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观易中天《李辉先生 请勿“飙车”》   作者:张胖子   何三畏《评析李辉“质疑”文怀沙的方法》宏文一出,易中天先生掷地有声: 【何先生担着被人误解、攻击和恶炒的干系,作此“六千言书”,其实是要讨论 一个严肃的问题,一个所有文化人和批评者都不能不面对的问题,那就是在公共 空间对另一个人进行“道德批判”和“道德谴责”,要不要有“规则”和“底 线”?如果要,那么,它们又该是什么?何三畏先生的文章,就实际上回答了这 些问题,只不过以李辉为案例而已。】   易老师提出三大问题:   一、李辉先生是不是“道德飙车”?   二、文怀沙先生该不该“被撞”?   三、谁有资格充当“文化判官”,清理“文化门户”?   随后自问自答,   一、我认为是,而且存在“主观故意”。   二、我认为不该。   三、谁都没有。   不但句句都是总结性发言,而且连上帝都拉过来当同盟军:【《圣经》说, 曾经有一群法利赛人去找耶稣,问他该不该用石头将一个“淫妇”打死。耶稣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死她。结果,那些法利赛人一个个 都放下石头,退了出去。】   易老师那意思是说,李辉要不是完美无暇就不许“质疑文怀沙”,那我倒得 问问,您易老师是光屁股的天使吗?您要不是,凭什么直接给李辉定一个道德飚 车罪啊?按着您的说法,李辉提出个质疑都算飙车,您这手儿算不算是把李辉捆 起来拿压路机碾啊?   既然易老师拿圣经当依据,不知道您看没看过圣经?要是看过圣经的话,应 该知道耶和华老大可不是什么善茬儿:一边儿念叨着不让杀人(1),一边儿吩 咐小弟治死这个弄死那个,不但还动不动就亲自出手来个种族大屠杀(2),不 但星期天检点儿柴火得砸死(3),点香的时候拿错个火儿都得烧死(4),杀人、 折磨人的手段还多种多样;老是跟信徒说贪婪不对不让人惦记别人东西(6), 可是又规定凡是好东西都得归他(7),谁见他都不许空手来(8),揩他点儿油 都得弄死(9);让别人右脸挨了大嘴巴再把左脸送过去(10),可他在人间的 首席代表挨了揍之后却跟唐僧似的:“我要是说错你告诉我哪错了啊,我要是没 说错你凭什么打我啊?”(11);信他的就罢了,不信的非但有罪,而且整死都 不算拉倒,死了之后还得水深火热(12);他天天告诉大伙儿这不该那不该、这 是错那是罪,可什么事儿打他手里干出来就都应该了,就都不是罪了——这可不 是我瞎说,圣经里边写得明明白白的。   耶和华这人(神)怎么样,不能看他想干什么,而要看他干了什么,就冲他 亲自干的和撺掇手下人干的那些事儿,按他钦定的标准,早该在地狱开个单间儿 了。   我为干嘛费这么多唾沫聊上帝呢?是因为易老师显然把自己当上帝了。其实 易老师跟上帝还真挺象的:上帝最狠的地方不是杀人多,而是拥有制定规则和解 释规则的权力,而且规则之多、之严让人实在难以遵守,一旦你不遵守,就是 “有罪”了。不过规则太多了就难免互相打架,那到底怎么着才是对的呢?你只 要记住一个原则就行:普通人干什么都不保险,即使什么都不干也难免有罪,只 有上帝是唯一正确的——谁让上帝集立法司法执法于一身呢!这种双重标准的应 用,让易老师和上帝一起,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可以自命为“道德警察”或者 “道德检察官”,包括那些自以为道德高尚的人,也包括实际上道德高尚的人。 因为真正的道德,一定是平等的。真正的道德,也一定是律己的。也就是说,你 可以反感某个人,可以看不惯、瞧不起,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你不能因此而产 生“道德霸气 ”, 更没有权力在公共空间动用“道德私刑”】   照易老师说的,甭管多坏的人,你也不能揭露他,只能把话烂在肚子里头— —可连几千年前的讲究以德服人的孔二哥也仅仅提出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都没说谁都不许揭露坏人,您易老师怎么就敢给所有人下了封口令了呢?易老师 一边在道德上批评别人,一边说谁都没权利在道德上批评别人,您自己整出来的 大封条怎么就封不住您自己的嘴呢?   按照易老师的说法,谁都没权利揭露骗子,那怎么才能让骗子暴露出来呢? 看来只有等骗子赚得盆满钵满之后良心发现,投案自首了。   【实际上,正如何三畏先生所言,李辉先生的“质疑”至少存在三个问题: 一,“抽离历史环境,追查历史道德”;二,“使用单边信息,追查他人隐私”; 三,“使命过重,道德过剩,推论过急,谴责过度”。在我看来,有了前两条, 就是“超速”。如果还“过重,过剩,过急,过度”,那就是“严重超速”,是 “飙车”了。   就说第一条。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大约都知道,所谓“劳教”是怎么回 事。那是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审判”,更没有“律师辩护”,就可以随 便执行的。其中有多少“冤假错案”,恐怕只有天知道!我自己认识的人当中, 就有不少人曾经遭此“不白之冤”。相信李辉先生手中,也不乏此类案例。既然 如此,李辉先生在公布这一“史实”的时候,就应该对案情做深入的调查,看看 是真是假,有无冤屈。哪怕就是装装样子,也让人服气吧?然而他不。李辉先生 的做法是:一方面公布文怀沙当年的“劳教号码”,以示“确凿无疑”;另方面 又对“原本劳教一年,实际关押一十八年”的事实置若罔闻,不予深究。这就未 免太不厚道,几乎是要“置人于死地”了。李辉先生如此作为,难道还不算“飙 车”吗?】   