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犯罪”还是“反犯罪” 冯迪特里希 署名作者为一乐的“一个检察长的学术报告题目”一文(XYS20041107) 意在批判腐败,当然很好。但某检察长的“贪污贿赂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这一报告题目本身涉及法学专业上的术语。作者显然没有受过法学教育, 对此作了望文生义的理解。 犯罪学(不是“反犯罪学”)是刑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对象 是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此罪和彼罪的区别等等。 因此,一个受过法学教育的检察长说的“贪污贿赂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不可能是指“如何实行贪污贿赂犯罪的理论和实践”。他也不需要在题 目前面加一个“反”字,如果他想讲的是犯罪学意义上的“贪污贿赂犯 罪的理论与实践”,而不是更多地涉及司法实践的“反贪污贿赂犯罪的 理论与实践”。 (XYS200411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