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如何澄清我国水电开发超国际警戒线的欺骗宣传? 文/水博   由于国际上总有一股想保持自己相对优越的地位政治势力,于是通过极端环 保的宣传阻碍发展中国家和某些落后地区的发展,就成了一种保持社会发展不平 衡的最有效办法。因此,很多发达国家的极端环保组织,都是通过提供经费和资 助的方式操纵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极端环保组织,通过各种手段阻碍发展中国家的 发展。在所有这些活动中,没有碳排放而且一旦开发以后就可以永续利用的水能 资源,就成为阻碍欠发达国家发展的最主要目标。尽管发达国家自己的水电开发 利用程度普遍都达到了百分之八、九十,他们还是希望利用各种方式阻碍发展中 国家的水电开发。   为了合理解释自己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同时阻碍发展中国家效仿的理由,一 些极端环保组织先是制造某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拆坝运动的谎言,以告诫发展中 的国家不要再效仿先建坝、后拆坝的过程了。但是,由于全世界所有的发达国家, 至今也没有真正拆除过一座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大型水电站。久而久之,这种骗 人的宣传逐渐的露出了马脚。然而,为了能继续从国外的极端环保组织那里获得 经费,国内的一些反水坝极端组织就开始编造所谓国际水电开发警戒线的谎言。   由于国际社会确实有一种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率最好不超过40%,否则对河流 的生态环境将会不利的建议。于是,极端环保组织中豢养的一些所谓专业人员就 开始利用一般公众对水资源的利用率(利用程度)与水资源的开发程度以及水能 资源的开发程度的区别不太清楚的特点,大肆制造我国水资源开发和水电开发超 过国际警戒线的谣言。   早在2007年12月《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章柯,就根据一位参加了“江河十 年行”的伪专家的谎言,造谣污蔑我国的水电开发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叫嚣中 国的水电开发该降温了。最近,《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也都分别根据另 一位参加“江河十年行”的伪专家的言论,编造我国的水电站建设所造成的水库 蓄水量大大超过国际警戒线的谎言。与此同时《第一财经日报》也再次以“西南 水电开发严重超国际警戒线”的大幅标题继续以配合谣言宣传。其实,仔细一看 所有这些谣言的出处,完全都是来自一个由国外极端环保组织资助的“江河十年 行”的伪环保组织的成员。这个组织的重要特点就是,不管通过什么手段只要能 阻碍了中国的水电开发他们就能获得必要的经费和奖金。于是,造谣诬蔑中国水 电就成为“江河十年行”的重要任务。   由于江河十年行的活动中豢养某些退休专业人员的身份确实对公众有很大的 欺骗性。所以,不仅一些商业化的媒(如第一财经日报)体参与了造谣宣传,而 且,某些比较重要的传统媒体如《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也都不知不觉地 参与了造谣宣传。这就大大地加强了谣言的欺骗性,给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解。 以至于在我国目前的金沙江的水电开发程度还是零的情况下,就竟然会以“开发 过度”的罪名被叫停。其损失不仅相当于让我们国家多少年来的对风能、太阳能 发电的数百亿投入全部付之东流,而且过低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也让我们国家在 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算很高的情况下就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目 前我国不仅碳排放总量已经超过了美国,而且人均碳排放也超过了世界平均值。 总之,由于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相比较明显的过低,大量的水 能的浪费,使得我们的发展与能源供给已经严重失衡,根本就无法面对国际社会 日益增强的碳减排压力。   为了澄清这些严重破坏国家发展的谣言,我国水利水电专业人员采取了不同 的揭露谣言的方式。但是,效果却都不明显。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的专家用 《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和《中国环境报应该更正虚假的报道内容》 等网络文章,点名道姓的直接对谣言和造谣者进行了揭露和批评。虽然这种文章 能够让公众一目了然的看清谣言和造谣者的嘴脸,但是,由于不符合我国新闻媒 体之间不得直接批评的相关规定,几乎没有一个正规的媒体敢于刊登这类的文章。 因此,由于传播渠道有限,很难起到澄清谣言的作用。另一位来自黄河水利委员 会的专家,倒是采用了媒体准许的批评方式。尽管已经婉转的在文章中指出“也 许是非专业的原因,产生引用错误”并也从专业的角度作了细致地解释和澄清。 但是,由于批评的针对性不强而且只能发表在专业刊物上,除了原来就非常明白 怎么回事的专业人员之外,几乎没有人会把这篇文章与所针对的谣言联系起来。 因此,这种儒雅的揭露,同样也无法起到澄清欺骗宣传的作用。   这样面对国外极端环保组织勾结起来恶意编造的诬蔑中国发展的谎言,我们 似乎已经没有办法进行有效地揭露。现在别说是普通公众,就是在我们的高级知 识分子和领导干部中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所谓“我国水电开发严重超国际警戒线” 的说法,是一个由伪专家和黑心记者联合编造的骗人谎言?因为传播这些谣言的 毕竟是我们正规的新闻媒体,而且谣言的宣传力度又是如此之大。相比之下,科 学理性的辟谣声音显得如此之微弱。   下面我们把两篇不同风格的揭露伪环保谣言的文章附在后面,请大家帮助一 起想想办法,面对国内外伪环保有组织、有目的的恶意造谣,我们如何才能澄清 谣言宣传,保证公众的知情权?