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饶毅关于“谁判断施一公是否违规”的说法是错误的   作者:吴证剧   今天在新语丝上偶然读到饶毅关于“谁判断施一公是否违规”的文章,觉得 有些纠正的必要。   本人恰好在美国政府部门工作并参加过无数的美国政府的科研基金评审。姚 毅关于美国的基金评审说的很不准确,本人希望纠正如下。   1.美国的科研基金主要来源于美国政府(比如NIH和 NSF)和私人基金会 (比如HHMI)。NIH和 NSF的钱来于纳税人。私人基金会的钱来于私人捐款。钱 的来源不同造成了二者的性质不同。政府的科研基金的规定一般要比私人基金会 的严得多。在谈起规章制度时二者决不可混淆。饶毅在文章中混淆二者,误导读 者。他说的随便为某个人更改规定对于小的私人基金会也许是可以的,但对于 NIH和NSF是不可能的。下面只讨论政府科研基金。   2.饶毅在文章中谈到美国基金会有很多条文,一般人都不细读。“条文很 多”是事实;“一般人都不细读”也是事实。但是违反规定却不是事实。美国政 府的基金评审过程已经非常的专门化。每个人只负责这个过程的一小部分。他们 虽然对其他人的部分并不是非常熟悉,但对自己负责的部分比较熟悉。他们对违 反规定的申请都能及时查出来。评审过程也是严格遵照规章制度的。虽然一般人 不可能记住所有的条文,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基金评审的基本原则。比如评审过程 要对每一个申情人公平相待,而不能对个别人有特殊待遇。比如饶毅提到NSF有 国籍要求,那我就相信在美国就不会有外国人拿到NSF基金。NIH虽然对R01类基 金没有国籍要求,但奖学金不给外国人。虽然很多人不知道这些规定,但这么多 年从没听过有任何违规或例外的。   3.“规定”和“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后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在截止日 期前更改,更改的内容必须公开发表在同一网址上。这样对所有的申请人才公平。 (比如,有可能很多和施一公情况很相似的人都想申请。)   4.很多规章制度是可以更改的。但是更改了的制度只有对在更改日以后递 交的申请有效,对更改日以前递交的申请无效。如果中国基金委要学NIH, 它可 以更改要求,但施一公应该在规定更改后的下一轮从新申请。   5.饶毅混淆了“违规”和“造假”两个概念。饶毅提到“如果申请人没有 欺骗、隐瞒,申请人就没有违规”。如果申请人没有欺骗、隐瞒,只是说明申请 人没有造假。如果申请不符合规定,应该淘汰。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得到了 这个科研基金就造成了违规。如果这个违规是由于非正当行为(行贿,私人交情, 以权谋私,等)造成,就上升成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上面写的并没有要中国基金委一定学美国NIH和NSF的意思。本人只是希 望饶毅不要把对美国基金评审的误解作为一些人违规的借口。 (XYS20090116)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