李辉先生对文怀沙的指责,恰恰没有抽离历史环境——【查阅史料,他的罪 名定为“诈骗、流氓罪”(其罪详情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顾问, 称与周恩来、陈毅很熟,与毛主席谈过话,以此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先是 判处劳教一年,1964年5月正式拘留,后长期在天津茶淀农场劳教,劳教号码: 23900(李辉原文)】不但指明了文怀沙犯罪的年代、罪名的由来、更是说明了 文怀沙一向有拉大旗作虎皮的习惯,而且胆量之大非一般人可比:那年头敢声称 跟国家领导人很熟得多大胆子!   使用单边信息、追查他人隐私就更可笑了,怎么单边了?李辉的质疑不都是 跟文怀沙的说法一一对照着提出来的吗?文怀沙的公开信息不算信息?要说隐私, 克林顿的金枪扎哪了岂不是更隐私?可好像美国人民没觉得这是隐私,连法院都 紧着掺乎。易老师说他的朋友之中有不少在文革中遭遇了不白之冤,甭管这话是 真是假,都跟文怀沙冤不冤没关系,冤假错案啥时候都有,别人冤不说明文怀沙 也冤,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就事论事。易老师还让李辉去查文怀沙冤不冤——连文 怀沙自己个儿都从来没为这事儿喊过冤,而且还亲口承认“无缝不下蛆,我这里 有很多缝子”,您凭什么让李辉去替文怀沙拨乱反正?这不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吗?   文怀沙也不是没替自己喊过冤,白纸黑字:“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 死,其鸣也哀。我诞生于忧患频连之己酉腊月初五,即阳历一九一零年一月十五 日,其它歧说,俱不足信。后世史家当以此为据,无劳辨析,此哀言也;亦善言 也。自揆平生碌碌,泰半荒度。堪留赠后贤及我不认识之子孙,已公开刊布者有: “正清和” 三十三字真经及《四部文明》二百卷(约近一亿四千万言)。知我, 罪我,有书为证,乌足道?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如是而已。”   ——你说我岁数有假,我告诉你,我就那么大,你还别掰哧!   ——你说我学问不够大,我告诉你,我著作短的三十三,长的一亿四!   ——你说我当初进监狱是因为奸污妇女,我、我、我、我不理你!   易老师这样的大才可千万别再来个什么“文老不屑于解释、清者自清”之类 连鬼都不信的推测,这样可就太没技术含量了:跟奸污妇女比,学问差点儿,岁 数假点儿简直就不算事儿,文怀老既然值得为岁数、学问费唾沫,怎么就不舍得 为最大的这盆脏水打把伞呢?说实话,为奸污妇女判过刑这屁股确实不好擦干净: 当初的证据、口供、法官、受害人万一还在怎么办?   【“李辉先生在公布这一“史实”的时候,就应该对案情做深入的调查,看 看是真是假,有无冤屈”】   史实就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李辉公布的文怀沙曾经因奸淫妇女入狱 和劳教号码,是铁一样的史实,跟案情真假、文怀沙冤不冤无关。打个比方,如 果我张胖子因为诽谤易中天先生被法院判刑三年,即使五年后有证据证明我说的 都是实话,并没诽谤易老师,案子改判了,那我因为诽谤易中天而入狱三年也是 真正的史实,提到的时候绝对不能在史实俩字儿上面加双引号。这段话里史实两 个字一旦加上双引号,正常的读者按照正常的逻辑和语法规则理解会认为这是反 语。易老师作为能在央视喷《三国》的大才子不至于连什么是史实都不知道,更 不至于连双引号的用法都搞不清楚,比较合理的推测就是易老师不是学问不够, 而是屁股坐歪了。   【对于“伪大师”一案,我同意何三畏先生的观点,文怀老应负一半责任。 毕竟,他的“没有坚辞”和“半推半就”,给人的感觉就像赵匡胤的“黄袍加 身”。出来混,是要还的,文老得埋这个单。问题是,李辉先生要打假,把这件 “假皇袍”扒下来就是,为什么还要把人家的内衣如何如何,也展览出来呢?更 何况文老先生并没有像某些人那样,摆出一副“我就是大师”的无耻嘴脸,或者 “老子就不走斑马线”的蛮横架势,怎么就非得把人往死里整呢?】   易老师您是不是光品《三国》了,没看过宋史?“黄袍加身”本来就是赵匡 胤自导自演,就这样还只负一半责任?另外易老师您倒是教教我,怎么才能扒下 外衣而不展览出来内衣?我个人从技术层面理解,如果除非文老爷子真空上阵, 黄袍一去,直接就是光屁股,否则外衣一去,内衣曝光不可避免,露了内衣都算 罪过,裸体曝光岂不更是罪不容诛?易老师这要求简直就是《威尼斯商人》里面 割肉不许流血的翻版。《威尼斯商人》里面割肉不许流血的诡辩之所以成功,是 因为法官偏心,乐意接受这个荒唐的司法解释,所以原告折了,要不夏洛克早就 反问法官了:肉当然包括血,您见过没血的肉吗?——这也不让、那也不让,易 老师您还不如直接说不许扒外衣呢!   这让我想起八年前的一个电视剧《让爱做主》来了:徐静蕾责问出轨的男友 王学兵:“我倒要问问你们这些男的,去了南方,说那儿是花花世界,出了事儿 让人理解,到了乡下,又说太艰苦太寂寞,出了事儿也要人理解,那你们在哪儿 出了事儿,我们才可以不理解呢?你告诉我!”   ——按着易老师给定的规矩,这也不能质疑那也不能质疑,到底怎么样我们 才能对骗子提出质疑呢?看了半天,合算易老师的规矩都是给揭露骗子的人立的, 对骗子倒是“你办事,我放心”。   能把自己的文字称为“真经”的主儿,除了传说中的佛祖,活人里面目前好 像只有一个文怀沙,无耻到这个程度就算不是登峰造极,也差不多了,比【像某 些人那样,摆出一副“我就是大师”的无耻嘴脸】,还要加上一堆更字儿,按照 某些人的说法“比“大”字等级更高的是“老”字,一个人先成“大人”才能成 为“老人”,那么,既然我已经做了大半辈子的“老师”,那就后退一步叫叫 “大师”也可以吧。”