用科学理性的声音,维护我国的正常发展权。   附件一:   《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   作者:李东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近期一些媒体在谈及水电开发时往往引用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或 警戒线,也许是非专业的原因,产生引用错误。把水电开发的程度等同于水资源 利用,由此,一些人士在议论水电建设时往往以为我国水电开发已经过度,实际 上是混淆了两个不同概念。作者较长时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分析计算工作, 对此,将从此观点的来源出处和权威性解释,比如从中国人大网对于新修订“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解释,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以及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 技术大纲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是供用耗水的利用程度、特 别是水资源利用中的耗水程度,而不是水力资源的开发程度。我国现在水资源开 发利用程度为25%,国际上公认的一个流域或国家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界线 是40%,从全国而言,不完全一样,南方特别是西南,水资源丰富而利用量少, 利用程度低,而北方尤其是西北干旱地区,利用程度高,其中一些北方河流水资 源利用程度有些年份高达80%,甚至更高。   1.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概念   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通常从水资源规划利 用角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75%时可供水量与多年 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一项指标。水资源开发利 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 的程度。   水资源开发利用又可分为河川径流(简称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 资源开发利用,一般以河流为单元只统计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流域为单元时综 合统计,或分别统计,但不特别指出时(如综合利用率),也仅只地表水资源开 发利用;比如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就是指该河流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水资源综合规划名词解释”中与 此相近的有:地表水资源开发率是指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 水资源利用消耗率是指用水消耗量占水资源总量的百分比。   从水资源利用统计分析计算的角度,水资源利用率的计算更多是采用实际耗 水量与总的水资源量之比,体现的是水资源量被耗用即消耗利用的程度,与上述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差异在于一个是水量被利用程度、一个是水量被消耗程度。   由于河流来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又有丰水年、枯水年和平水年之分,所以 在计算当年实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时,随着水量的变化又有所不同。如黄河 断流最严重的1997年利津入海径流量只有18.6亿m3,当年地表水资源利用率高达 80%,当然这里指的是消耗程度,也就是说80%的水被耗用掉,那么当年的利用程 度可能就要高一些,因为利用量中有一部分并没有被消耗。   2.水法释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国际上公认的40%   2002年10月1日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新《水法》), 从法律上确定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要地位,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工作,规定水利部是全国水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   《水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 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 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 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 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释义】本条是对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原则和实行水资源论证 制度的规定。   目前我国水资源已开发利用约为5600亿m3,有3000亿m3尚可开发。说明还有 “开源”的空间,但衡量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如果按通常规划概念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75%时可 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指标。