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关于天津大学房丰洲教授论文的我的说明   天津大学 副教授 徐宗伟   首先我作为论文的主要作者之一,有必要对质疑人的问题予以澄清。   房老师对课题组的老师及同学要求严格,在对工程问题提炼成科学问题进行 研究的同时,需进行机理及理论的深入研究,并将研究的结果转化成技术,进而 应用到实际的工程需求上。他对待研究和工作的态度,受到我们课题组成员和同 行学者的高度评价,并赢得大家的尊重。   我在博士期间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之后,在房老师的指导下,在新方法及工 程需求上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因而发表了相应论文。正如质疑人所列, 2006-2009年发表9篇,平均一年约2篇。   下面针对写信人的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1“但在<2>中根本没有提到<1>所说的新方法,即用FIB对纳米碳管探针 处理后再进行测量。同一张图两个不同的解释,只能说明文章<1>是有意伪造数 据。”   回答:   首先,作者所用的图表及数据,均为作者实验所得,不存在造假。   其次,论文1中图10,与论文<2>中图5-8d为作者实验获得的同一张图。图片 是采用离子束调向纳米管探针(论文1中所述)获得,研究结果是从不同的角度 进行阐述,具体为:在07年发表<2>时用于不同直径纳米管探针的成像对比,在 论文2中未强调离子束方法;而在论文1中图10是用来说明离子束调向纳米管探针 获得的侧壁陡峭度。   该图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的说明,完全合理,不冲突、不矛盾。   质疑2 “而且<3>中的许多内容曾被多次重复发表过<4-6>。其中文章<3>与<4> 有8幅图片相同,”   回答:   论文4的投稿类型为short technical note,是预研究初始结果,作者将电 阻焊接制备纳米管探针的方法以短讯的方式发表;而论文3为正式期刊投稿的全 面完整论文,对纳米管探针的制备方法深入研究的同时重点研究探针成像分辨率、 对样品损伤程度对比实验详细的研究。这也符合国际学术界的惯例。   论文5和6为电弧放电制备纳米管探针方法的初步报道,与论文3研究内容不 相关。   质疑3 “与<1>,<3>有多处重复或相似的09年的文章<7-9>”   回答:   每篇文章研究的内容侧重点和出发点均不同,旨在全面、系统地报道作者在 不同阶段的新发现和见解,具体见下表。论文7是探针机械性能的系统对比研究; 论文8、9为会议论文,在会议上把基于离子束制备纳米管探针研究的新成果进行 宣读。会议论文完全可以再经评审后发表在期刊上,很多国际学术组织如ASME即 是如此。   文章   编号 文章标题 主要研究内容   1 Fabrication and configuration of carbon nanotube probes in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重点基于聚焦离子束铣削和诱导沉积技术的 纳米管探针研究   2 原子力显微镜碳纳米管探针的制备及其检测性能研究 学位论文   3 High aspect ratio nanometrology using carbon nanotube probes in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重点是电阻焊接制备方法及探针成像分辨率、 对蛋白样品损伤程度对比实验研究   4 Welding method for fabricating carbon nanotube probe 纳米管 探针的制备工艺(投稿类型为short technical note)   5 An improved fabrication method for carbon nanotube probe. 电弧放电制备纳米探针的方法进行了初步报道   6 Improved Fabrication Method for Carbon Nanobube of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AFM). 重点是对光栅和嵌段共聚物样品进行对比成像研究。   7 纳米管探针机械性能在纳米表征中的优势研究 探针机械性能的 系统研究   8 Configuration control of carbon nanotube probe in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离子束照射控制纳米管探针角度方法的实验工艺(投稿类型为 会议论文)。   9 Fabrication of Carbon Nanotube Probes in Atomic Force Microscopy. 制备工艺、探针的结合力分析及刚度优化等 (投稿类型为会议 论文)。   感谢质疑人提出的质疑,尽管内容与事实不符。如质疑人还有疑问,完全可 以和我们公开学术辩论,而不是采取匿名而不负责任的方式。同时,我们将保留 对质疑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XYS20100317)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