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抄袭”的未竟之问 作者:晏扬 2009年07月18日长江商报   西南交通大学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 庆的博士论文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为严重,决定取消黄庆的博士学位,撤销 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7月16日《中国青 年报》)   黄庆不只是博士论文存在抄袭问题,此前,他的另外两篇论文也被揭露涉嫌 抄袭,真让人不知说什么好。而单就黄庆博士论文抄袭之事,笔者仍有三个未竟 之问。   其一,查处大学副校长抄袭有多难?表面上看,7月14日媒体报道黄庆涉嫌 论文抄袭,7月15日西南交大即给出处理结果,可谓雷厉风行。然而事实却是: 早在2007年12月,西南交大便接到相关举报,并邀请国内外6位专家进行评审, 2008年3月得出“抄袭成立”的结论,但结果一直秘而不宣;随后该校成立学术 道德委员会,对此再次评审,一审就是一年多,且认定抄袭成立后,仍然秘而不 宣;7月10日该校作出处理决定,还是秘而不宣;直到7月14日媒体报道形成舆论 压力,西南交大才召开紧急会议决定通报处理结果。西南交大为何在查处副校长 抄袭之时如此拖延、如此神秘?这恐怕引人猜想。   其二,黄副校长为何不引咎辞职?取消黄庆的博士学位、导师资格,这是西 南交大权限之内的事,由于黄庆是部(教育部)管干部,其副校长职务只有教育 部才有权撤免。笔者在此建议,黄副校长还是主动引咎辞职为好,以挽回哪怕一 点点颜面,并以此表达歉疚和悔改之意。   其三,教育部岂能坐视不管?那么教育部对此态度如何呢?据报道,教育部 设有专门负责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由社科司成果处负责。社科司成果处负 责人表示,尚未收到西南交大的情况汇报,不过即使收到汇报,也不会直接插手 学术不端行为个案的调查和处理,“这个职责主要由学校自身承担。”这就很有 意思了。西南交大说,黄庆是否继续担任副校长之职,只有教育部有权定夺。难 道两边都不用管了吗?   教育部将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职责完全交给高校,看似是充分放权,其实是 推卸责任。这些年来,学术丑闻大多出在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教系统,难道教育 部相关机构及负责人不该感到惭愧、不该承担责任吗? (XYS20090726)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