我国 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国际上一般认为的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 过其水资源量的40%的警视线,而黄河、海河、辽河、淮河的水资源利用率都超 过了这一预警线,就可能会暴发严重的水资源和水环境危机。   事实上海河流域等已产生水资源和水环境危机,必须采取合理的积极措施, 目前的南水北调及节水污水再利用等就是采取各种防治措施。   本条水法释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国际上公认的40%应该是指耗水概念的 开发利用程度。   3.水法释义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的规定   《水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专门对水能资源开发进行了表述:水能 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是指水力发电量仅占技术可开发利用量的百分比。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 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 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释义】本条是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的规定。我国水能资源丰富,理 论蕴藏量为6.76亿千瓦,可开发资源为3.78亿千瓦,均占世界第一位。丰富的水 能资源是我国能源特别是电力发展的巨大潜力和优势。水能资源既是一项洁净的、 可再生的能源,它还兼有相当于开采煤炭、石油的一次能源建设和相当于修建火 电站的二次能源建设的双重功能。这些都决定了水能开发在我国能源建设中的重 要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0 年底,全国已建成的大、中、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总计为7679万千瓦,当年发电 量为2398亿千瓦小时。但目前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并不高,全国水力发电量仅 占技术可开发利用量的11%,大力开发我国丰富的水能资源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 任务。所以本条第1款保留了原《水法》有关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等规 定,促进我国水电事业的发展。   同时特别提出:水力发电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部分,它的开发应当在流 域统一规划下,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相协调。   4.中国水资源公报与编制技术大纲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表述   《中国水资源公报》是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全国水资源状况及其 开发利用情况。专门一章关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   关于水资源的利用情况可从供水量、用水量以及耗水量的比较中加以分析。 供水量指各种水资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水量,一般可分成蓄水、引水、提水、跨 流域调水等地表水、以及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供水。用水量指分配给各类用户的包 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可进一步分成农业、工业、城镇公共、居民生活、 生态环境用水等。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 产品带走、人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 水量。   从中国水资源公报与编制技术大纲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表述包括供用耗水, 表征开发利用程度有地表水资源控制利用率、浅层地下水开采率和水资源总量利 用消耗率。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在地表水利用量中是不应包括非当地产流,如跨 流域引入水的利用量,同时水库蓄水量是地表水利用的保证和水库的调节更有利 于地表径流是利用;浅层地下水开采率则考虑地下水位变动,而且是以总补给量 作为比较基准。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消耗总量占水资源 总量的比率,地表水消耗量要扣除外流域引入水量的消耗量。   因此,作者认为在极端利用的北方河流以及很少利用的南方丰水河流,水资 源开发利用率也可近似看作水资源利用消耗率是指用水消耗量占水资源总量的百 分比。城市污水处理率的大幅提高包括地表地下的污水资源化程度就高,重复利 用量就越多;河流流域里还存在其他重复水量,如西北内陆河地表与地下水交换 剧烈,引地表水灌溉后进入地下,又排入河道径流,多次利用;黄河宁夏河段的 灌溉模式是“大引大排”,排水量为内蒙古河套灌区的再利用等。   5.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我国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北方主要河流已 超过50%,其中海河流域和黑河流域个别年份已超过90%。