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南方周末》,请你拿出诚信来! ——回应南方周末职规会的调查结论 作者:刘慧儒   11月24日,我写的《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一文被贴到了网上,《南 方周末》随即“依例启动调查程序”,就其记者夏榆涉嫌抄袭剽窃一事进行调查, 11月30日公布了《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   《南方周末》对一篇网上的批评文章如此重视并迅速调查核实,作出反应, 其情可嘉。但其调查程序和结论,我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文中称曾经“向刘慧儒先生发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复,我们期望刘 先生尽快与本报联系)”,我读了十分诧异。《调查结论》我是在网上看到的, 此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委员会存在,也从未收到该会的片言只语。唯在24日那 天接到《南方周末》负责文化板块的向阳先生一信,但信里没提起职规会及其调 查事宜。我也是从他那儿才得知拙文已经贴在网上了。他说:“本报和您之间有 些讯息需要沟通。您如果可以正常收到此信,请回复。”   11月25日我立刻回了信:   向阳先生:您好!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一稿,我寄给过几位亲友传阅,但并没发到 网上。有朋友将它转寄给了国内几家报纸,包括《南周》。夏榆先生知道此事, 还来信威胁,不让我发表。我请他指出,文中“到底哪一桩事与实情不合?”。 他答不上来,只是含糊其辞地说,“会有更合适的人”——难道有比他更知实情 的人?——来“指正”。一个月过去了,还不见有人出来。   写文章当然想到面世,自己迟迟没发,是想就事后夏榆先生一连串的反应作 个补记,特别要谈谈《南周》后来的“感谢”,题目是《剽窃者的川剧脸》,可 惜还没写好。   过去我对《南周》印象颇好,否则我当时也不会答应合作的。希望夏榆先生 的做法不是贵报的潜规则,愿您的答复会使我相信这一点。   顺祝   编安!   刘慧儒   向阳先生没有再来信,后来就出现了这个调查结论。   既然要调查,理当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收集核对相关文件,以防作弊。可 惜《南方周末》并没这样做。退一步讲,就算曾与我联系过,那么一次未果,总 可以再试一次吧?哪怕写封挂号信留个存根也行。遗憾的是,《南方周末》未经 必要程序,便先自下了结论。   结论说:“本报在此稿采编诸环节不存在‘抄袭’和‘剽窃’问题”。其依 据是夏榆提供的“刘先生和夏榆的往来电子邮件及所涉‘诺贝尔文学奖专题’的 见报与未见报稿件”。假如夏榆先生提供的材料完整无误,假如职规会也确实认 真“比照、厘清”过,那么,怎么能推出这么个结论来?   事情的始末我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讲过,这里就不重复了。总之,夏榆先生以 “采访”名义向我和北大学者胡蔚女士索稿,稿子到手后,拼凑成一篇近4000字 的文章发表,署上自己的名字。文中绝口不提采访之事,除了很突兀地引了我们 几句话外,一字不易从我这儿抄去约1250字,从胡蔚女士那儿抄去2000多字。当 胡蔚女士提出抗议后,才答应下期刊登致谢声明。如果当时夏榆先生能够正视事 实,诚恳认错道歉,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但他振振有词,说“这是新闻的操 作”,“就职业行为而言,我作为记者并没有疏失”,仅只对报社编辑(他本人 是记者)没有刊出另一部分稿件表示歉意。其实,未刊的那部分文字谁也没有深 究,追究的只是刊出、但划在夏榆名下的这一部分。记者当然可以在综述稿中引 用受访者的话,但得明示出处,不能强取自用。   事情很明了,抄还是没抄,白纸黑字俱在,两相对照,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 结论谅也不难。可是《南方周末》却置事实焦点于不顾,先来一个笼统否认,后 扯一通细枝末节,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朝不知情的读者喷洒一头雾水。虽 然反复“致歉”,并许以稿酬,但看不出内心有何诚意。这种做法,或可自欺, 但不足以欺人,杜不了网民之口,更遑论服悠悠天下人之心。   夏榆一案涉及的首先是记者的职业操守,但作为媒体重镇,《南方周末》如 何处理,事关公正与诚信的原则问题。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的一纸结论,饰 非诿过,客观上将夏榆式“新闻操作法”纳入了规范,这不仅给仿效者开了绿灯, 也予社会以不良示范,令读者大众心凉。   报纸是公器,披露事实,揭示真相,乃是它的天职。如果连一件有稽可查的 个案都理不清(或不愿理清),我们又如何期待它理清纷繁复杂的世事?如果连 “家事”都不能平议,我们又怎么能指望它客观公正地议论国事呢?公正与否、 有无诚信,对一份报纸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为重要的?《南方周末》,请你拿 出诚信来吧! (2009年12月3日于德国边城特里尔) 附: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   刘慧儒   长年蛰居德国小城,国内的很多情况止于耳闻。据说国内抄袭、剽窃之风甚 烈,我也将信将疑。最近与国内媒体打了一次交道,算是给我补了一课。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赫塔·米勒获诺贝尔文学奖。翌日收到了好友张宽 从美国寄来的电邮,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谈谈米勒。我 说好的。   过了一会儿便接到一封来自故国的邮件:   我是南方周末驻京记者,现做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报道。   剑梅和张宽先生推荐了您,很希望做您的电邮访问。   附件是我的采访问题。   即颂   安好!   夏榆 10/9   果然附件里有11个问题。我去信问,最晚什么时候交稿。那边马上答复:   慧儒老师:好!   我就按剑梅她们那样称您吧。我周日做稿,周一发稿。   周日之前您给我就好。我们的版面是6000字的容量,但您可以充分地表达。   很高兴有这次合作。   