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如此“新订”:一评臧克和、王平《说文解字新订》 梅颖 【说明】凡电脑中打不出来的生僻字,本文在方括号〔 〕内用偏旁合并或描述方式表 达。 最近见到署作“臧克和、王平校订”的《说文解字新订》(中华书局2002年9月第1版, 以下简称《新订》)。乍见此书,开始一阵兴奋,终于见到方便的校订本了;继而大为失 望,发现内容错误百出,体例混乱;再看其前言,则颇为愤慨,竟有多处假话。该书不仅粗 制滥造,学风问题尤其严重。考虑到《说文解字》是汉语言文字学领域最常用的工具书之 一,既然发现问题严重就不能任其流传,贻误学子。只是苦于为了揭示该书在“校订”上的 虚假,反而必须对所“校订”的内容重新加以校订。这需要大量时间,调查统计的工作也要 假以时日。这里先谈谈有关“校订”方面的问题。 一、校订方面 “校订”的意思就是“校勘、订正”(见《汉语大词典》)。《新订》书题“新订”, 又署作“臧克和、王平校订”,给人感觉这是一部经过校订的《说文解字》。然而,根据该 书《前言》对“校订过程”五个“操作程式”的阐述(前言p4~7),以及我们的核查,发现 《新订》并未对《说文》文本作任何校勘、订正的工作,书名和署名所称的“新订”和“校 订”乃是虚言。 作者在《前言》中曾经作过这样的说明:“本书除了未经传抄的唐写本残卷的字形和有 定论的出土文字材料,其余一概不予采用。”这句话颇有迷惑性,然而,只要稍有常识,就 知道这是作者为自己没有作真正的校订工作而采用的障眼法。行内人都知道,前人在校订 《说文解字》方面已经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光是清代说文大家校订《说文》的专著就 有十几种之多。前人的校订功夫扎实,对今人认识《说文》真实文本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 值,可是《新订》作者就敢于“一概不予采用”。 我们尝试考察《说文》中的三卷,发现《新订》不仅没有作任何校订,而且还出现许多 新的错误。 先举两个无视前人校订成果的例子: (1)喾,急告之甚也。(p72)按,前人据唐写本《玉篇》所引《说文》作“急也;告 之甚也”,及相关经籍旧诂,论证“急”和“告之甚”是“喾”的两个义项,大徐本和小徐 本于“急”字后脱“也”字。“急告之甚”是不通的,原文当作“急也;告之甚也”。清代 《说文》校订大家钮树玉、姚文田、严可均、段玉裁、沈涛、桂馥、王筠、朱骏声诸家著作 均有论证,而《新订》却对前人有定论的成果毫不理睬。 (2)朾,橦也。从木丁声。(p392)按,此袭用中华书局影印本,姚文田、严可均、 沈涛、段玉裁、桂馥、朱骏声诸家均据释义断定“橦”应为“撞”;唐写本残卷正作 “撞”,作“橦”是错误的,莫友芝等言之甚详,这里毋庸多辨。 读者也许会以为,《新订》虽然拒绝一切前人的校订成果,但参考了“未经传抄的唐写 本残卷”和“有定论的出土文字材料”,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工作。其实这完全是迷惑读者 的幌子。先说出土文字,当然是研究《说文》篆文的宝贵资料,但它的意义从来就不在校订 《说文解字》文献方面。校订《说文》的目标就在于求得许氏文本之“真”,并非探求篆文 之“源”,这是稍有文献学和校勘学常识的人都明白的道理,而《新订》声称以古文字材料 校订《说文》文本,何其荒唐!何况,《新订》所引古文字的问题更多,这些问题将另文加 以揭示。