,那么大骗子实际上比老骗子还低一级,因此只有老骗子 的桂冠才不算亏待了文怀老。   虽说易老师的文章如鱼网一般千疮百孔,但易老师的精神境界却令人钦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文怀老一无亲二无故,如此仗义执言,确实令我辈汗颜。 跟大多数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法相比,易老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实乃当代雷锋!   对于易老师这种崇高境界,我这种凡俗小人本来确实难以理解,但是看了下 面这段话,我以为,我理解了:   【是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或如文怀沙先生所言,谁没有年轻过?谁年 轻的时候没犯过错误?如果都要“深挖细找”,岂非“人人自危”?再说了,你 今天能揪“文怀沙”,明天就能揪“武怀沙”。如此这般,何时是了?】   ——我再弱弱的加上一句:后天万一揪出个“易怀沙”,岂不更是……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此其仁也;素昧平生,拔刀相助,何其义也;只扒外 套,不露内衣,谓之礼也;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大智慧也!易老师真乃四德俱 全,只怕孟子复活也要大呼“偶像!”   (1)《出埃及记》20:13 “不可杀人”   (2)《出埃及记》 12:29 “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 是从坐王位的法老的长子,直到监牢里遭囚禁的人的长子,以及所有头生的牲畜, 都击杀了。”   (3)《出埃及记》31:15 “凡在安息日(即星期日)作工的,必要把他 治死   《民数记》 15:32~34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捡 柴。遇见他捡柴的人,就把他带到摩西、亚伦并全会众那里,将他收在监内,因 为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   《民数记》 15:35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总要把那人治死,全会众要在营 外用石头把他打死。于是全会众将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 咐摩西的。”   (4)《利未记》 10:1,2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 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 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5)太多了,《圣经》里到处都是,就不摘录了,什么石头砸死、火烧死 什么的,上面已经列出的注释中也可以看到   (6)《出埃及记》 20:17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 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7)《约书亚记》 6:18 “至于你们,务要谨慎,不可取那当灭的物,恐 怕你们取了那当灭的物就连累以色列的全营,使全营受咒诅。”   《约书亚记》 6:18 “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必入耶和华的库中”   《出埃及记》 34:19 :“凡头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无论是牛 是羊,公的都是我的”   (8)《出埃及记》 34:20 “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   (9)《利未记》 7:25 “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 人必从民中剪除。   (10)《马太福音》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 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11)《约翰福音》 18:22 “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一个差役,用手掌 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耶稣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 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12)《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启示录》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 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 二次的死。 (XYS20090624)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