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 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而黄河、海河、辽河、淮河的水 资源利用率一般都超过了这一预警线。   南方个别地区如珠江三角洲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八成,2007年珠江流域片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2%,开发利用程度较上年度提高3.4%。其中经济发达的 珠江三角洲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达83.1%,而红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则最 低,只有5.1%。   2007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即毛用水量与水资源量 (自产地表水与不重复地下水之和)之比。全省为45.8%;内陆河流域为100.2%; 黄河流域为37.8%;长江流域为4.1%。内陆河超过100%,主要是河西走廊山前洪 积扇具有良好的通透性,使出水量的很大一部分渗入地下被保护,避免无效蒸散 损耗,同时河床巨大的透水能力使地表水很快转化为地下水,正是内陆河这种巨 大的重复水资源量,是由于河流穿越多级盆地河水与地下水多次转化产生的,使 水资源能够被反复利用。上述的甘肃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直接把供水或毛引 水与总量之比。   我国水资源利用呈现增幅不大的现象,主要是我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 综合管理的方法,比如大力宣传节水惜水意识,从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旧的观念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一方面要承认水资源是天然可再生资源,大 气循环在太阳能和地球表面热能的作用下,地球上的水不断被蒸发成为水蒸气, 进入大气。水蒸气遇冷又凝聚成水滴,在重力的作用下,以降水的形式落到地面, 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称为水循环。中国水资源补给来源主要为季风大气降水, 比如台风是一个典型的海陆水循环的气象现象,台风输送大量的海洋水汽,带来 大量降水及暴雨灾害到陆地。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 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名列世界第四位。但是,我 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位列世界第121位, 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是联合国认定的“水资源紧缺”国家。我 国水资源从空间看分布不均、时间上多集中于汛期。   水资源节流开源的,减少水的使用量的节水技术的应用和污水的再利用等在 我国已经广泛开展,我国有污水排放接近千亿立方米,随着城市污水处理率的大 幅提高,废污水经处理后是缺水地区宝贵的再生资源。雨水利用已成为当今世界 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的潮流之一,通过集水工程技术措施可开发雨水资源。在我 国黄土高原地区和干旱缺水地区,通过修建水窖、水柜、旱井、蓄水池等小型、 微型水资源工程发展和建设集雨节灌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微咸水的合理利用。 海水利用包括海水的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以替代淡水资源,已成为我国沿海城 市解决淡水资源紧缺的一条重要途径。   6.现状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我国水电蕴藏量世界第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受到国民经济条件的制约仅 开发了5%。我国水库的建设也从初期防止洪涝灾害到水能开发利用以及民生水利 的发展过程。水法释义2000年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也并不高,全国水力发电量 仅占技术可开发利用量的11%。水能开发率并没有权威机构发布,但有一般的共 识,即我国水能开发率在26%左右,最近水利部公布31.5%。   近几年水电开发突飞猛进,2006年投产量居然达到了1000万千瓦左右。电力 行业整体发展也很迅猛,年新装机容量突破了1亿千瓦,水电的装机总容量现在 已经达到了1.29亿千瓦。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差距呢?关键就是市场化机制。是 中国的电力行业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变到了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这种体制、这种 机制促进了水电的大发展。   当今,我国水电市场后15~20年是我国水电发展的良好机遇期;这是因为实 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水电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 大力发展水电开辟了广阔天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水电发展提供了 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   我国水电资源从理论上是6亿多千瓦,但是可开发的不足4亿千瓦。目前只开 发了近1.3亿千瓦,还有2.48亿千瓦有待开发。