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美国新闻自由“沉沦”了吗?            张迈 最近,评论美国自由的文章似乎多了起来,在薛涌的“自由女神形象黯然”之后, 又看到了明安香先生的大作“美国新闻自由历史性沉沦的里程碑——科索沃战争 一周年回顾”以及易速利先生对该文的批评。 “沉沦”和“黯然”不同,“黯然”只是泛泛的议论美国自由的一篇文章,而“ 沉沦”则是一篇专业的学术论文,据说还是获奖论文。可是不知为什么,从“黯 然”中我看不出黯然,而从“沉沦”中我也看不出沉沦。不但看不出,似乎更多 的了解一些相反的东西。 美国新闻界是什么概念呢?明先生告诉我们是“长期标榜新闻自由、以民众的 “看家狗”为荣、以政府的“反对派”自居、以监督政府为己任、以挖掘各种丑 闻内幕为专长、以进行客观公正报道为圭臬” 我看了这段话笫一反应是如果我们能取其精华去其糟泊洋为中用就好了。如果我 们有这样的“看家狗”盯着政府官员,那样贪官们腐败就不那么方便了。可现实 是我们的媒介都是“党的喉舌”,点那一级官员的名都要更高级官员的批准。这 样,贪官就可全力应付上边,腐起败来就省劲多了。 “在美国,新闻自由被看做是最普遍、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不仅是 新闻界信奉的信条,而且是民主政府运作机能的核心。”,“国会不得制订任何 法律涉及建立宗教,或禁止其自由信仰;或剥夺言论的,或新闻出版的自由;或 人民和平地集会以及向政府伸冤请愿的权利。” 美国新闻自由虽好,但是,明先生发现她开始“沉沦”了……。 “1798年7月美 国国会以44对41的微弱多数票通过了明显违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煽动法》。该 法律明确宣布:“凡书写、印刷、口头或书面发表……任何捏造的、诽谤的和恶 意的文章……攻击合众国政府,或国会两院中的任何一院……或在职总统……惩 以两千美元以内罚金并处两年以内监禁。”在该法律有效的两年期间,总共提起 诉讼14件,11件受理,有10件判刑。所有这些起诉都引起舆论哗然。众议院两党 围绕该法律展开的斗争也一直没有停止。1801年3月3日,《煽动法》有效期满, 即自行废止。在美国新闻自由的进程中搬掉了第一块绊脚石。” 如果我有幸“代表”人民,我一定举双手对该法律投赞成票,如果开会讨论人人 表态我一定会表示“坚决拥护”,因为“捏造、诽谤、恶意、攻击”本身就是不 允许的,何况矛头指向了领导阶层甚至领袖。可真想不通在美国对这个法律八十 五人竟只有四十四人赞成。也想不到只过两年就夭折,更想不到对违法份子的起 诉能引起“舆论哗然”。美国人怎么了? 明先生又告诉我们,“60年代,美国国内种族矛盾激化、黑人运动风起云涌。 1960年,《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广告,抗议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方对黑人 牧师小马丁·路德·金的追随者采取的行动。一位名叫沙利文的警察局长对《纽 约时报》提出诽谤诉讼,并经州法院判决获得50万美元的赔偿金。但是,美国最 高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这则广告中所包含的错误并非出于恶意,而且第一 修正案保护就公共问题进行“不受禁止、直言不讳和完全公开的”辩论,而毋须 对事实真相进行任何核实。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实际上为美国新闻界批评 政府官员大开了绿灯。这就是后来美国新闻记者不怕总统怕老板、敢把总统拉下 马的“尚方宝剑”。” 从“绊脚石”和“尚方宝剑”之说中似乎感到,作者对美国的新闻自由是赞赏的, 这就使我感到纳闷,作者的文章到底要要告诉我们什么? 再往下看就逐渐进入“沉沦”的主题了。“美国新闻界曾经引以为荣证明美国新 闻自由的两个现代重大新闻事件报道,却恰好是美国新闻自由急转直下的重大转 折点。一个是越南战争报道。人们都知道,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美国国内 的反战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新闻界推动的。然而,美国新闻界并不是从侵 越战争一开始就主动履行他们自誉的民众的“看家狗”和政府的“反对派”这一 角色的。” 原来“急转直下”的根据就是“虽然美国国内的反战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 新闻界推动的”,“然而,美国新闻界并不是从侵越战争一开始就主动履行他们 自誉的民众的“看家狗”和政府的“反对派”这一角色的。” 