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关于包公的人类学思考 段宝林   包公是中国最有名的清官。今年的包公千岁宝诞,值得很好纪念。   “清官”二字合为一词,有人说“查正史记载,始见于《清史稿》” (上海《文汇报》1978年11月25日),但明代李贽《焚书》卷四《杂述· 因记往事》文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之说,将清官与巨盗对称, 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而金代元好问(1190-1257)《薛明府去思 口号》一诗中更早已有清官一词:“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 府到,人信有清官。”从“清官”一词产生和流传的时间来看,与包拯( 999-1062)关系甚大,似乎可以说是包公清官故事流传之后而盛行的。 于此亦可见包公影响之大。    一   包公为什么会成为最有名的清官呢?   首先他为官清正,执法如山,铁面无私,不畏权贵,廉明公正, 是非常突出的。《宋史》卷316的本传虽短却很有分量,记述了当时老 百姓对他的赞颂: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 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 ‘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于此可见,当时人的口碑,已将他比为“黄河清”之清官,天下 少有,只可比为神佛“阎罗王”了。如此清廉、清正、清明,已成为 民众理想中的清官。这实际上已将包公神化了。   民间文学的口碑,实在比任何高大的石碑都要伟大而不朽。   包公之所以有名,与民众的口传文学的口碑赞颂,有极大的关系。 正是民间口碑文学(谣谚、传说故事、曲艺说书、话本小说、地方戏 曲)使包公流芳百世。   “包拯笑比黄河清”、“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等民间谣谚之 传,使男女老少甚至“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在宋金时代当时即已广 传。   元代之包公戏、包公传说、说书话本、小说等等赞颂包公的作品 非常盛行,明代更发展为各种传奇地方戏以及上百卷的小说话本《包 公案》,清代又发展为《龙图公案》、《三侠五义》、《七侠五义》 等长篇小说,至今除许许多多地方戏中的包公戏之外,人们还在传说 着许多小说、戏曲之中和之外的包公故事传说。    二   民间传说是一种民众口传的历史文学。它以历史的面貌出现,却 用文学形式塑造人物的典型形象,在流传之中,已作了艺术典型化的 加工。   一方面,包公的传说中有一些是包公本人的历史故事,这些在 《宋史》本传中有所记载,如说包拯打开官衙正门,打破过去“凡诉 讼不得径造庭下”之陈规,使告状的人可以进入大堂“至前陈曲直, 吏不敢欺”。这是赞其亲民。   又如“割牛舌”案之明断,这是包公故事在正史中之仅见者。在 宋《折狱龟鉴》卷7,百回本《龙图公案》(明)中亦有记载,但《类 说》卷45引《圣宋掇遗》则说这是张咏之事。   另一方面,包公的传说故事绝大多数是人民口头艺术之创造,用 许多幻想和夸张的故事情节把包公“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清廉正直、 料事如神、为民伸冤、严惩贪官、不畏权贵”等高贵品质具体化、形 象化了。   早在元代,许多传说故事就已广泛流传,并且成为元杂剧的主要 剧目之一,在100出戏的《元曲选》中,包公戏即有十一种之多。这些 元杂剧,都是活的文学,在民间演出,非常受欢迎。许多是无名氏所 作,可能是民间艺人,下层文人根据民间传说编剧的。有些虽有著者 名,但也有疑问,如关汉卿的两剧,在《鬼薄》记关氏所著杂剧剧 目中不载,所以胡适怀疑这不是关汉卿所作而是“无名氏之作”。至 今各种地方戏和京剧中还流行着许多包公戏,说明它的人民性与现实 性都是很强的。   包公形象是如何塑造的呢?   许多民间传说中的包公故事都是其他清官的事。因为包公很有名, 是公认的最大的清官,所以在流传中别的清官的事都集中到他身上来 了。胡适称包公和黄帝、周公一样,都是“箭垛式的人物”。(见胡 适《三侠五义》序)和孔明借箭时用的草人一般“本来只是一扎干草, 身上刺猥也似的插着许多箭,不但不伤皮肉,反可以立大功,出大名” 这是“有福的人物”。赵景深先生曾把包公故事中与其他清官相似的 故事作了比较研究,得出结论说“包拯就是钱和、黄霸、张咏、周新、 刘奕、滕大尹、向敏中、李若水、许进等人,不过是一个吸收传说的 人罢了。”(《包公传说》,1933年写)以上众多清官的故事,都归 入包公名下了。