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真相比观点更重要   作者:Robin   华东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中心的教授杨师群近日在自己的博客里发了一篇文 章,标题叫《有同学告我“反革命”》。在这篇博客文章里,杨描述自己的两位 女学生“到上面”去告他“反革命”:“……上《古代汉语》课的学生到公安局 和市教委告了我,说我在上课时批评政府,上面已立案侦查。”并感叹道:“真 令我啼笑皆非:政法大学的学生居然还和文化大革命时的思路一样,为了告发老 师为反革命,可以不择手段。可悲啊!这几个中国的大学生。”   这一事件迅速成为互联网关注的焦点,各路名人纷纷发表意见,抨击这种告 密行为。“文化批评家”王晓渔在南方都市报发表《政法大学里的“以言获罪”》 (1127),文中写到:“在一所政法大学里,大学教师居然“以言获罪”,这是 比荒诞派小说还要荒诞的事件。”人大教授张鸣发表博克文章《学生告老师事件 的升级》(1128),开篇交代了这个“事实”:“最近,华东政法大学的杨师群 老师有点烦,他被他的学生告到公安局,说他是反革命,而公安局已经立案。” 并在此“事实”基础上,批评“一些学生的政治觉悟倒真是高,对老师的言论, 严格把关,告了又告,这不,学生告老师的一幕,眼看就升级了”。   笔者以为,作为大学教授,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应该捍卫自己表达 各种观点的权利,但发表言论应以事实真相为基础。   首先,大学课堂并不是秘密会议,教师在课堂上的所有的言论均可视为公开 言论,即便有学生因对老师的言论不满向有关部门反映,也不是什么“告密”。 杨老师并没有指出学生有“捏造事实”的地方,那么,有人将公开的言论向有关 部门反映,纵然可恶,哪里有“不择手段”?其次,作为法制史教授,杨老师应 该知道我国已经没有“反革命”这一罪名,即便有学生以此罪名向上告发,警方 也不可能以此罪名立案侦察。   杨老师在博客中公开指出那两个在课后批评他的女生到上面告发他,此举将 二女生置于铺天盖地的网络唾沫之中。一个大学教授在写博客的时候丝毫没考虑 到他的这种行为有可能让两位大一女生因“政治不正确”的“告密”行为而在同 学中受到歧视,在各位精英的眼里居然一下子成为弱势群体了。领导(而非警方) 与其谈话也是小范围非公开的,杨老师认为不妥可以据理力争,也可以在博客发 表文章批评领导的做法。杨老师在文章中不是重点批评单位领导,却公开报料被 自己的学生“告密”反革命罪,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苏格拉底式的任务”?   当今网络上批评中国传统文化、批评政府的激烈言论并不罕见,莫非杨老师 和上面两位教授真的认为杨教授会在课堂上“以言获罪”?   附杨师群: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   今天被领导叫去谈话,说有上《古代汉语》课的学生到公安局和市教委告了 我,说我在上课时批评政府等内容,上面已立案侦查。真令我啼笑皆非:政法大 学的学生居然还和文化大革命时的思路一样,为了告发老师为反革命,可以不择 手段。可悲啊!这几个中国的大学生。   记得在上《古代汉语》课时,我当然会批判一些与课文有关的中国传统文化, 在某些传统文化问题上如果与当今有一些关系的话,我也会联系当今和批评政府。   记得下课时有二位女同学找我,愤慨地指责我怎么能批评中国文化!批评政 府!甚至眼睛里已经含有泪水。这样热爱中国文化与中国政府的同学,我很敬佩, 你们有这样的权利!但为什么我就没有批评中国文化和政府的权利呢?所以我告 诉她们:我也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如果你们不愿意听我的课,以后不要选我 的课就是了。不料,她们居然到上面去告我,甚至还添油加醋地给加我一些“莫 须有”的罪名,真让我大跌眼镜。   要知道,这种事情如果说它发生在清朝末年,可能还会有人相信;而要说它 发生在民国初年的“五·四”时期,就不会有人相信了。你们知道那时候的青年, 已经基本接受了“民主”、“自由”、“人权”的理念,所以一般不会发生这样 的怪事了。而如今,却依然还会时常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并且就发生在中国的 大学里,这就太让人匪夷所思了。想到最近中国的学校中发生的一系列怪事,我 只有默默地为中国的社会和人民祈祷:什么时候中国社会才能走出愚昧?中国教 育才能走上正轨?中国的学生才能比较正常的思维? (XYS20081206)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