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孔乙己”频顾国图 杜涌涛   国家图书馆是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图书馆。每天有近万名读书人 来这里汲取知识。   对多数读书人来说,他们的大脑犹如海绵,而知识就像水分;而 对极少数读书人来说,他们也是来消化知识的,不过,消化知识的方 法略有不同:他们把有用的知识,一页一页撕下来,独自“吞”进肚 里。胃口更大的干脆将整本书,一本一本地“吞”下。   这绝非危言耸听:国家图书馆正经历着建馆近90多年来“最卑劣 的偷盗”。据介绍,近年来,国图每年图书及出版物失窃、被损至少 达600册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记者在国图二楼中文社科图书第一 阅览室的一间陈列室看到,这里专门陈列着数百册图书,有的开了 “天窗”,有的页码被撕得残缺不全,有的被乱涂乱画,有的被换了 “内瓤”。叫人不能容忍的是,此类现象国图多数阅览室都有发生。 在保卫科,记者看到,因毁书拒交罚款等原因被暂扣的身份证、学生 证、工作证等证件,不下百件。该馆办公室副主任说,国图至今仍有 上千个借书证无人认领。   自1909年京师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前身)建立,历任馆长缪荃孙、 梁启超、蔡元培、袁同礼、丁西林、刘季平、任继愈等,个个堪称读 书人的楷模。“先学做人,后做学问”,是国图这些栋梁人物一以贯 之的传统,但今天来国图的某些读书人,显然偏离了这一传统。他们 采用各种手段,试图将这些本来可以多人获益的书本据为己有。令人 痛心的是这些读书人中包括教授、研究员、领导干部和在读博士、硕 士、大学生,无所不有。   为此,国图人发出良心拷问:读书人啊,怎样才配得起这个称号?    偷的是书,丢的是尊严   58岁的Z某某,是国家某研究所的研究员。在所里,他是德高望重 的学者;在弟子们眼里,他是受人爱戴的老师;在家里晚辈们眼中, 他是慈爱的爸爸、爷爷,可在国图外文期刊第一阅览室的工作人员眼 中,Z某某头上远没有这些光环。他只是个偷书人。   1999年4月的一天,Z某某像往常一样,掐着点儿来到国图外文期 刊第一阅览室。他是这里的老读者了,工作人员都对他很客气。中午 时分,Z某某大摇大摆往外走,工作人员与他点头告别后就忙起手头的 事,但安检门似乎不理会生熟贵贱这套东西。当Z某某通过安检门时, 警报器响了。工作人员大为吃惊,要求Z某某重新通过安检门。再过, 警铃又响。工作人员要求他将腋下的一沓小报放下第三次通过安检门, 警报器哑了。翻开小报,《物理报告年度论文集》赫然显露。   外文书籍及期刊由于价格昂贵,国图每种一般只收藏一本,而 《物理报告年度论文集》是馆藏核心刊物,价值3500美元。按照国图 有关罚款条例,Z某某应被罚款的数额最少不下30万元人民币。   也像所有偷书人事发后的表现一样,Z某某起初辩解自己只是想拿 出去复印,继而又称身上没带很多钱,想放下书走人。当他听说应被 罚款的数额后,一下蹦得老高,声称要去有关部门告国图乱罚款。但 转而他又软了下来,哭诉自己家庭如何如何困难,并一再恳求工作人 员一定不要将此事告诉他的单位和家人。   国图考虑该书并未损坏以及Z某某的实际经济状况,最终作出罚款 1500元人民币并写出深刻检查的决定。而Z某某即使全部复印此书,费 用也不过区区200元。   即使如此,Z某某也不知该到哪里筹措这1500元。“我该怎么向家 人要这笔钱呢?”   当他请求用支票付罚款遭到拒绝后,“整个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数天后,Z某某送来了1500元罚款和检查,“从始至终没有抬起过 头”。工作人员告诉他认错改正还欢迎他再来。Z某某一个劲儿地摇头, 长叹一声:“国图我是没脸再来了。”   该阅览室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从那时到现在,再没见到过 他。想起当时他那个难受的样子,你就理解了什么才叫斯文扫地。”   相比Z某某的斯文扫地,北京某医院的Y女士,就全无斯文可言了。   去年11月28日,身为大夫的Y女士,来国图外文期刊第一阅览室查 阅资料,临走时试图将一本《花旗银行》刊物偷走,安检门挡住了她 的去路。Y女士急中生智,顺手将刊物扔回书架。工作人员找回此书与 她理论,Y女士称自己“误认为是广告插页就带了出来”。使尽各种抵 赖手段终于无效后,Y女士转身便跑。可怜堂堂亚洲第一图书馆,瞬间 变成田径竞技场。