2050年之前全部开发出来,应该 尽可能的把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起来,从而替代一部分矿物的能源,如若全部开发 大概相当于每年节约6亿吨煤炭。水能资源非常可贵,因为矿物能源最终是要用 完的,水电是可再生能源。   陆佑楣院士在回答“我国的水能资源是不是开发过度了”时指出:我国的水 能利用程度还远低于世界工业化国家。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技术可开发水能资 源利用率为26%,而美国为67.4%,法国为96.9%,加拿大为38.6%,日本为66.6%。 有人认为我国水电已出现过度开发,这是不确切的。一个国家的水能利用水平是 由该国能源资源的总体结构决定的,中国在常规的化石能源相对贫乏的情况下, 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是毋庸置疑的。   不存在水能资源开发过度的问题,而是开发不足,任重道远。在电力系统中, 水力发电出力仅占全国总出力的21.6%,优化电网结构也还须提高水电的比重, 这对电网的节能和安全运行有重要意义。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今日水电论坛”的主旨发言,水 电是目前第一大清洁能源,提供了全世界1/5的电力。与其他能源相比,水电具 有循环可再生、长期成本低、综合效益大等优势,对改善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 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 略意义。世界各国都把开发水电作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全球有55个国家50% 以上的电力由水电提供,其中24个国家这一比重超过90%。目前,发达国家水能 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水电开发程度都超过80%。许多 发展中国家大力开发水能资源,如巴西水电开发在电力建设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80%以上。   中国河流众多,水能资源蕴藏量居世界首位。其中大陆地区技术可开发量 5.42亿千瓦,是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常规能源,也是目前可以进行大规模开发的 第一大清洁可再生能源。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 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水电事业快速发展。到2008年底,中国已建水电装机 容量达到1.72亿千瓦并位居世界第一,发电量将近60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 装机的20%、总发电量的15%左右,水电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技术均已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   中   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 清洁能源。目前,中国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为31.5%,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7.建议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国家能源局王骏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战略定位已确定:   202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15%左右,战略定位是替代能源。   203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25%左右,战略定位是主流能源。   205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40%左右,战略定位是主导能源。   现在发达国家达到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为80%。   结合我国水能情况和综合以上考虑外,一方面要考虑保持河流生态健康的需 要,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建设的实力增强可开发会增加,建议我国水能开 发率中远期应该增加一倍,未来可达到60%,控制在70%以内。   8.结语   按照常规推理,水能资源当然应该属于水资源的一部分,事实上水资源利用 还包括河道航运等,所以,有人把水能资源的开发,理解成水资源开发似乎也是 顺理成章的。特别指出的是水力发电过程是不会减少水资源量的。主要是水库的 蓄水与水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目前,黄河干流已建成龙羊峡、刘家峡、三门峡 和小浪底等四座骨干工程,在防洪(防凌)减淤、调水调沙和水量调度等方面发 挥了巨大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沿黄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在水能利用 上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 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是我国近期开发利用重要区域,   一般的共识,即我国水能开发率在26%左右。目前,水利部提出水能资源开 发程度为31.5%。我国水能开发率中远期应该增加一倍,未来可达到60%左右。   