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评吴德强《央视3·15最不该漏掉的几家企业》 作者:Henry   一早在新语丝看到吴德强的文章《央视3·15最不该漏掉的几家企业》,里 面提到的一些作者认为该打而没打的企业。在这里我想说说对王海们的看法。   作者认为王海们的维权是“恶意维权”,那么首先应该定义什么叫“恶意维 权”。必须说明,所谓的“善意”与“恶意”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 只能凭借个人的判断。因此,很多时候被打假者会通过诬蔑打假者具有某种“恶 意”而将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对方身上。这些年来我们见到的这类事件并不少, 列几个吧!   1、丘成桐批田刚之后,丁大院士是怎么诬蔑丘的?各位都应该还记得吧!   2、方舟子揭露蒙牛特伦苏,人大的郑疯癫教授不是就跳出来说要打方舟子 打假背后的动机吗?   3、最近的文怀沙事件,不是很多人反过来诬蔑李辉吗?我就看到有人这样 说李辉的:“李辉质疑文怀沙是带有明显的个人目的,有组织和预谋的行为。他 自己也成了公众人物了。我认为这个人是个汉奸。”   再者,作者文中说到的“与司马南、方舟子公益维权,只图名相比,王海的 霸权式打假,充满了对金钱的追逐与势利。”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的前半句 话:司马南、方舟子的公益维权带有“恶意”:图名!这不正是很多人攻击司马 南、方舟子等人的借口吗?还好,我没有看到过他们利用这个“名”去牟利。   说实在的,经历过那么多事以后,我发现不管是什么事情,我都可以找出所 谓的“善意”和所谓的“恶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我所看到的历史 上的种种冤案中太多的“辞”即出于此。我认为,在对待这些事情上,我们应该 少点“动机”,多看看事实。只要有事实在,就算人家“动机不良”,商家也只 能吃个哑巴亏。谁让谈长小辫子让别人抓!活该!   对于王海们的所谓的“勒索式”维权,我是赞同的。奸商为什么要造假?其 目的恰好是“对金钱的追逐与势利”!所以,如果打假的时候能够导致奸商在金 钱方面的损失,那么奸商的造假必然会有所收敛。而这结果恰恰有利于社会的和 谐,起到促进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的作用。退一万步讲,即使王海们的打假怀有十 二分的所谓“恶意”,只要能够起到遏制造假的作用,我还是要记他们一功!   至于作者说到的“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维权形象”,我更不敢苟同。王海们代 表得了广大消费者吗?吴德强先生是不是被别人代表得太多了?即使损害形象, 那也是王海们个人的吧!与我等何干?! (XYS20090317)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