绕着图书馆楼层,保安人员追了四五圈,Y女士情急 之下钻进女厕所。约过半小时,Y女士认为安全了,从厕所溜出来,一 看保安仍在附近守候,拔腿又跑。直到国图的大门口,保安才将她抓 住。   事后,Y女士认错态度依然十分恶劣,工作人员扣下她的阅览卡和 一份轻描淡写的检查,并要求她在几日之内将罚款交来。从此,Y女士 再没露面。工作人员已与Y女士的单位取得联系。他们说,此事决不能 就此罢手。    偷的是书,丢的是良心   S某某的未来本来可以用前程似锦描绘:23岁的年龄,北京某名牌 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好日子就在不远的地方向他招手。但这一切都毁 了,15000元的罚款,压在这个本来连2000元学费都无力筹措的年轻博 士生头上。比这还可怕的是良心的不安,像一块沉重的巨石,压在他 的胸口,将伴他度过一生。   S某某在洋洋近万言的检查中这样叙述了那个“黑色的下午”:   8月4日下午,我来到国家图书馆外文期刊阅览室查阅有关外文论 文资料。这方面的文章倒有不少,但每一篇都有15页左右。这样一来, 如果要复印15篇论文,所需费用就会将近150元。可是,我当时只带了 100元。   这时,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大脑中一闪:如果将这些论文直接带 走,不就可以省下这笔钱了吗?   于是,我就做了一件蠢事。下午快下班时,趁人比较少的时候, 我将有关期刊和撕下的文章藏在衣内,准备带出阅览室,结果被管理 人员发现。   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为了省点钱,我妄想将图书馆内的公共财产掠为己有,而完全置 他人和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情,我真为我的行径感 到可耻。这些资料都是比较新的、比较前沿的。可以说,从事这方面 工作的人都需要这些资料。如果我真的将它们带走,万一有一天,需 要这方面信息的人来图书馆查阅资料,发现这方面的资料已经严重损 坏甚至根本没有了,他们一定很失望,并且对这个国家级的图书馆失 去信任,甚至影响到他的工作,如果他的工作又涉及到国家的重点项 目,造成的后果将更加严重。   我对不起我自己。我原本可以有个美好的前程,原本可以将自己 的才干用到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美好。可 是,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我这是自毁前程。   我对不起我的父母。他们含辛茹苦,省吃俭用,把我拉扯成人, 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今后能有出息,为父母争光,成为国家的有用 之才。而如今,我辜负了他们对我的深切期望。我不但没实现他们的 期望,反而做了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情。我真是个败类!   我对不起我的老师和母校。他们本以为那个曾经让他们感到骄傲、 寄予厚望的学生,今后一定会大有作为,为老师和母校争光。可如今, 我却做出此等可耻至极的事来,让他们颜面无存。我真是该死!   我对不起这个国家级的图书馆。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好地阅览图书, 图书馆营造了非常好的读书环境,并提供了各种先进的设施来方便读 者的查阅。而且,国家每年花费大量资金购买图书,尤其是外文图书, 价格非常昂贵。而我的存在,使这一切变得异常不和谐。我的这种做 法,无疑是没有理解图书馆乃至国家的一片苦心!   我也对不起广大读者。我只顾自己,完全不顾其他读者的利益。 现在这部分期刊已经损坏,这一定给这些读者造成很大的不便。如果 可能的话,我恳请图书馆的领导让我负责把这些图书尽量修复好,以 弥补我的过失!   其实,我最对不起的是这个国家。我之所以有今天,是与国家对 我十几年的悉心教育分不开的。这些年来,国家不惜花费大量人力、 物力、财力投入教育,就是希望这批受教育者,尤其是拥有高学历的 人,将来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可是,如今贡献没有,却枉费了国家 对我十几年的教育,辜负了国家对我的一片寄托与厚望!   做出这种事,我真是对不起任何人!   考虑到我还是个学生,并且是初犯,恳请领导给我一个改过自新、 戴罪立功的机会。