任何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美国新闻界也不例外,“看门狗”也不 会例外。在美国不是共产党执政,虽然“看门狗”像看贼一样看着政府,但毕竟 没有把政府当作敌人,新闻记者更没有学习“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 教导。何况即使“急转直下”也是由支持战争转向反对战争,我真的闹不懂,为 什么明先生用这么高的高标准要求美国记者,要求他们在一开始就反对战争,这 种要求他们作不到,他们没有我们具有的立场,更没有我们具有的无产阶级觉悟。 “另一个是水门事件报道。1972年5月17日凌晨,美国警方在首都华盛顿特区水 门大楼内的民主党总部捕获了5名撬窃分子。这在治安状况不好的华盛顿特区并 不稀奇。但是采访这个撬窃案的《华盛顿邮报》的两位年轻记者却特别感兴趣。 他们仅仅根据撬窃分子赃物中两个与白宫有联系的电话号码和人名,顺藤摸瓜、 穷追不舍,其间历经频频吃闭门羹、受到来自官方的警告、威胁等,历时26个月, 终于挖出了撬窃分子与“争取总统连任委员会”直至与白宫办公厅、尼克松总统 的联系,导致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总统被迫辞职,轰动了美国和世界。此后,“水 门”成为美国各种政治丑闻的代名词,在历届总统任期内,“伊朗门”、“白水 门”乃至“拉链门”等不绝于美国新闻媒介。客观地说,如果没有《华盛顿邮报》 这两位年轻记者的不辞辛苦、不避风险和穷追猛打,是不可能有水门事件的水落 石出和尼克松总统的被迫辞职的。但是明眼人也看得很清楚,如果《华盛顿邮报》 的这两位年轻记者没有得到该报老板(该老板是尼克松的政治死敌)的支持,他们 要在前景未卜的情况下完成26个月的调查和报道也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使堂堂 的美国总统因此而辞职了。水门事件之初,权势集团并不想整垮尼克松,而只是 想教训教训他。然而,由于调查记者抓住不放、穷追猛打,揭开了“潘朵拉盒 子”,使得权势集团欲罢不能,才不得不“挥泪斩马谡”” 在这个例子中,人们看到的不是新闻自由的“急转直下”,反之,人们看到的是 新闻自由的逆流而上,至于“如果”没有两位记者的穷追猛打,“如果”没有“ 该报老板”的支持之说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如果”。在美国允许私人办报 刊,,甚至总统的“政治死敌”也能当报业老板。我国文化大革命中对有关在位 的国家领导人的不利材料称之为“防扩散材料”,谁要是把这种材料扩散了是要 被打成“反革命份子”的。但水门事件中“反扩散材料”就是能扩散,他们没有 被打成“革命份子”,他们不用“舍得一身剐”就把总统拉下了马。他们穷追猛 打,能够“使得权势集团欲罢不能”。有这样的记者,有这样的报纸,有这样的 报业老板,有这样的把总统拉下马而不用担心“被剐”的制度,这,就是美国的 新闻自由。至于“权势集团并不想整垮尼克松,而只是想教训教训他。”之说和 ““挥泪斩马谡””有多少根据,本人不想评论,只要把“马稷”斩了,就是新 闻自由的胜利,挥不挥泪与新闻自由何干?  明文说“美国新闻自由的沉沦是从战时新闻管制开始的,它经历了三部曲:第 一部曲:格林纳达入侵。第二部曲:海湾战争,第三部曲:对南联盟的轰炸。   为了确保军事行动成功,美军实行了严厉的战时新闻管制。所有的战地采 访记者必须经军方批准,所有的战地实地采访必须经军方安排,所有的战地新闻 稿必须经军方事先审查。所有这些赤裸裸限制新闻自由的措施,要是在以前,美 国新闻界早就要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提供的新闻自由权利闹翻天了。可是这 一回,美国新闻界老老实实、俯首称臣。   美国防部及中央总部对记者主要采取了以下严控措施:一是封闭战场敏感 区域,控制记者的活动范围;二是严禁记者个人自由采访,建立新闻记者团制度; 三是采取“人盯人”战术,为战地记者配备公共事务陪同军官;四是为每位记者 发放基本规则表和准则表,要求严加遵守;五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报道 口径。战争爆发后,记者团的所有新闻稿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保密”审查。这 些措施引起了记者们的普遍不满。鉴于越战的巨大教训,美国防部对电视报道进 行了特殊管控。其一是严控本国及盟国的电视记者出入敏感战区,拍摄并且播发 刺激性画面;其二是在必要时摧毁敌国的电视台和转播站。