我国水能资源比较丰富,但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地区,而那里地质环 境比较恶劣,为此,对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有一种持不同的意见,即对环 境的影响持不同看法,高坝蓄水,在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那里地质隐患比较严 重,容易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值得考虑。   参考文献:略。   附件二:《中国环境报》应该更正虚假的报道内容   作者:张博庭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09年7月8日和9日《中国环境报》连续刊登两篇极不负责任的文章,严重 的歪曲事实误导了社会公众,应该及时予以更正、澄清。   7月8日《中国环境报》刊登的“长江水电无序开发一条大江能够承受多少大 坝? ”文章中,以采访翁立达的方式,反复应用翁立达个人的说法。“国际公 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而金沙江流域规划的水库总库容将达到 83%。”。7月9日《中国环境报》在“水电开发三问:真的有人在阻碍水电开 发?”一文中,再次以“我国水电开发具有巨大潜力是事实,但一些流域水电开 发过密,水库总库容可能达到径流量的83%,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水资源开 发利用程度警戒线也是事实”的造谣说法,攻击污蔑中国的水电开发。   在此,笔者郑重的向《中国环境报》提出,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如 果《中国环境报》坚持认为已退休多年的环保专家翁立达的说法是正确的,务必 请给出相关证据。否则,你们作为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的报纸,绝对不能 这样公开的、肆无忌惮的散布国内外伪环保组织所编造的谣言。   首先,我们应该提醒《中国环境报》注意,翁立达并不是一个水利水电专家, 不能用他以前曾经在长江水利委员的下属部门工作过,就把他当成水利水电专家。 更不能因为它已经退休,原单位对他的言行无法约束,就公开的利用他制造谣言, 误导公众。   《中国环境报》的介绍说“翁立达,1993~2005年任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现任中国水利学会环 境水利专委会副主任,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秘书长。从事长江保护30余年,曾参与 和组织了三峡和中线南水北调等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与设计等工作。”   看到中国环境报的这些介绍,读者一定以为瓮立达先生是一位老资格的水利 水电专家。但是,稍加思考之后我们便不难发现。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一个涉及面 很广的综合性单位,水资源保护局只是其中的环保部门。瓮立达原本来是学习水 化学处理专业的,多年来也一直从事长江水质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根据他的发言 内容我们也不难看出来,他的水利水电知识都是道听途说来的。据了解,他既没 有从事过、也没有真正懂得过水利水电专业。然而,这些道听途说来的所谓知识, 如果出自一般的环保人士之口,可能没有多大的影响力。但是,就因为我们的瓮 立达先生所从事的环保工作,是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所以,这些谣言就很可 能会认为就是水利专家意见,甚至认为是代表水利水电部门的意见。其实不然, 翁立达只不过曾经是一个下属于水利部门的环保官员,他所说的关于水利水电的 话很多都是外行的、错误的。   当然,我们一些记者可能也是知道这一点的。否则,为什么长江水利委员会 有数千名懂的水利水电的科技人员,他们都不去采访,而非要找一个退休多年的 环保工作者出来冒充水利水电专家呢?如果翁立达还在工作岗位,我们将会根据 他的这些谣言,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反映,要求他们澄清或者出示相关证据。但是, 由于他已经退休多年,长委会无法对其所造的谣言进行追究,因此,我们只能找 《中国环境报》解决问题。   所谓“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的说法,与梯级水库 的蓄水能力毫无关系。它绝不是指水库的蓄水,而是指社会总用水量不宜超过 40%。根据原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的解释,其理由是: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 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如果某河流的水资源的利 用率超过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 相融合,整条河流就几乎增加了一半的污水。因此,水资源的使用率一旦超过了 40%,人们就会认为已经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影响、破坏了河流的生 态环境。   显然,对水资源的水库蓄水开发,根本就不存在着污水返回河流的问题,也 就不可能有所谓过渡开发的问题。因为,无论水资源的蓄水开发的过度、不过度, 都不会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任何伤害。因为水资源的开发一般仅仅是一种储备, 往往并没有真正消耗和使用水资源。不仅如此,一般来说,河流水资源的蓄水能 力和水电的开发程度都代表着人类对河流的控制能力,通常都应该是开发程度越 高越好。   例如美国西部大开发对科罗拉多河的开发建设,梯级水库储备了4倍于河流 年径流量的水资源。利用水库汛期大量的拦蓄洪水,不仅大大缓解了洪水对周围 社会的威胁,而且可以通过一系列调水措施,为干旱少水的美国西部常年提供充 足的水资源。