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偏中医式的思维不适用于当代中国司法体系   作者:科大校友   从石景山法院的判断来看,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伤势因定为轻伤就以很轻的 “寻衅滋事”为定刑的依据,而不重视罪犯动机的歹毒。这是标准的中医式的思 维:对病症来下药。   中医是对症治病的。对于病毒的侵犯,西医会追究病原体是如何侵入人体的, 制造抗体去抵御疾病。中医则是看你的症状,辩证你是阴虚,阳虚,虚则补,然 后再调调你身体的平衡,让你的正气充足,以达到抵御病原体的作用。   中医针对的毕竟是生物体,当有人用铁锤,钢管去威胁一个人的生命,法制 系统就不能套用中医的逻辑。因为方舟子跑得快,没有严重后果,就轻判。如果 中国的法制系统还只对症,不究其动机,这样的体系一定要改。每个人都有责任 给立法部门写信,明确犯罪工具,犯罪蓄谋程度,犯罪团体人数对受害人的比例 等这些客观的因子与量刑的比例。   中医强调要治未病,把人的正气养足,病邪自然进不来。但犯罪分子不是病 毒,方舟子再健康,也不能抵御铁锤,钢管。   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目前还是我们国家得以强大的唯一道路。那么,在关系 社会安全这样重要的问题上,我们也必须在观念上学习西方的法律精神,怎能用 中医的精神去处理社会暴力的问题呢? (XYS20101019)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