如黄霸本为西汉郡守,巧断二妇争子案,其事见于东 汉应劭《风俗通义》,元代又成了包公传说写入《灰阑记》。而此类 故事甚多。   老百姓把包公作为理想的清官,必然会神化他,使他成了半人半 神的人物形象。传说他“日间断阳,夜间断阴”,可以下阴曹地府去 审案子。   元杂剧《盆儿鬼》中张敝古说包公“人人说你白日断阳间,到得 晚时又把阴司理”,证明在元代包公即已成为神人。现代包公脸谱中, 额上画弯月、太极图亦是此类象征。   正是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包公成了神,于是也就有了包公庙和 包公崇拜。这时,人们所崇拜的包公,早已经不是原来的历史人物, 而是经过人们艺术加工过的清官典型了。    三   包公庙和包公崇拜历久不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开始时,是包公的祠堂,作祭祖之用的包公祠,进而变为敬神的 包公庙了。这就由祖先崇拜,转变为对清官的崇拜——实际上是一种 英雄崇拜,这是对为民伸冤、救民于水火的英雄之崇拜,是对不畏权 贵执法如山的英雄之崇拜。在崇拜之中有感激,感激包公的大恩大德, 感激包公之伸张正气。这种英雄崇拜出于对包公的钦敬,包公的铁面 无私、清廉正直、明察秋豪都是世间少有的,所以这又是对理想的英 雄的崇拜,很自然地转化为对神人的崇拜,包公也就成半人半神的英 雄并逐渐转化为神。这是浪漫主义的典型化即理想化的人物形象。   包公可以说是民间宗教崇拜的神,这与一般人为宗教的“天神” 不同,不是自天而降的神,而是由普通凡人成为杰出的超人转化而成 的人神。这种神在西方宗教中是不被承认的。但是在中国则很多。这 是中西宗教观念相异之所在。   包公庙的包公崇拜在澳门甚为风行,每天前来进香祈福者络绎不 绝,这种崇拜建立在包公信仰之上,相信包公能保佑好人、惩罚恶人、 公正贤明、消灾免祸,逢凶化吉、辟恶呈祥,使人民得到幸福。这不 仅表现了人们善良的愿望,而且表现了希求法治的崇高思想。    四   常听到这种议论,认为包公崇拜表现了“人治思想”,把希望寄 托在清官身上,与“法治思想”是矛盾的,甚至是对立的。有人更说 包公是为封建王朝服务效忠的清官,有很大的阶级局限与历史局限, 以致在过去几十年中,包公常常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中更被当成 “反动封建的官僚”而加以否定。   其实,在民间传说和民间宗教中,包公虽然在身份上还是封建社 会的清官,但其言行已主要是为民众谋利益的好人,在典型化的过程 中,其历史局限和阶级局限早已被扬弃,包公已变成人民理想的化身、 德才兼备的清官典型,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执法如山的尊神。这种 神化即典型化的加工,使包公超越了历史也超越了现实而得到了永生。   只要有社会存在,就要有法律;只要有社会不平存在,就会有特 权霸道和贪赃枉法的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在人民心目中,包公就 会站在公正的社会法律一边,站在受欺压的民众一边,排除权贵和金 钱的干扰,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如此这般,包公的形象当然会受到 人民的崇敬和礼拜。   所以,从本质上看,对包公的崇拜,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崇拜, 是对人民正义的崇拜,是对清明政治的崇拜,是对廉洁奉公的崇拜, 是对不畏权贵、不通关节、执法如山的崇拜,一句话,是对法治的崇 拜。   这似乎不好理解,但事实的本质就是如此。   对包公的赞颂和崇拜,固然是对他个人的崇拜,是因为他人好, 为官清正,似乎是“人治”。但这“人治”只是表面现象,而在本质 上,人民群众崇拜的是包公奉公守法,执法如山的精神。包公的“人 治”,实际上是“法治”,他是被作为坚决进行真正的法治的代表人 物而受到崇拜的。   “以法治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包公故事中都成为 现实。   这应该是容易理解的,因为任何法律都是人定的,而所有的法律 都有一个执行、实现的问题,只有立法而没有司法的执行,法律就成 了一纸空文,根本谈不上法治。真正的法治一定要在司法活动中坚持 按法律办事,要执法者克己奉公,铁面无私,排除一切干扰才能实现。 这就特别需要包公这样的清官去严格执法。这正是实行法治的根本条 件之一。崇拜包公,也就是崇拜法治。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光明日报1999.5.6.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