再说唐写本残卷的问题,《新订》作者为了抹煞前人的校订成果,连同抹煞清人莫 友芝根据唐写本残卷所作的校订成果,居然在《前言》中说什么“部分唐写本残卷也已经过 了辗转传抄,就是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所列‘古本考’,也是经过传写的刻本”,从而 把前人在唐写本方面的校订成果一笔勾销。《新订》作者惟一的工作就是把残卷上的一部分 篆书字形截取下来放在《说文》每条之末而已,并未作任何文献方面的校订工作。例如: (3)栅,编树木也。从木从册,册亦声。(p380)按,唐写本作:“栅,编竪木也。 从木删省声。”唐写本“树”写作“竪”,《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十八、十九引《说文》 同(卷十九“木”下有“者”字),《玉篇》、《晋书音义》引《字林》作“豎”,《广 韵》引《说文》讹作“堅”,段玉裁虽未见唐写本,也校订作“豎”,可见唐写本作“竖” 是对的。《新订》对此毫无反映。 唐写本可资校订《说文》的地方十分丰富,但《新订》没有一处采用唐写本来加以校 订,可见《新订》号称用唐写本残卷校订乃是蒙人之言。《新订》虽然列了一部分唐写本篆 文,但所列基本上是那些跟《说文》篆文书写结构无异的篆文形体,没有什么校订意义,而 真正与《说文》篆文明显不同的形体——例如“橜”和“樴”的篆形,却偏偏没有列上 (p387)。 《新订》号称在中华书局影印的陈昌治刻本(下文简称“中华本”)的“基础上”作 “校订整理”(前言p2),然而,我们对其中两卷所作的核查结果表明,《新订》不仅未作 任何校订,连影印本改为排印本必须做的文字转换工作也没有做。中华本中有些明显的错误 被《新订》沿袭了下来。如: (4)楯,阑楯也。(p379)按,各本“阑楯”皆作“阑槛”,楯字中华本已误。 中华本原来的问题一点也没有解决,也就罢了,就权当“校订”二字是虚言,毕竟此书 包含了《说文解字》原文吧。可是,《新订》还出现了不少新的错误。这里随便举数例如 下: (5)呱,小儿唬声。(p74)按,“唬”当作“嗁”(同啼)。 (6)嗔,……《诗》曰:“振旅。”(p79)按,“振旅”下脱“嗔嗔”二字。 (7)栩,柔也。(p366)按,“柔”字误,上部本从予。 《新订》错字也不少,大多为低级错误,乃至排版部门要为这些不存在的错字怪字而特 意造字。例如:“厀”字本从卩,误为从阝(p71)。“槱”字下释语中隶古定的两处写 法,把所从的“火”错成“灭”(p394)。“輂”字原本从共,却写作从艹从大(p382)。 “〔走朿〕”字应从朿,《新订》误作从束(p94)。这类错误表明,《新订》作者对汉字 基本结构相当陌生。 二、标点方面 《说文》原本无标点,《新订》加现代标点符号有助于初学者使用,这是应该肯定的。 正因为是给初学者使用,标点方面更要求正确无误。可惜《新订》在标点方面的问题也不 少。有的是疏漏或体例问题,例如: (1)“公”字下:韩非曰:“背厶为公。”(p65)按,“韩非”应加书名号作“《韩 非》”。其他引书大抵加书名号,但时有漏加者。又如: (2)“榗”字下:书曰:竹箭如榗。(p366)按,依照该书体例应作:《书》曰: “竹箭如榗。”引号亦漏加。 更严重的还在于,有的因弄错语词而点错标点符号。例如: (3)啁,啁,嘐也。(p82)按,“啁嘐”是叠韵联绵词。《类篇》:“啁嘐,语 多。”字也写作“啁噍”,例见《礼记》和《吕览》。《新订》错误地把“啁嘐”拆开。 或因未能理解原文而点错标点符号。例如: (4)“榦”字下:臣铉等曰:今别作幹,非是。矢榦亦同。按,“矢榦”犹言“箭 榦”,其意谓箭榦的“榦”与此同,《新订》标点作“矢、榦亦同”(p377),根本就没有 理解原文意思,变成无法理解的一句话。 