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方舟子按:文中提到的“环保记者”冯永峰原是“纳米水”骗子的枪手。】   五四感言:伪环保的谣言与狡辨难以阻挡社会的进步   文/水博   提倡科学、民主的“五四”运动,已经过去了90年,然而,遗憾的是一些伪 科学、伪环保的谣言宣传今天仍然在我们国家很有市场。这是什么原因呢?恐怕 和我们社会对伪科学、伪环保造谣者的宽容和放纵有关。   前不久,一场伪环保造谣记者状告博客文章侵犯的诉讼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曾有人认为即使在博客在文章中,像无知和无耻这样的词汇绝对不能用,否则就 会构成名誉侵权。还有人认为专家教授的文章中,更不能有这样的词汇,否则就 是自贬身份的“有失儒雅”,就是把自己等同于骂人的“泼妇”。其根据之一, 就是已经有造谣记者已经把批评造谣记者无知无耻的专家告上了法庭。   然而,尽管目前这一诉讼的判决结果还没有下来,但是,我却非常坚定地相 信,公开的揭露、痛斥造谣记者,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揭发记 者造谣的文章中,使用无知无耻来描述记者的造谣行为,是最恰当、最精练、最 准确的描述。   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历史的看,早在上个世纪,我们的文化先哲鲁迅先 生就说过“倘说良家女子是婊子,这是骂,说婊子是婊子,就不是骂。”。从现 实来看,几乎就在这一名誉侵权案件的诉讼期间,某篇用大标题斥责CNN主持人 无知无耻的文章,被醒目的刊登在人民日报的中国政府网页上。可见,这个道理 太简单不过了。用负面的词汇评价负面的人、负面的事务,历来都是一个民族文 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负面的人和事务,如果不容许使用负面的评价词汇,那 么这个词汇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种种迹象表面,写文章批评某个人无知无耻也并非不可以。然而,这是否应 该算是骂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关键要看批评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而 并非就像一些伪环保记者们欺骗宣传的那样,只要揭露批评造谣记者的文章使用 了负面的形容词就是在骂人,就构成了名誉侵权。   为了替伪环保造谣记者制造些有利的社会舆论,伪环保记者的同伙们可谓是 倾巢出动,煞费苦心。一位同样是参加造谣行动“江河十年行”的光明日报的冯 永峰记者,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名为《科学家应该怎样对待无知公众》的评论文 章。表面上看起来该文章似乎说得非常有道理。专家对于无知公众的某些无知言 论当然应该宽容。但是,冯记者本人也知道,无论如何,一个记者也不能还是个 无知的公众。为此,作为造谣记者同伙的冯永峰记者在文章中故意隐瞒了造谣者 的记者身份。改称造谣记者为“一个经常写东西的人”。   看来,冯记者也完全赞同水电专家对造谣记者无知的评价。如果再加上造谣 记者在庭审后居然还敢对着某电视媒体,大言不惭的继续欺骗说,自己文章中的 “无知”数据都是来自专家和权威部门。因此,我们也还可以推论,光明日报的 冯记者似乎也认同了专家博客对造谣记者无知无耻的评价。也就是说,对于在报 纸上写出颠倒黑白的造谣文章,并且对自己愚蠢的无知还固执己见、百般抵赖的 记者,不用无知无耻几乎是无法形容和描述的。即便是想替他狡辩的人,也不得 不这样的表述这些基本的事实。   不过,冯记者替造谣者的狡辩的文章也存在着两点致命的混淆;首先,一个 受过专业训练、赋有向社会公众传播真理责任的记者,决不应该还是一个无知的 公众。否则,他就不具备担任记者的基本条件。其次,对记者执业的最基本要求 就是客观、公正,不管是由于造谣记者本人的无知还是故意,把完全错误的内容 在公共媒体上传播,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他就必须对自己的错误后果负责。   因为普通公众的无知,只会影响他自己个人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专家当然可 以不必过于较真。但是,对于记者在公共媒体上的造谣宣传,如果不能及时加以 纠正,必然会严重的误导社会舆论,甚至造成的社会动乱。例如,我国瀑布沟水 电站的移民冲突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就是某些媒体记者在报纸上公开造谣。把 十年前发布的文件,歪曲说成是用十年前的标准补偿移民。极大的挑拨了社会公 众的情绪。对于这样别有用心的记者故意编造的污蔑国家发展建设、挑拨公众不 满情绪的谣言,每一个负有责任的专家都应该站出来揭露、驳斥。否则,就是一 种严重的失职。总之,知情的专家对待媒体记者的造谣宣传,不应该也不可能像 对待无知公众的个人模糊认识一样宽容。   与当初一门心思造谣惑众的伪环保记者的无知和无耻完全不同,冯永峰对揭 露造谣记者的专家的攻击和诋毁,非但不再是什么无知,而且可以说是狡诈。他 先是故意把经过了专业的训练,有着引导社会舆论责任的记者隐瞒成一名无知的 公众;再把造谣记者通过媒体大俗传播的故意污蔑国家发展,散步危害社会谣言 的行为,等同于某个体群众对某专业领域知识的看法不同。这样狡猾的冯记者就 把一个专家必须对本专业内造谣污蔑国家的谣言进行揭露的社会责任,混淆成了 对普通公众的无知不够宽容。   最后,冯记者还煞有介事的比喻说“当科学家遭遇‘无知公众’时,与其以 自己‘有知’为荣,与其看到别人‘无知’就生气,不如放下架子,敞开胸怀, 打掉围墙,挣脱枷锁,热情、主动地走到‘无知公众’中间,与大家一起分享自 己的喜悦和自豪”。   而事实上,如果我们的专家真地把恶意造谣的记者,都当成一个无知的公众。 对待“无知”无耻的造谣宣传,都不仅不“生气”,而且还要主动走到造谣记者 中间,与造谣记者一起分享造谣后的“喜悦和自豪”,那样的所谓专家决不可能 是什么真正的专家,而且完全可能是一个造谣团伙的帮凶或者说是成员。   当然,现实当中也有愿意积极参与造谣的“专家”。确实有些曾经是专家的 人士,后来因为参加了造谣记者团伙的某些活动之后就被收买,完全改变了自己 以往的科学态度。有的不仅不去制止揭露记者的谣言,而且还要帮助编造谣言。 他们的表现还真是像光明日报冯记者所表扬的那样:主动地走到“无知公众(造 谣记者)”中间,与大家一起分享自己(造谣后)的喜悦和自豪”。   但是,我们确信:伪科学、伪环保的谣言不可能长久,事实最终将胜于雄辩。 无论是造谣的“专家”,还是装成“无知公众”的造谣记者,都早晚有有一天会 败露,早晚有一天要接受历史的无情的审判。尽管,为了让所编造的谎言能继续 欺骗人,曾经无知无耻的造谣记者,已经狡猾的开始狡辩了。   不过,这些拙劣的表演,最终也阻挡不住历史的前进。与当年曾经被提名为 绿色人物的伪环保记者的“水电开发该降温了”的叫嚣完全相反,在今年的人大 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经过讨论已经特地追加上了积极发展水电的描述。这无 疑是对那些专门污蔑中国水电建设的伪环保记者造谣团伙的造谣宣传,最有力的 批判和揭露。看来,无论是伪环保们无知无耻的造谣,还是狡猾阴险的狡辩,都 难以阻碍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章:《水电归位“清洁能源”缘何如此曲折?》   http://www.hydropower.org.cn/info/shownews.asp?newsid=424   对照文章:《科学家应该怎样对待无知公众》   http://www.ceee.com.cn/info/shownews.asp?newsid=7557 (XYS20090504)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