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公费留学之痒   珈仁   近几期新语丝让人大开眼界,读者不仅知道了“两头跑教授”,知道蒋民华 院士有45项兼职,还知道中国矿业大学的曹代勇教授拥有研究方向43个(硕士的 26,博士的17)。再加上其他先进事迹,不难看出,中国相当部分学者已完成从 人、超人到神的进化过程,达到了神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境界。诺贝尔奖评选委 员会不把奖项授予这些中国学者,莫非是种族歧视?   闲话少说,也不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是来说说咱教育部的公派留学 政策吧。   在当今这个世界,想必没有人反对在学术领域加强国际交流。说实在的,现 在的交流虽然比上世纪90年代多了,出国容易了,但还是不够的。这个不够,我 认为是深度不够。自费的不必谈,以高校教师的身份自费出国留学,人数不多, 普通老师恐怕也没有这个支付能力。而公派的呢,近些年可以说,就我身边的情 况而言,只要你愿意,总是有机会的。教育部这几年也是大把撒银子。得实惠的 老师颇不少。   尽管如此,基于我个人的观察,我反对教育部那种撒胡椒面式的公派大量高 校教师短期留学的作法,这种作法得到的收益不大――至少就我所在的专业来说 是如此。我们这里,教师出国早已轮个遍,行政人员利用这个机会出国也不在少 数,很多人是第N回出国了。早期出国的人,还能贩卖一点国内看不到的新资料。 互联网兴起及著作权保护加强后,这方面的优势也很难见。短期(尤指1年及以 下,具体何为短期,各专业的情况应有区别)留学,甚至你很难感觉到一个人出 国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比没有出国而勤于看资料的教师多了解了什么,观念有什 么变化?连语言也无法过关!很多情况下,短期公派留学简直就是为出国而出国、 旅游而已,甚至不过是逃避学校本科教学和严格的数量考核的好法子!   学者应该多出国,但应该是真正的留学。而现在教育部公派留学的,多半是 1年以下。时间过短,就算是到本专业最先进的国家或学校,遇到最好的导师, 但能学到什么?我们这里曾经有过一个八卦传言。一个老师到澳大利亚某大学做 访问学者1年,他是研究法律的,他夫人就在校资料室工作。期间有人问到他老 公在那边都干些啥,她答,还能干啥,整天睡大觉呗。等他回国后,大家发现他 确实长胖了不少。大家明里笑说是澳洲的环境好,养人,背地里都说他夫人说话 不注意,就是睡大觉也不能到处讲啊!事实上,这个老师现在的语言与“研究”, 还是老套路、老样子。可能大家要指责我不厚道,对人太苛刻。但所有高校教师 们请凭良心想想看,这种情况在你身边是不是很普遍呢?如果是,你有什么理由 浪费纳税人的钱?   再举一例。我个人对国内出版的各种外国(××)法律制度研究的书是不买 不看的。没有在一个法律体系下生活、学习一段时间,搞得清楚那个法律体系或 法律制度的来龙去脉吗?甚至根本没出国的,或出国走了一趟,就敢于大咧咧地 写出英美担保法、美国商法什么的,你敢将你的研究建立在这种资料上吗?我就 知道一人只是去纽约旅行了一趟,回来即出版了一本美国商法。或有人不信,未 必研究某个外国法还非得在该国呆很久?最理想的方法可能确实如此。我们可以 看一下外国人(真正的外国人,不是内地人出去的),甚至港澳台学者(同前), 写中国内地法律的文章和书错误有多少,你就知道雾里看花、走马观花的风险有 多大!我这不是反对进行外国法和比较法研究,而是在强调研究外国法和比较法 之不易。   出现这种状况,主要过错在教育部。我认为,过错至少有二:一是违背了教 育规律。留学不是万能的,况且指望短期都把老师们送到国外遛遛就能提高中国 科研水平,过于急功近利,事实上也做不到。二是教育部有搞政绩工程之嫌。网 友们对现行留学政策已有很好的分析,我比较赞同这种说法,其实任何一个诚实 的教师都能看出短期留学策略的利弊,教育部怎么就看不出?只不过,以官僚的 手段管理教育,政绩是第一位,实际效果是第二位,公派短期留学与高等教育中 的其他弊端一样,势必在所难免。当然,至少有一个问题不应由教育部负责。中 国现在还没有实行进出境自由,在公派计划等压力下,实际上就是你想在国外真 正读书、做研究,似乎也不能按需求学。   所以,既然国家现在对教育投入加大了,如想真正提高我国的科研水平,教 育部为何不大手笔公派一些长期留学的呢?或者,干脆放弃短期留学政策?   无论如何,现在的短期留学政策,效率是太低了。 (XYS200508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