三、隶定字形方面 对于“楷体字头”及说解文字,《前言》中是这样说的:“考虑到说解的需要,字形及 部分隶古结构一仍其旧。”又说:“这次校订整理,凡是中华书局影印本隶定的楷体字头和 说解文字中有关结构单位之间出现隶古、异体现象,一般情况下尽量反映中华书局影印本原 貌。”这两句话意思重复,姑且不论。让我们看看,《新订》是如何用字的。 最明显的问题是错字不少,上文已指出。这里再谈谈体例不一的问题。 首先是新旧印刷体的问题。旧印刷字体大多较符合《说文》固有笔画和结构,新印刷体 则往往照顾俗书。作为《说文》校订本,宜用旧印刷字体,但只要体例一致,用新体也不 妨。《新订》的问题在于体例混乱,可以用新体的地方采用旧体,而该用旧体的地方却反而 采用新体,或没有原则地混用。例如在反切用字上本来不妨用新体“吕”,《新订》选用了 旧体“呂”(如p366-8行);但在《说文》原文中,从呂的“梠”却用新体(p378-14、 17行)。又如“两”的繁体从“入”写作“兩”,而《新订》却人为地“创造”了从“人” 的写法(如p366-10行;p370-12行。按,计算机国标扩展字符集中没有这样写法的字 形)。 中华书局影印陈昌治刻本所采用的楷字,有些是既不符合造字理据、又不符合现行规范 的俗体异体字。如《说文》木部:“树,生植总名也。”“總”中华本写作“緫”,而其他 各种《说文》版本大多写作“總”。按《说文》规范的写法应为“總”。作为影印本的中华 本保持原样是无可非议的,《新订》作为排印本,本来正可借“新订”的机会采用既符合 《说文》造字原理又符合现行规范的“總”字,但还是沿袭其旧(p372,又p391-8行)。 当然,这符合《新订》在前言中提出的“一仍其旧”的原则。但在其他许多场合又并没有坚 持“一仍其旧”这个原则。例如《说文》手部:“揯,从手恆声。”中华本写作“揯”和 “恆”,皆从“亙”(中华本p255),而《新订》改作“搄”和“恒”,两处均改为从 “亘”的写法(p805)。木部的“〔木恆〕”也有类似的问题。如果按《说文》固有结构, “亘”和“亙”本来是不同的两个字(篆书字形前者从“囘”,后者从“舟”),读音也不 同,上述字例均应写作从“亙”才是正确的。这样看来,《新订》在应该采用规范正体写法 时迁就中华本采用俗体异体,而在需要保持中华本正体时,却不依照中华本,而改用不符合 造字理据的俗体。总之,《新订》所坚持的往往是错误或不妥的写法,所改变的则是把正确 的写法改变成错误的写法。由此我们又知道,所谓“一般情况下尽量反映中华书局影印本原 貌”的说法,只是为该书在用字上的不负责任和错误预先设置挡箭牌而已。有了这个挡箭 牌,凡应该改正而未改正的,可以用“尽量反映原貌”来推卸;凡不该改而改错了的,则可 用“疏忽”来搪塞。 在用字上更普遍的问题还在于,隶定错误或隶定写法前后矛盾不一。如:毂、穀等字所 从的声符字,有时写作从冂(p85“嗀”字释语),有时又写作从冖(p369“榖”字释 语)。又如:邊字所从的“臱”,《说文》篆文写法下部不从“方”而从不封口的“冋”, 《新订》的隶定写法,有的作不封口的写法(如p92-8行“臱”字,p111“邊”的释语, p378“櫋”字字头,及释语中的“邊”字),而有的错误地写作从“冋”(例如p111“邊” 的字头,p378楣字下所引“櫋”字,“櫋”字释语中的“櫋”字),可谓混乱不堪。当然, 其中有的错误是沿袭中华本之误,也由此证明所谓“新订”并未对错误加以订正。 类似的隶定错乱触目皆是,因涉及造字,这里不便一一举例。 该书在引用古文字,字头注音等方面的问题更加严重,除了错误之外,还包括在材料采 用问题上所说的假话。我们将陆续揭示其中的问题。 (XYS200310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