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北大“兼容并包”的是什么?   ——艾湖月“从在宿舍做爱到搞秘密宗派” 读后感   越民   艾湖月的“从在宿舍做爱到搞秘密宗派”虽然表述得温文尔雅,但我读来振 聋发聩。我不由又想在方舟子的网站上说几句了。尽管没有稿费,说了也肯定等 于白说,但我在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要不时地回馈“新语丝”带给我们的资讯 好处。   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在发现堂堂北大法学院的院长原来也是死不认错的货 色后,我也便发现,其实初进北大法学院之门的莘莘学子也许原本的人格是没有 污点的,正是天天受朱苏力们的熏陶,才渐渐变成了一群喊着正义践踏正义的家 伙。”这句话切中肯綮,完全符合教育心理学的学习原理。不是北大过来中人, 说不到这等境界。本人佩服之余,不禁想到北大精神这一老话题上面去了。   众所周知,“兼容并包”老北大的光荣传统。如果孤零零地看待这一宗旨, 似乎“从在宿舍做爱到搞秘密宗派”也是可以归入其中的。不过,只要联系到此 句的上文,即“思想自由”,就不难明白这“容”和“包”的究竟是什么对象和 范围了。而且只要对当初蔡元培整顿北大的举措稍有了解,就一定知道蔡当时曾 经在北大成立过一个名为“进德会”的师生社团,可见上个世纪北大对师生道德 方面的要求。尽管当时的北大也不乏藏污纳垢之处,但我们似乎有理由放心地认 为,至少校方的倡导方向还是十分明显的。假如蔡先生在世,他不但不可能把 “从在宿舍做爱到搞秘密宗派”纳入他的办学理念中,而且如果他发现类似朱先 生的学术欺诈行为已引起公众对北大名声的质疑,也断不会坐视不管,无动于衷 的。当初蔡先生为辞退不合格的外国教员,坚决顶住了英国公使的威逼利诱。我 以为,这也是“当时的”制度给了他这样的权力。也正是这种权力的运作成就了 北大的名望。   今日的北大似乎正好与往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别的且不说罢,单就在公众 心目中的地位来说,恐怕绝对地今非昔比了。如果要说有什么长进或超越的话, 那就是今日的北大敢于明确地宣称对世界一流大学的追求,这可能是蔡先生想都 没有想到,也不敢去想,而且即使想了也未必敢堂而皇之公开宣称的(诸位看官 看完本文后如果有兴趣,不妨去找今年某一期的《比较教育研究》,看一篇阿尔 特巴赫论发展中国家一流大学问题的文章,就可大致了解西方高等教育研究专家 对此的态度了);此外,今日的北大在获得国家资助力度远非往日可比。   当然,北大是有北大的苦衷,有她无法施展拳脚的方面。但就朱教授事件而 言,北大不是眼睁睁不敢管或不能管,也不是不愿管,而是不让管,尤其不让社 会公众来管。这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大学自治的本意,不过在我看来却是用错了 地方。大学需要自治,但不是这方面的自治。如果北大要坚持这种自治,那就需 要提出其合理性依据。“谁出钱,谁点唱”,除非北大能证明本身是一所私立院 校,否则她就有回应公众质疑的义务和责任。可惜,北大扮演了鸵鸟的角色,而 且她的头至今还埋在沙子里面不肯或不屑出来呢!   这里顺便就要提到一下最近网上风传的复旦大学“陆德明事件”,我倒有点 为陆教授抱不平。因为相对于朱教授在公共学术道德问题面前稳坐钓鱼台的气度, 陆教授面临的只是私人生活道德问题,可他的遭遇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何 况后者的故事是发生在校园外面,纯粹属于校外言行的范畴。复旦大学的行政官 员把手伸得很长,也未免过于负责,管得太宽了。一所大学,首先要管好校内发 生的事情;对于其职员,只要不是打着学校的牌子去做些所谓的“不道德”的事 情,而且当事人也已经受到社会机构的惩处,是没有必要硬的显示自己如何疾恶 如仇的。不过,如果此事发生在校园内,或者发生在师生关系上,那样处理就无 可厚非了。   由此看来,复旦校方的做法不免有越位之嫌,而北大则缺位得有点离谱了。 (XYS2004110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