恳请领导不要将此事通知我的母校,好吗?   我知道,我所犯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但请 图书馆领导针对我的情况,给予惩罚。只要我力所能及的,我愿意接 受任何惩罚!   S某某偷的是英国出版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一套12册,全年单 价1.6万元。他偷了其中的一本,并撕掉其余11册共计166页。按照有 关罚款条例,S某某被罚款的数额至少不低于8万元。国图根据他的实 际情况,减为1.5万元。现在他已交了7000元,其余逐步偿还。   国图工作人员不无忧虑地说:“我们倒不担心他现在交不上罚款, 工作了以后罚款可以逐步交。我们担心的是他的良心,这份不安快要 把这个年轻人压垮了。这笔债怕是一辈子也还不清了。”    偷书算不算犯罪?   假如一个惯盗偷了数万元人民币,案子破了,他恐怕只有一个去 处:监狱。而偷书呢?窃书不算偷吗?   前不久,国图破获了建馆以来最大一起偷书案。该惯盗两年间累 计盗窃外文书刊93册,按实际书价每册800元计算,累计折合人民币近 8万元。令人费解的是国图“考虑其前途”,仅仅罚款两万元就了事了。 目前,该惯盗还在北京某大学窗明几净的教室内安然地读他的研究生。 当然国图有国图的难处:现在的《条例》只有罚款的权限。   国图也承认,其实,从哪种角度讲,该研究生的行为都已构成犯 罪。从手段讲,他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是因为掌握了一套反防盗装置 技术;从性质讲,属于屡犯,且数额巨大;从动机讲,尤其令人震惊。 他在检查中坦白:“我知道国图的外文书仅此一本,如果我占为己有, 专业方面我就略高他人一筹。”   据国图介绍,在偷书者中,尤其是偷外文图书者中,怀如此动机 者,不乏其人。国图一位领导痛心地反问:“这样的人,即使学问做 得再好,于国于社会于他人又有什么益处呢?人都做不好,还奢谈什 么学问?”   记者阅读了数十份偷书者的检查,无一人在检查中使用过“偷” 这个字眼。所有该用到这个字眼的地方,都被“带走”、“拿”、 “携带”等字眼取代。无论是公开的坦白还是在意识深处,没有一个 人将偷书与犯罪视若等同。他们共同扯起一块古老的道德遮羞布: “窃书不算偷”。   正是这块遮羞布的遮掩,当一名偷书人大摇大摆通过安检门时, 报警器响了,他大大方方从身后抽出一本书放下。再过,再响,再放 下。如是这般五次。而五次逾越了道德防线,“这人竟毫不脸红”。 他辩解:“不就是一本书吗?”   也正是这块遮羞布的遮掩,当偷书人把手伸向国图这座“精神富 矿”时,并没有小偷将手伸向他人钱物时的犯罪感。即使有些图书被 视为“国宝”,但一样未能让这些偷书人止步。   《北洋画报》国内仅存一本。从史料、文物价值看,怎么估价都 不算过分。而现存的这本画报,已经开了数十处“天窗”。《故宫名 画三百种》属于保存本,十分珍贵,但其中的画页被撕去数张。典藏 组组长蔡萍痛心地说:“像这等已经属于文物的书籍一旦毁坏,永远 不能复原了。这种人判刑都绰绰有余了。”   偷书算不算犯罪?记者就此征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梁华仁的 意见。他说:“窃书并不永远不会构成犯罪。对于窃书是否构成犯罪 一般可以从两方面认定:一是所窃书经济数额是否较大,一般偷窃行 为达到500元即构成犯罪;二是从窃书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来看,图书馆 中的图书作为公共资源为广大读者所共享,认为自己需要就把书偷走, 别人就失去查找阅读的机会,给其他读者造成精神伤害。如果偷盗的 是图书馆馆藏孤本、善本图书,那就不仅是图书馆、广大读者的损失, 更给国家、民族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这种行为显然已构成犯罪。”   梁教授认为:“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盗书行为,首先要根据具体 情节认定是违法还是构成犯罪,对构成犯罪的盗书者一定要坚决扭送 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按照一事不再罚原则,先罚款再扭送公安机关 是不合理的。因此,对窃书行为不能一罚了事。一味罚款不能解决窃 书的根本问题。” 中国青年报2000.1.4.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