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一点补充——回应林喆教授   野叟   感谢林喆教授对拙文《也谈法律交叉学科》所做的修正与补充。拙文最后表 述苏力引进波斯纳法律经济学说,是因苏力翻译了较多的波斯纳作品,其对学界 更多地了解法律经济学或许有着重要的作用。该文写作的本意是申明法律交叉学 科的科学性,并非对学科历史的考证,因此用语或有不周。谢谢林喆老师,她的 严谨使我们更清晰地了解法律交叉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和法律交叉学科在法学 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法哲学的重要流派,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学者都将敏锐的视角 伸向法律交叉学科。笔者较早是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楯教授所编的内部教材 《法律社会学》系统了解法社会学的流变,其从理论框架等四个方面对法社会学 作出了详细介绍,其中就收纳了赵震江、季卫东、齐海滨所写的《论法社会学的 意义与研究框架》,张文显教授、陈明华教授、张乃根教授等也都撰文论述了对 法社会学的分析和对西方法社会学流派的介绍。他们的确为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 引入与发展作出了贡献。就法律经济学而言,众多学者包括林喆老师对法学与经 济学的整合都有深入研究和精辟分析,蒋兆康等翻译的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 析》是比较权威和全面的介绍波斯纳法律经济学的译本。华东政法学院李建勇教 授也曾成功地运用法经济学分析上海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案件,成为经济学分析 解决具体司法案例的典范。因此,法律交叉学科不是苏力一个人的学科,众多国 内学者筚路蓝缕,转译传述,才使法律交叉学科近年来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才 使其科学性与实用性得以凸显。   学术的发展需要包容,需要对不同学术思想的容纳,而不是指责、谩骂、侮 辱与攻击,良好的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新语丝立足学 术尊严,提供给我们一个可以表述我们思想和见解的平台,并能容纳不同声音的 存在,实在难能可贵。甘朱事件引发的讨论还将继续,我想最重要的是我们应保 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对现实和对权威的理性批判能力。很多网文都尖锐地指出了 苏力法学研究思想和方法的缺陷(如苏力对延安卧室黄碟案的分析等),笔者深 表赞同。法学研究博大精深,我们不可能穷尽真理,但我们有权利和自由去追求 和探究,而不是盲从“权威”。正如苏力自己所言,什么才是你的贡献?我们要 贡献的应当是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对学术理想的准确把握,对学术良知的深刻反 省,如此,中国的法学研究才会有更美好的未来。而当下苏力要做的,不应是再 继续保持沉默,而应该是对以上发生的事件给大家一个完整的交待,这或许将成 为他对中国法学的最大贡献。 (XYS2004082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