这一点,以美国为首 的北约在后来对南联盟的空袭中得到了全面的实施。“在对南联盟轰炸期间”美 国实施了空前严厉的全面新闻管制。美国的主流媒体也进行了空前默契的配合。 美国在对南联盟轰炸期间的所作所为使得美国的新闻自由沉沦到了有史以来的谷 底。” 对自由,人们有个常识,就是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自由。每个人都有在人行 道上行走的自由,但是有的时侯出于某种考虑就必须对这种自由加以限制,例如 上海APEC会议期间某些地段就实行了必要的交通菅制,新闻自由也是这样, 特别在战争期间,一切为了战争,一切为了战争的胜利。如果“自由”妨碍了保 密,那就只好暂时割舍“自由”。照常理,对战时的新闻自由限制,人们只有拥 护的份而没有反对的权,而在美国这些措施竟“引起了记者们的普遍不满”,可 见在美国真的自由惯了。 其次,局部的自由不代表整体的自由,明先生论文题目是“美国新闻自由历史性 沉沦的里程碑——科索沃战争一周年回顾”,讲的是整个“美国新闻自由”的“ 沉沦”,那么即使承认战时新闻自由“沉沦”了,那么这些战争期间的限制、规 定是不是在波及整体新闻自由了呢?是不是由对战争报道的限制波及扩展到对经 济、政治、治安和对政府批评等领域了呢?是否这些限制,这些沉沦在时间上从 战争开始向后延绪了呢?如果是,则明先生应举出足够的例证,如不是那么明先 生仅仅以战时新闻菅制为例就作出美国新闻自由“沉沦”的结论,个人说说也就 罢了,作为学术论文就不那么严肃了。 至于明先生把“新闻自由流动”和炸南联盟联系起来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 “非对称性军事进攻”和“非对称新闻战争”更是书生之见。战争是什么?战争 是你死我活,这时还谈什么给对方自由,给对方平等。还谈什么“对称”。对战 争只能谈正义和非正义。这就是另外一个论文题目了。 明先生的文章受到易速利先生的批评,对这个批评明先生又作了“回应”。 “我想,如坦诚的切磋、批评者,也应署真实名字、真实工作单位,发表在公开 出版的学术杂志上,这样才平等。如一时无法公开发表,起码也应该让对方能读 到。然而,我看此文作者的署名好像不是真实名字,工作或学习单位也语焉不详, 美国的大学动则几万人,上哪儿去找?又是发在电子邮件流传的内部范围内,被 批评者如果不是听说,既无法知道,也无法答复。不知作者如此为之有何难言之 隐?同时,这样也容易给人以躲在暗处放冷箭之嫌。” 对学术批评应当只谈对错,批评对了,接受批评。批评中有一部份对了,就取其 精华。那使批评的不对也可予以参考、加勉、了解不同的见解。当然也可以进行 反批评。至于名字只是个代号,非要了解人家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干什么?莫 非也有“难言之隐”?批评文章在何处发表则是批评者的“新闻自由”,没有必 要苛求。而“起码也应该让对方能读到。”的要求也并不一定个个做得到。“冷 箭”之说更是被批者本人不良心态的反映,为什么不把批评看做爱护,看作苦口 良药呢?对批评的敌视本能不正是反右派的“群众基础”吗? 虽然笔者并无“难言之隐”,但明先生的要求我也做不到,而且认为并非必须要 去做,因为笔者只是有感而发,也没有把握本文能入对方法眼。当然如万一明先 生看到拙作,再万一愿意对我指教的话也不难,通过编辑在电脑上点一下“回复 作者”即可,很容易的。 明先生讲易先生文章“棍子、帽子四处飞舞,甚至连“信口胡说”之类的骂人词 语都用上了!我只不过是客观地批评了一下美国新闻自由沉沦和下降的部分事实, 而且很多还是引用美国人士的原话,何以会引起易速利先生如此大动肝火呢?难 道就是这样的批评,也触动了什么人的“祖坟”了吗?以致于要破口骂人?!”  我看了易先生的文章,并未看到“破口大骂”,至少没有看到“四处飞舞”。 不但我,就明先生本人恐怕也没找到,否则就不会把“信口胡说”升格为“骂 人词语”了。  明先生没有按“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祖训办事,他一方面把对方“信口胡说 ”升格为“骂人词语”,而一方面又讲“难道就是这样的批评,也触动了什么人 的“祖坟”了吗?”这个“祖坟”对美国人不疼不痒而对中国人是个很严重的词, 它具有每个中国人都看得懂的“我骂美国你反对,那么美国就是你的“祖坟”” 等等暗示。作为学者用这等恶毒字眼是很跌份的。 明先生的“回应”表示了不屑回应的态度,但是易先生的批评是有份量的,不是 不屑的态度和“祖坟”的咒骂所能应付得了的,如果明先生有学者的严谨态度就 应当再看看易先生的批评,完善自己“沉沦”的结论,这样,他的论文才能在广 大读者中得奖。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