律信仰及其教“法”与守“法” 一致品格的必要途径,是其学生吸取法律信仰的力量和形成正义最大化法律人格 的最原初或最直接的来源和榜样。但是,从北大法学院的博士招生的行事及其随 后的言行中,人们能看到什么?看到的是与现实丑陋行为一样的丑陋行为。这样 的法学教育和楷模行为,真的能培养社会“清流”吗?还是培养言行不一、表里 不一并不以为耻的法律骗子?即便假定他真有“学术第一”这样的崇高目的,但 如此只讲目的,不顾手段的赤裸裸示范,会把中国的法治教育及法治,带到哪里 去?这真的是从西方学回来的法律教育和学术上的行事作派吗?如此留学,是不 是也算一种“留学垃圾”,尽管高级了一点?   一个文人在公务行为和公共活动中率性而为,可以被看作为是一种文人洒脱 性情的有趣表现,但一个法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则不应这样,因为这会摧毁他 所信奉的法理精神和所从事的法学教育志业。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从事法官或检 察官事业的人,往往是孤独的,需要与社会保持适当的距离,需要瞎子般的“色 盲”,往往需要以正义为最高宗旨而对世俗诱惑的自我放逐和自我牺牲;这些都 需要其从开始受法学教育和法律训练时得到习染并养成。离开这些基本品质和内 涵,离开了在细小行为过程体现这些基本品质和内涵的法学教育或法学学术,所 谓的学术品格或法学学术,在我看来都不过是漂亮包装的垃圾和鬼话。   从阿甘事件中,我只有一个感觉,觉得北大是培养文人的好地方、好环境, 但绝不是培养严谨、自律、规范和正直的法学、法律人才的地方,北大设法学院 是一大错误,误导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历史上的北大,就发生过目的正确, 连打人和放火都成了“英雄”的事件。这一传统,也许只有这一传统,在今天却 被北大法学院很好继承和发扬了,只要打着“改革”旗号,只要“问心无愧”, 只要死不认错,就等于程序没有问题,就等于我做什么怎么做都是对的,连再三 撒谎都那么轻松自然,那么无所顾忌。如此法学院、如此法学权威、如此法学教 育,如此法学教授的门徒,小民百姓还能指望什么?指望有朝一日,他们会推进 中国的法治并为弱者小民主持公正吗?   当然,如有人说我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把北大或北大法学院以及朱苏力先生 本人看得那么高贵脱俗和那么重要,他们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俗人一个。这 是对的,但前提是他们自己应把高大的自我标榜扯下来,从自封的圣坛上走下来。 如果他们自己乐意拿高大的自我标榜自淫并蒙人,就不能怪别人给他们上纲上线 了。因此,伤害北大和北大法学院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包括朱苏力先 生自己。 (XYS200408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