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newxys.com)(xys10.dxiong.com)◇◇ 状告哈佛不明智 作者:约客 十月十五号,哈佛大学开始在法庭上为其本科学生录取方式方法进行辩护, 而原告主要是没有被哈佛录取的亚裔申请人。原告的主要论点是,录取不应该考 虑申请人的种族,只应该考虑(高中)成绩和标准化考试分数,这样才是公平的。 我认为原告的论点、逻辑存在诸多问题,下面列举几个。 原告的论点是幼稚的。原告认为有了公平两字,就具有了不可被反驳的道德 制高点。但是,成熟的人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就以美国选 举来说,建国之父制定的规则,处处不公平(有兴趣的,参见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如果把录取学生看成一个排序过程,同样面临“选 举”悖论。 原告的“公平”概念是幼稚的。假如大学录取与中国差不多,只看标准化考 试分数,就一定公平吗?一个富二代在最好的私立学校住读,请了最好的考试辅 导,最后得了100分。另一个家庭困难的学生,只能在最差的公立学校走读,回 家后要洗衣做饭照看弟妹,但也考了100分。这两个100分一样吗?假如后一个学 生只考了95分,她的这个95分一定比富二代的100分差吗?我想,成熟之人对这 两个问题的回答均是“不一定”。 原告的“公平”诉求不具有可操作性。哈佛申请人数高达四万多,估计标准 化考试满分学生的人数近万,但哈佛只录取两千,只看标准化考试分数,如何录 取?大概只有随机抽样是公平的?又假如大学录取就只看高中成绩和标准化考试 分数,那高中成绩应该占多大比例,标准化考试分数又占多大比例?这两个比例 谁说了算?如果说标准化考试分数都不一定有可比性,那高中成绩又该如何比较? 经济发达地区的好高中与差高中如何比较?经济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高中又如 何比较?如何才能把这些因素“量化”,从而可以“公平”比较? 原告的“公平”逻辑自相矛盾。从“公平”立场而言,哈佛大学作为一所私 立大学,其录取规则容外人说三道四,还有公平可言吗?没有对私权的尊重,又 何谈公平? 原告的诉求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原告对未被哈佛录取之事耿耿于怀,不惜把 哈佛告上法庭,说明原告对哈佛的办学效果是极度认可的,不然只能是脑子进水 了。哈佛办学的成功无疑说明其录取方式方法的成功,不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既然哈佛的录取方法已经被实验证明有效,原告为何要迫使其改变了?改变了的 哈佛还是现在这个你因遭拒而如此耿耿于怀的哈佛吗? 原告的诉求结果是不可取的。目前,哈佛亚裔学生的比例已经高达近四分之 一,而亚裔人口占比只有6%。如果哈佛学生的亚裔占比高达三分之二,哈佛还是 哈佛吗?通过成绩录取,大多数学生是亚裔,不就是北大、清华嘛。北大、清华 便宜得多,又使用符合你要争取的录取标准,你拼命往哈佛挤,脑子进水太多啊? 最后,原告的一些支持者是愚蠢的。原告的律师Edward Blum是什么货色, 读者可以自己调查。一些华人因此投反对AA的共和党候选人的票,无疑是与虎谋 皮。共和党作为一个整体,其种族主义倾向或种族歧视观点已经昭然若揭。占人 口6%的亚裔如果主动把自己与其它少数族裔孤立开来,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XYS20181030) ◇◇新语丝(www.xys.org)(newxys.com)(xys10.dxiong.com)◇◇