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学术反腐应从院士、长江学者开始   作者:艾成电   看了陶世龙先生在新语丝,李隼在某晚报上的文章,确实觉得教育部应该好 好解决学风和学术腐败问题。关注新语丝一段时间,也看到了教育部的若干通知, 大概有N多通知了!其实反学术腐败并不复杂,关键是相关单位和领导是否按照 规范去做,特别是对院士和长江学者等大牛的问题是否处理。   首先,所谓学者不能靠说假话,大学不能靠假材料来包装出“人才”!   下面针对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三栖长江学者马建国的 问题进行分析,不知道这些学校和教育部以及马教授本人如何解释? (做人不 能太施一公呀:))   马建国,教授,200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外籍杰青(杰B)   2007年,在电子科技大学工作,2008年初成为长江学者。   但是问题在于下面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和学校回答和解释!   问题1:   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   第二章 岗位设置部分 第六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必须与国家科学研究规划 相结合。   马建国聘任的是电子科技大学的长江学者,见链接 http://www.news.uestc.edu.cn/NewsRead.aspx?newsID=27923   表明2008年4月,马被聘任为该校特定岗位长江学者。   但是实际情况是: 天津大学网站和正式聘任信息表明,2008年马建国已经 被聘任为天津大学集成电路中心技术总监,并且2009年9月聘任为天津大学电子 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请问,教育部,上述大学,马教授: 岗位可以私下转移吗?   问题2:   上述办法规定:   第二章岗位设置的第八条 特聘教授的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请上述学校教务等管理部门出示证据,表明承担了职责。至少在电子科技大 学没有承担教学等工作!   问题3:   管理方法 第三章 招聘条件的第十条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规定 8、 保证聘期 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请教,马教授如何在天津大学全职工作,并且做行政工作的同时,在电子科 技大学如何保证工作9个月的?   难道又是和施一公教授一样,可以同时在2个单位全职工作?   问题4:   管理方法 第六章 考核管理 规定:   第二十四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高等学校在聘期结束 后应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进行评估,并报教育部备 案。在聘期内,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根据当年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受聘情况,于每年12月份 向高等学校统一拨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当年奖金。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底前将 本校聘任的讲座教授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向教育部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的特聘教授,一经查实,教育 部将撤消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奖金。聘任学校应解除 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请教育部和电子科技大学将马建国的聘任目标公布,并且将2008年的履职情 况,特别是支撑材料公布!   请相关部门说明,如何在马教授不到岗的前提下,履职,并且通过长江学者 08年度考核的?   请广大网友,教育部,天津大学提供材料证明2009年11月底,马教授如何提 供长江学者履职情况? 该材料请公布!(才不公布呢)   如果没有履职,而且在聘任单位不足9个月全职工作,按照上面的26条规定, 应该由教育部撤销长江学者称号!   请问,教育部发了这么多通知,成立了各种部门,谁来监督长江学者的履职 不造假?!   这样的长江学者,不撤销吗?!   问题4:   教育部2007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 若干意见》要求教授必须讲授本科生课程,否则取消教授职称。请问马教授, 2008年离开电子科技大学的岗位后,在哪里承担的课程? 给出证据,不要用假 的材料,需要有原始的教学任务书,学生成绩单,马教授和电子科技大学、天津 大学能够提供吗?   问题5:   讲过简单的网络搜索发现,马教授还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并且 指导了学生,合作发表了论文。请问一个人的精力和一年12个月的时间内,能够 在多个单位都全时工作吗?   如果马建国诚实,电子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官方信息正 确,请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9个月,天津大学9个月,哈尔滨工业大学至少4个月,为什么 总和不大于12个月?   难道教育部的人员不能判断出是否工作情况有造假,是否履职材料编造,是 否教授不上讲台吗?   如果长江学者,大学领导,院士的造假、圈钱等行为都不能被曝光,不能被 查处,那些通知和规定会起作用吗?   学术腐败能够根除吗?   我们拭目以待! (XYS20091122)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