既然这么急,我只得放下手边的工作,答应星期六晚上把稿子写好了发过去。 我正在准备,记者又来信了:   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我们希望呈现出深度感/思想性/独立视角,以区别于最 近可能出现的媒体信息狂潮。所以也需要您在表述时尽可能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 的部分。   深入解析这个作家和时代的关系,和家国的关系以及和文化的关系。   包括她的写作/思想和生活。   这些对您而言,当然是不需赘言的。   我也就是多说一句。   期待回卷。   虽是提要求,我读了还是很高兴,到底是《南方周末》,不随波逐流。花点 精力写点心得也值。写到周六下半夜,只写出5000字左右,想想国内是上班时间 了,便匆匆煞住,发了过去。反馈马上来了: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覆,是我期待中的答案。谢谢您!   有一句话,我想做标题,就是穆勒说:“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她是在何时在何处说这个话的,语境是针对外界的批评和质疑么?   原文怎么写?再次感谢您的思考和表达!   不久,又发来一信:   本报“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新闻专题,用的是新闻操作方式。(……)您 的回答里,有叙事元素的,我作为对您的采访植入综述稿里;有论述部分单独列 出,作为您受访的回答。特别说明,您以为如何?   我觉得这些技术性安排,记者编辑最内行,就答复说,请他“酌情安排”。 妻子说,这样一来,记者就可以随意改动我的稿子了。我说,怎么编排是他的事, 但稿子是我写的,前后次序挪移一下或作一些删节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反正 文责自负,放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周四出报了,我让国内家人留意一下《南方周 末》,家人说,并没见对我的采访。这是怎么回事?   上网一查,一个眼熟的标题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赫塔·米勒:“我是在书 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署名《南方周末》记者夏榆。全文不到4000字,连读两 遍,也没找到我们书信往来中反复提及的“采访”或“受访”字眼。在未作任何 说明的情况下,无头无尾引了两小段我的话,约200字左右。可在记者署名的文 章里,一字不易照抄我原文的却有1250字之多!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 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 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   至此真相大白,我无话可说。遇到这种事,与当事人交涉,已没有意义,但 全盘接受吧,又心有不甘。   过了两天,记者又来信了:   慧儒老师:您好!   报纸出来了,专题的整体构造效果还好。   鉴于新闻操作的特性,限于版面的容量,对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这是我的遗 憾。我请编辑在报纸的版面上做说明:本文采访得到XX大学刘慧儒女士的资讯支 持,特此致谢。   报纸我请办公室寄出。感谢和未尽的心意只有他日补偿了。   即颂   幸福!   看了信,我更糊涂了。不知我是男是女不打紧,怎么倒谢起我并没有提供过 的“资讯支持”来了?如果他一开始就要求我给他提供匿名无偿的“咨讯支持”, 则另当别论。而所谓“说明”,本期《南方周末》里没有,以后即使登出,读者 谁去理会某个星期某版某稿的某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写采访某某,为己 为人省去多少麻烦呢?至于“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我还以为只是删节呢, 可人家删掉的是受访者的名字!真没想到,《南方周末》作为公共舆论的重镇, 竟有这样一个“新闻操作特性”。   回头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设计得可谓滴水不漏,令人眼界大开。所谓周一 发稿,为的是让“受访者”熬夜打拼,他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收渔人之利。让你 “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他就能独抒己见。你不是同意把“有叙事元素 的”“植入综述”吗,他是守信用的呀,你的文字栽在他的地里,自然归他收割。 至于“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的受访回答”,那是版面排不下了,只好割爱。 下来是善后:首先“遗憾”,接着“致谢”,又说赠阅报纸,还许诺“他日补偿” (补偿什么?),并祝你幸福(怎么个幸福法?)。可惜的是,这一切做得太圆 满、太无懈可击了,不由得联想起黑店作业。   公器私用,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某些灰色地带, 浑水摸鱼的规则,已由潜入明,见多不怪了。但在文化和舆论领域,玩的是白纸 黑字的游戏,讲究的是清晰、透明,供大众看清事理,以形成共识。毕竟话语有 着维系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春秋礼崩乐坏,孔子的“正名”让乱臣贼子 惧;明清有 “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之说,盖因语 言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批判性距离,能坚守最后的一点正义,不至于天下大坏。 我们应该庆幸,文字今天还承载着某种超越私利的价值,倘若文化界占据要津的 人也开始像贪官一样去横敛或者像绿林大盗一样来剪径——那么社会清明,夫复 何言?   诺贝尔文学奖的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http://www.infzm.com/content/35846 (XYS20091206)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