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www.xys3.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 因黑熊事件引起的硝烟弥漫 杜鹃 (中青论坛) 一个21岁的青年用硫酸烧伤致残了动物园的五只黑熊,舆论大哗。 纸媒体上的评论一般是不用看的,那里别指望看到什么精彩。有些采访对话可以 听听,但不能全信,谁是当事人都会把对自己有利的话先说了。若看过一些对杀 人犯贪污犯的采访记录,看了以后你能恨不得先把他放了。 还是就事论事。 在中国,哪怕一个小事引爆出来也是个连环雷。你看,一个毁熊事件,点燃的是 舆论和众口的硝烟弥漫。教育,宽容,法制建设,环境保护,舆论监督,人权, 动物权等等,都来了。这是个好现象。但什么就是什么,先是不能把他们混淆起 来的。 最不能同意的是对此的“宽容”一说。什么单亲家庭啦,性格孤僻啦,没人关心 啦,没有朋友啦等等,这些虽然都是现实存在,也是真实,却不是可以宽容的理 由。事实毕竟在那里摆着呢。甚至还有说清华大学对此也难逃其咎等等。其实世 界就是这样,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磕花生还能磕出个臭虫——啥仁(人)都 有。清华上万的学生里还可能再出几个杀人犯,但这可能属于万分之几的概率, 很正常。比如希特勒,本拉登什么的,都读过名校,不能就说是名校的过。当然, 学校本身需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是对的,以此激发今后改革教育体制什么的,是 应该的。但伤熊事件本身与清华大学没什么特别关系。跟是不是北京人也毫无内 在联系。 一个能够高度文明和发达的国家,首先是法治!不是情治、不是人治。例如,我 去新加坡,那是个花园之国不必说,总理的薪金是美国总统的几倍也不说,司机 见有人过路都慢开车也不说,但法规很多,执行起来严厉。比如有法规定:不论 是谁是哪国人若吐口痰在地上,不用讲,罚二百元——花园之国跟这个小小的法 规我看有关系。我不知道有人用硫酸把动物园的五只熊给弄残了在那里会是什么 结果?有人说我们一向法律法规严厉,我不同意。不知所指是夏商西周时期还是 明清或建国以后?比如,在北京吐痰那几年也罚款,数额是五毛钱。有人吐痰被 抓到,就掏出一块钱,再吐一口,说不用回找了。所以那北京的痰今天就照样满 天飞。当然,忽然“严打”的时候就严一点,冤假错案可能也跟着就发生。平时 就有些放羊似的。 刘海洋也好黑熊也好,对于公众社会都是一个符号。社会是个组织体系。人性这 个潘多拉盒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放出什么来,没有严厉的法规是决然不行的。对 那些比较严重的社会事件,不采取以儆效尤,就会有别的人今后效仿并找出一万 个理由逃脱罪行。有家航空公司老总,几年里花了几百万派两名飞行员到德国学 习,去年学成回来老总要求他们在年三十赶回基地,两人那天觉得反正年三十也 没飞行任务,就跟家人在京多呆了一天,打算初一返回。但初一他们收到的是被 解雇的通知。被解雇的职业飞行员后果不一样——全世界都不要了。众人扼腕, 议论纷纷,说他们在国外学习非常刻苦技艺一流哇等等,但老总说了,一个如此 不懂规则的人,我怎么敢把旅客的生命放在他们手里?公司损失了几百万,我看 赚回的却不是这个数,他的部下从此人人懂得必须守法——那旅客的安全就更有 了保障! 刘海洋是必须遭受处罚和制裁的!那是为了更多受保护动物们的安全,为了更多 的人们懂得什么叫守法,为了让社会知道不论你有多少才能和学历,但在法律法 规面前你没有特权!这是还社会最大的善良和公平! 当然,对刘海洋如何量刑那是法律界考虑的问题,媒体公众舆论都没有审判的权 利。至于对刘海洋今后的出路问题,那是在量刑之后的行动,现在不是跟着一起 搅合的时候。 ◇◇新语丝(www.xys.org)(www.xys3.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