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邢达事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教育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投诉   lifei   一直在关注有关华南师范大学邢达教授一事,似乎出现了"公说公有理、婆 说婆有理"的局面。从国内目前的现状看,导师不尊重学生,过分利用研究生完 成自己的课题,发表SCI研究论文,而不顾研究生自身职业发展的现象比较普遍 (我很庆幸我自己碰到了非常好的导师,但我听到了太多的抱怨)。   因此,从统计概率来说,我相信研究生的说法更可能是真的(其中有些细节 也许被扩大了)。而所有官方的,导师联名的等之类声明虚假成分居多。原因很 简单,这不是经过独立调查之后的声明,参与声明的人涉及了过多的自身利益! (比如,如果其中一个与邢达教授有交情的老师建议发一个这样的声明,其他老 师大多不会说不(至少表面上),而会签上自己的名字,也趁此机会卖一个人情给 邢达副院长)。   对当事人和以后可能涉及此类事件的当事人提如下建议:   1、邢达事件的当事人应该正式而且公开地向华南师范大学校方提出退学申 请,说明退学理由。如果你在给新语丝第一次具名投诉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真实 的,你应该向教育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投诉。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你已经向新语丝具名投诉,你与华南师范大学、邢达 教授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即便你在新语丝收回原文,矛盾仍然被公开化了,而且 似乎有激化的可能。新语丝能够营造社会舆论,引起社会关注。但真正能够解决 问题的方法是具名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如果校方或有关方面一再拒绝有关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为什么要下脆? 为什么要低声下气去求人?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在达到一定时间后,华南师大校 方肯定会以开除的名义勒令你退学,档案与户口退回原籍。当然,退学要比开除 好听一些。但是开除肯定要比下跪求人要好吧!对于一个想要尽早参加答辩的学 生,采取一些低声下气求导师的做法倒是可以理解,而且也有耳闻。但对于一个 想要退学的学生来说,这又是何必!我不是在教一些研究生学坏,只是觉得研究 生应该有勇气或技巧拿起必要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3、对于将来可能进入激光所的研究生,在此事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之前, 我建议"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个建议很损,但其实是对校方和当事人的 一个压力,不要总拿一些官样声明来糊弄人。   4、对于华南师范大学校方,他们是不可能来看我的建议的,所以不说也罢。   5、对于邢达教授,我个人觉得你至少犯了一个错误:   如果你是对的,你的学生诬告了你,那么显然你在招生时没有遵循"宁缺勿 滥"的原则,招来的学生有些素质不高,而邢教授你又没有对他们进行良好的教 育和提高(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如果你的确把自己当成了老板,把学生当成了工人,以学位做要挟,以补助 做诱惑,对学生施以压力,加以"剥削",要论文,要成果。   那么刑达同志,你的确错了!而且后果会很严重!若干年后,你无法让你的 学生都依然发自内心地尊你为"老师",而更可能是"邢达X人"。   在上个世纪初的时候,鲁迅先生曾经提出"我们怎么做父母"的问题,提出父 母与子女的沟通,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专制问题。我相信今天我们非常有必要提出 "我们如何做导师"的问题。   导师首先是老师,而不是老板!   最后,我向有关行政部门建议: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权力,由研究生院等行政 部门制定的一些考核制度实在是官僚和荒谬!但同时,也应该切实保障研究生的 权利,至少:   1、保障研究生的退学权利。参照劳动法,研究生在提前一个月向校方和导 师提出退学申请,校方和导师必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保密和特殊部门研 究不受此限);   其他一些权利,容日后再整理,总之也应该给导师一些压力。而且这种压力 必须不是那种"似有实无"的校方监督,而是直接赋予给研究生的权利。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已经不再是研究生,也即将步入研究生导师的行列。 给将来的自己进行施压,是因为我坚信,国家的科学技术要发展,必须要有一流 的研究生和博士后队伍,更要有一流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来激发这群年轻人的干劲 和创新。   遗憾的是,我们总能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无论是研究生队伍出了问题, 还是导师队伍出了问题,都是中国科研的悲哀!便愿我们这一代人能够做得更好! (XYS200504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