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先做人,再做记者   笑蜀   《青年参考》关于大学生卖淫问题的报道招致激烈批评,辩护者亦不乏其人。 诸多辩护,我相信更多出于义愤而不是出于理性。这个问题本来只应该提交舆论 和法律,而不是由行政强权做最高裁决。行政强权愚不可及的蛮横干预,使得一 直以来对强权压制舆论心怀不满的受众,出自本能地纷纷站到强权对立面,而簇 拥到作者身边;本来是不义的作者,反而占据了道德高地,可以扮演受难者和英 雄的角色。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负负得正在数学上能够成立,在人文领域未必能够成立。受到行政干 预不能自动证明报道的正当性。辩护者的主要理由是,该报道是真实的,因为该 报道以实地采访为依据,“8-10%”的大学女生卖淫、“25%”的大学女生做 三陪等情节更是一个性工作者的口述实录。既然其来有自而非存心捏造,该报道 就无可厚非。   这个理由在我看来很难站得住脚。记者是生活的记录者,记录是记者不可剥 夺的天赋权利。这点无可争辩。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 权利畸重而义务畸轻,完全背离维持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这 点同样无可争辩。对记者来说,与记录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就是判断。毕竟生活 是复杂的,记者看到的、听到的往往也是复杂的,往往可能只是表象,甚至可能 是假象。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对他所要记录的各类现象进行判断,而不是有闻必录。 如果把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等同于有闻必录,必然的归宿就是把严肃的新闻降低 为流言蜚语,甚至降低为造谣诽谤。这就好比战场上的哨兵,射杀是他的权利, 但他绝没有不加判断地对移动物体任意开枪的权利。他必须对射杀目标进行准确 判断,否则他就不是履行一个哨兵的职责而要沦为一个滥杀无辜的屠夫了。滥杀 无辜的屠夫是用枪取人性命,该报道的记者则是客观上用笔杀人——用一个未予 证实、道听途说即纯粹莫须有的“8-10%”、“25%”,而且根本没有具体的 确定的主体因而是泛指意义上的“8-10%”、“25%”,谋杀大学女生的集体 名誉,使她们几乎每个人都背上了难以洗刷的嫌疑和耻辱。而对一个受过新闻专 业训练和有法律背景知识的记者来说,这种后果是完全应该事先预见到的。   但是迄今,不仅部分旁观者振振有辞为之辩护,当事人也毫无悔过之意,甚 至为证明自己的报道确有依据,而将新闻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几乎 和盘托出,使完全无辜的新闻线索提供者,不能不承担完全没有必要承担的巨大 风险。其轻诺寡信、唯我中心的实用主义心态,其对人的权利的漠视、对人的命 运的漠视,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出现这样不幸的事件,充分印证了人本教育对于新闻从业者之刻不容缓。长 期以来,新闻仅仅被视作喉舌,视作权力的附属物。因此,我们的新闻从业者在 对权力负责这点上,对上级负责这点上,真的做到了尽善尽美,无懈可击。其实 新闻本来是社会公器,是社会权利的守夜人,本来应该主要地对社会负责,对人 负责,尤其是对报道所涉及的对每一个无权者的权利和命运负责。这才是新闻从 业者的根本使命所在。新闻本来的监督对象应该主要是权力而不是无权者,新闻 从业者不能以任何理由拿报道所涉及的无权者作牺牲品,为了耸人听闻出人头地 而拿无权者做牺牲品固然不可以,为了自身安全、为了推卸职业风险而出卖无权 者同样不可以。这种人道关怀本来应该是新闻从业者的起码常识,可惜相当数量 的新闻从业者缺乏这种基本常识,只知道对权力负责;面对社会、面对无权者则 往往以高高在上的精英自居,活现出一副审判者、教师爷的可憎嘴脸。诚然,中 国的新闻从业者必须固守新闻真实的原则、新闻自由的原则,但中国的新闻从业 者尤其需要固守人道的原则。必须以人道关怀为最基本的判断尺度,对生活的记 录才会是公正的;必须以人道关怀为基石,才能建筑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大厦。 这跟司法独立必须以司法公正为要素是一个道理。没有司法公正的要素,司法独 立只会使司法权力成为一种绝对权力,一种往往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可怕的权力; 没有人道关怀,新闻真实、新闻自由也必然要蜕变为一种绝对权力,一种往往杀 人不见血的可怕的权力。对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滥用必然授人以柄,最终置新 闻真实、新闻自由于险境,从根本上危及新闻真实、新闻自由。   头上三尺有神明,上畏天,下畏人,应该成为新闻从业者时刻谨记的第一信 条。说白了就一句话:先做人,再做记者。 (XYS200305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