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浙江大学法学院06考博黑幕之胡建淼版   作者:颜救生员   对当今博士招考中的溃疡和黑幕,圈内人都心知肚明。我们能指望的仅仅是 相关的当事人不要太黑,换句话说,在现有的博士入学“考试”制度下,录取除 做到形式上的程序公正外,还应尽量尊重那个考第1名的考生,否则干脆取消考 试算了。   但有的博导并不这么认为,他们是“一有权力就想用,一有机会就变坏”, 并且事后还像朱苏立那样还振振有词地宣称“制度给了我××样的权力”。不过 朱苏立还算好,至少他是赤裸裸地对抗群众,而浙江大学胡建淼教授在今年博士 招考中的表现和背后的小动作,就只能用令人发指来形容了。这场尚未结束的闹 剧,我称之为浙江大学法学院06博士招考之“特黑胡建淼版”。   闹剧上演进行时——   男主角1号:胡建淼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导、浙江大学副校长   (分管浙大对外法律纠纷事务)   男主角2号:章剑生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新聘博导(2006年6月 评聘)   女主角:缪××,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副院长,单身女性,年轻有为,八面 玲珑   女配角:汪××,浙大毕业硕士,和缪××今年都报考了胡建淼的博士,总 分第1   剧情:   汪××和缪××今年报考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在今年 6月份前,胡是该方向唯一的博导)的博士。胡的考生上线情况是:各课及格总 分上线人数较多,远远超过预定2名的录取名额,考生中汪××各课及格,总分 第1;缪英语30几分,总分排名很靠后。但胡教授明确表示,自己不要汪×× (甚至复试也不想让她参加,因为她居然事先不和导师打招呼,想趁早“解决” 她),但拟破格录取缪××。   这是一个让浙大法学院和研究生院跌破眼球的决定,因为假设1)胡不要汪 ××,转而录取第2、3名,还能让人觉得具有“可理解性”;假设2)胡各课及 格上线的考生人数不够,被迫破格,而缪××恰好在不及格人员中“有善可陈”, 那么破格录取也具备“可理解性”。但这两种假设都不存在,胡教授却坚决要剔 除第1名,转而录取那怕是破格也沾不着边、轮不到份的缪××,这要不让人觉 得“黑”就难于上青天了。   我们试图为胡校长找理由,例如某些博导为了违规操作经常强调的考生的研 究潜质,但缪在学术上一无成果,中国期刊网查“缪××”的文章,结果是啥文 章没有,零蛋。反而汪××倒有发在《浙江大学学报》(据内部定级,这是人文 社科类一级学术刊物)上的文章。汪××当然不干了,于是申诉至研究生院。研 究生院觉得胡校长的录取决定不可理喻,于是拒绝录取缪××。但人家是校长啊, 驳了人家一次面子,也不能再强迫他录取汪××。正在这个为难关头,事情出现 了转机,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方向的一位拟录取考生出国了,于是汪××就 转到了宪法方向的林××教授名下。   这一出闹剧也就这样告一段落,但若这样收场,那就仅仅是关于胡校长的一 个笑料,并不足以体现如何“特黑”和“令人发指”,何况,男2号主角尚未出 场。(相关的资料,包括胡的考生情况汇总和排名、汪一开始的填报导师、分数 和申诉书,汪最后转的专业导师、缪的各科分数和复试情况等等,都有记录可查, 某些信息也可通过网络查询)   缪××被研究生院拒绝录取后,声言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她派人放风 到浙大研究生院,声言已委托法学院章剑生教授,准备起诉浙江大学。   又一出更恶劣的闹剧出场了。缪××的“维权”逻辑是,既然浙江大学给了 自己参加了复试的名额(其实是胡教授强迫法学院给的),那么自己是合法的博 士生候选人之一,既然自己有被录取的资格,并且在复试中排名第1(其实这也 是胡这个唯一的专业博导给的复试分数),又是最后拟录取人员之一,那么最后 进行形式审查的研究生院,就没理由剥夺自己的入学资格。   这是怎样的强盗逻辑啊!她怎么不想想自己有没有复试资格、有没有破格的 资格,她强调自己所谓的复试第1时,有没有想过一开始被她伤害(至少在心灵 上)的汪××,人家可是考试第1,各课及格啊。不过我并不觉得她最无良,此 事背后的交易我们不知道,但人作为人的动物本性 —— 自私的动机和行为至少 是让人可以理解的。最无良的,是参与事中的浙大胡建淼校长和法学院章剑生教 授。   为什么说胡教授最无良,除了一开始的黑手思维和违规操作外,还因为他作 为副校长,对外代表浙大,并分管浙江大学一切对外法律纠纷事务。现在缪×× 扬言起诉浙大,那到时候就是跟自己敬爱的胡教授、胡校长“对簿公堂”,我们 可以合理推断这个“起诉”是事先商定、合谋的,起诉的意图,是以打官司、破 坏浙大形象为要挟,要求研究生院重新做出决定,最终录取缪××。   因为胡建淼的违规操作,对缪××的录取程序的确在程序上留下让人诟病的 把柄。但这些把柄,一开始就是胡教授炮制的,现在反过来要挟浙大和研究生院, 呜呼,其动机之恶劣、品行之低劣和手段之拙劣,实在让人出离愤怒!我们只想 说一句,胡教授,不要忘了您除了为人师表外,还是浙大的副校长啊!!!   现在说一说章教授。章教授过了不惑之年,好不容易评上了行政法博导,诚 然可喜可贺。但他为什么要作为诉讼委托人介入此事呢?缪××的个人魅力、权 力职位?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章和胡是长期的同事,上下级关系, 不排除胡指示章介入的可能,不过最关键的,是章教授是2006年6月份我们新聘 的博导,他刚好错过了这一期博士招考,那么他至多到明年9月份才可能有博士 可带(还要保证有人报考、有人上线、有人可破格或有人可调剂),假如胡教授 和缪××要挟浙大研究生院成功,那么缪××被录取后就得分配导师,而今年所 有的导师名额已满,那么章剑生顺理成章的以新聘博导的名义向研究生院要个招 生名额,将缪××招至门下。   这又是何等如意的算盘啊?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破坏世道人心、游戏规 则的基础上展开,建立在丧心病狂的个人计算上,建立在对浙江大学的肆意玷污 基础上。   我们不希望章教授、胡教授和缪××跳出来说“没这回事”、“与我无干”, 我们倒真的希望你们起诉,看到底谁敢站在阳关下,谁敢将整个事件公之于众, 接受舆论的监督和公众的评判。不要以为小范围的要挟和静悄悄的幕后交易,就 可以为所欲为。章剑生教授还有一个网络博克http://zjs.fyfz.cn/blog/zjs/以 一节书生的样子诲人不倦。我们希望章教授起诉后,能在自己的博克上随时公开、 更新诉讼的时间、地点、进程、争点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配得起自己在博克上 所刻意表现出来的“正直、寡欲和安心学问”的模样。   有人说在中国文科学界,“××学院最乱,法学院最黑”,从博士生招考的 经历来看,似乎也是这样。至少浙大人文学院和教育学院,绝无法学院这般令人 发指的行径。最后,我们想提醒那些无赖博导和无良考生,不要因为你们的许诺 和交易而忤逆人心、践踏规则,糟蹋浙江大学的声誉。 (XYS200607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