从而使得美国西部成为移民崛起的新大陆。现在的美国加州已经成 为美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就是说,尽管科罗拉多河的这种形式的水资源 开发已经达到了400%,我们非但不能说它的水资源开发过度了。反而应该说它具 备了跨年度的河流水资源调节能力。   不仅如此,世界上凡是比较好地解决了河流水资源问题的国家、地区的河流 的水库蓄水量都会大大超过40%。我这里给出一张(表一)摘自1992年由四川科学 技术出版社出版的《梯级水电站的开发与管理研究》表格(ISBN 7-5354-2421-3/TV.7)p152。   我们不难看到美国的密苏里河的水库调节能力是年径流量的101%;科罗拉多 河是217%;加拿大的拉格朗德河、马尼夸根河、乌塔尔德河的开发程度分别是 87%、127%和91%;苏联、拉美和亚洲的一些河流也都远远超过了40%。表上所列 的所有河流上已建成的梯级水库平均占河流的年径流量为70.37%。   此外,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该图表中所标注的体积有效库容,是指具有防 洪能力的库容,还不同于水库的蓄水总库容。例如,我国三峡的总库容为392亿, 但有效的防洪防洪库容只有220亿。因此,表一中所标示的相对调节能力,如果 换算成水库的总蓄水能力,肯定都还要大得多。例如,美国科罗拉多河的水库总 蓄水能力已经带达到800多亿。如果按照翁立达的计算我国金沙江的方法,美国 科罗拉多河的开发程度已经在400%以上。因此,对于水库的蓄水能力说,所谓 “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纯属一派胡言。   此外,从表一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我国规划的金沙江等所有河流的相对调节 控制能力都没有超过40%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所规划的水库蓄水能力,比起发 达国家已经建成的还要差很多。因此,我国所规划的水电开发强度也远远不如国 外已建成的梯级水电站。所谓“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 而金沙江流域规划的水库总库容将达到83%。”绝对是一个颠倒黑白的欺人之谈。   为了说明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的严重落后情况,我们在此同时给出有国际水 电协会和国际大坝委员会统计公布的2002年各国水电开发程度的表格。希望《中 国环境报》的编辑和记者们仔细地阅读,认真的核实。不要稀里糊涂地继续充当 国内外造谣诬蔑中国水电开发已经过度的抢手。成为诬蔑和阻碍国家发展的绊脚 石。 表一;中国和国外一些河流梯级水库调节能力比较表 国家或地区 河流名称 平均年径流(亿m3) 梯级有效总库容(亿m3) 防洪调节能力 (%) 工程状态 美国 哥伦比亚河 2340 821 35.09% 已建成数 密苏里河 662 673 101.6% 已建成数 科罗拉多河 219 475 216.8% 已建成数 加拿大 拉格朗德河 1180.5 1024.1 86.76% 已建成数 马尼夸根河 324 414 127.78% 已建成数 乌塔尔德河 125 114 91.2% 已建成数 原苏联 伏尔加河 2510 1010 40.23% 已建成数 第聂伯河 524 185 35.46 已建成数 叶赛尼河 6100 1860 30.94 已建成数 支流安加拉河 1380 1007 72.98% 已建成数 拉美 巴拉那河 7250 1154 15.92% 不完全统计 支流格兰德河 600 290 48.3% 已建成数 支流帕腊夸河 694 351 50.58% 已建成数 支流伊瓜苏河 400 102 25.5% 已建成数 圣佛兰西斯科河 870 450 51.72% 已建成数 格利哈尔瓦河 200 161 80.5% 已建成数 亚洲 幼发拉底河上游 250 254 101.6% 已建成数 中国 金沙江 1550 500 32.25% 规划数 支流雅砻江 591 223.42 37.8% 规划数 岷江干流上游 155 12.73 8.21% 规划数 大渡河 500 76.3 15.26% 规划数 乌江 516.84 105.3 20.37% 规划数 表二、 世界各国水电开发程度(截至到2002年底数据) 国家 经济可开发量 (亿度/年) 2002 年底水电发电 (亿度/年) 水电发电量占经济可开发量 总库容 (亿立方米) 2002年底水电装机(万千瓦) 中国 17530 2830 16.10 % 5843 9217 印度   739   1770 2950 印度尼西亚 400 93.7 23.43 % 165 430 韩国 186 22.28 11.98 %   157.6 巴基斯坦   223.5   193 620 尼泊尔 147.4 12.33 8.36 %   58.4 越南 900 181.8 20.20% 360 415.6 日本 1143 919 80.40 % 204 2170 法国 720 655 91.00 % 75 2520 德国 200 253 126.50% 39 452.5 意大利 540 400 74.10 % 90 1527 挪威 1870 1297 69.40 % 620 2763 俄罗斯 8520 1738 20.40 % 7930 4500 西班牙 410 360 87.80 % 565 2100 瑞士 355 367 103.38% 34 1329.5 瑞典 900 650 72.22 %   1620 土耳其 1280 441.5 34.49 % 1395 1255.4 美国 3760 3000 80.00 % 135000 7600 加拿大 5360 3530 66.00 % 6500 6920 墨西哥 322.3 246 76.33 % 1200 1050 阿根廷   337.5   1303.8 954.1 巴西 7635 3050 39.00 % 5680 6773 哥伦比亚 1400 370 26.43 % 30 900 澳大利亚 300 184 61.33 % 936 717 新西兰 400 251.9 62.98 % 130 516.9 (XYS20090918)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