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海内外学者热议博招制度 外滩画报2004.8.12.   美国大学对教授违反校规的处罚比中国严厉。要是破例收的学生有什么幕后 交易,这个教授的学术生命就完了。   不能因为类似于甘德怀这样的人比较少,就忽视了制度约束,民主政治的一 个重要原则不就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吗?   ■外滩记者 熊易寒   徐心如(实习)/报道   博士培养的美国路径   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钱颖一说,国内的惯例是考大学报考专业, 考博士报考导师。这是沿用前苏联的体制。在美国,考本科不报考专业,考研究 生也不报考导师。   在美国,“研究生”(graduate student)是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统称。美国 的大学,报考博士是考这个学校的博士项目(Ph.program),既不是考某某专业, 也不是考某某人的博士。   在“新语丝”上发表文章的海外学者 TXJAY 说,美国的博士生可以大致分 作两类:研究型的和专业型的。研究生报考时,理论上报考的是学校的某专业而 非某个“博导”。   就研究型而言,正常程序下,报考者要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 学院该专业的录取委员会审核(有的要求面试),然后集体决定(有时采用投票 方式)。研究生入学后上基础课一到两年,其中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其他考虑而选 择到2-3个系里的教授处作轮转实习,然后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做论文课题 的师生关系。   教授的权利有多大?   TXJAY说美国很多大学里的教授若要“特招”某名学生,也必须遵循和经过 必要的程序,哪怕是走走形式过过场,所有的文件也都有存档。而如果遇到像甘 德怀就程序不公而提出申诉时,只要言之有理有据,那学校一定会组成有关的专 家小组调查评估仲裁此事。   如果考生认为学校有包庇纵容明显的不公平行为,是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手 段来讨个说法的。而美国的大学一般都重视自己的名誉和信誉,不会因为一个教 授对考生的喜恶而不遵守规则就甘愿砸了整所大学的牌子。   另一位在“新语丝”上发表文章的海外学者威力说,美国的情况和中国不一 样。在美国教授有很大权力。如果一个教授非要收一个学生,即使TOEFL和GRE都 没有考,教授都可以给系里和院里打个报告,破例收这个学生。但美国大学对教 授违反校规的处罚比中国严厉。要是破例收的学生有什么幕后交易,这个教授的 学术生命就完了。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教授孙哲认为导师自主权没有错,只不过也应该给予 一定的制度约束。比如国内的招生制度中还缺少申诉环节,现在的通行的做法是, 由研究生院转到系里面来处理,其实应该设立一个仲裁机关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投 诉的。不能因为类似于甘德怀这样的人比较少,就忽视制度约束,民主政治的一 个重要原则不就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吗?   面试操作建议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林荣日表示,目前我国除了院士、特聘教授 或者少数名教授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形式招收博士以外,一般还是采取笔试加面 试的方式,按分数高低决定录取。大体说来,笔试是比较难操纵的,面试则更多 地受到导师的个人意志影响。因此,完善博士生招收制度主要是把好面试关。   他建议:第一,适当增加面试老师的人数。博士生面试一般是3个老师,加 上一个没有发言权的秘书,实际上是一票否决制;今后应该考虑适当增加面试老 师的人数,这样就加大了招生腐败的难度。第二,延长面试时间。现在的面试时 间太短,往往十几个考生一下午就面试完毕了,平均一个学生只有15-20分钟, 老师事先准备的和最终提出的问题也很少,通常就是两三个,学生也只能蜻蜓点 水地回答。试问这样短的时间、这么少的问题,如何能够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 力和发展潜力?   第三,严肃专家推荐制。我国现在考博士虽然也需要两名专家、教授推荐, 但基本上是走过场。相比之下,美国是非常重视推荐信的,推荐者一般不会自毁 声誉,评语都是比较中肯的,所以专家的推荐对学生能否录取有很大影响。   第四,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对博导、硕导的评估制度,比如说3-5年对导师的 科研、教学成果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XYS200408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